一 黄晓斌是一家广告公司的经理,公司很小,包括他女朋友杨莉莉在内,才5个人。 业务不多,办公室里的几个人,经常在上班时间云遮雾罩地八卦,甚至是轮流做东去K歌或者酒吧。这些事情,黄晓斌一般不管,随他们去折腾,他的要求是只要他用人的时候能随叫随到就可以。这些人跟他好几年了,用着放心。这年头,想留下靠得住的人不容易。为了笼络他们几个,他今年刚给他们加了薪,资格最老、业务最熟练的彭生才,工资加奖金、福利,年收入达数十万;工资最低的张扬,也十多万呢。杨莉莉除外,她新来不久,还不算是他们的正式员工,目前只负责后勤,不参与业务,一个月的工资才几千块而已。 而他自己,则很少参与他们的八卦和娱乐活动。他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侦破、推理、悬疑和恐怖之类的小说。经常整天整天地趴在网上看,连午饭都是杨莉莉给他买来。 作为一名经理,他的敬业精神实在让人佩服,这也是那些员工最服气他的地方——他看那些小说,主要是为了借鉴小说中精彩的作案方式和杀人手段。 他们这个广告公司,只是一个幌子,实际上从事的是人体器官贩卖的非法活动。他们经常用各种渠道发布招工广告,来应聘者,都会在体检的过程中,留下其血液样本以及身高、体重、血型等基本资料,这些资料被输入数据库,当做公司的潜在供体群。一旦在供体群中找到了某个患者的最佳配型,他们就会做一个针对性的策划,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供体”的器官取走,卖给患者。只要给钱多,就没有他们技不到的器官。 不得已的情况下,他们也杀人,比如,患者需要的是心脏时。 二 那天,黄晓斌打开邮箱,看到了一封电子邮件,上面写道: 尊敬的黄晓斌先生:您好! 这里是“惊悚在线文学网站”举办的“天衣无缝”杯文学大赛。 比赛采用条件限制的形式。 每一期比赛,我们都将提供出主人公的生活和社会背景、以及性别、年龄、身高、体重、财产、特长、嗜好、习惯等资料,请参赛选手发挥你的智慧和想象,设计一个精彩的方案,不露痕迹地杀死主人公。要求尽量做到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经过周赛、月赛和年赛的筛选,年终前三甲,将分享百万大奖,获奖名单年终将在网站及知名杂志上公布。为了增加比赛的神秘感,网站目前暂不做宣传,只在会员中选拔参赛选手。作为元老级会员,您已经自动获得参赛资格。 第一周比赛命题如下: 某女,现年34岁,千万富翁,某公司董事长,离异后又找了一个20多岁的单身男子,新婚不久,爱人现在外地。该女子无不良嗜好,每天准时回家,洗浴、睡觉……所住小区物业管理也极安全…… “哈,还有这样的事情?”这个网站他倒是经常去的,可从来没听说要搞这样荒唐的比赛啊。他本欲一笑置之,可转念一想,以往自己设计的方案,目标都是一般人,这次是个大富婆呢,挑战一下也未尝不可。再者,借此机会给手下们提高一下业务能力也好。于是,顺手把邮件打印了几份。 只要他安排的事情,员工从来不问为什么,绝对服从,并且保质保量地完成。下午,考卷准时交上来了。彭生才到底是老手,经验丰富,答案最为合理,但是,还有不少漏洞。最后,他们一起协商了一份答案,递交给了比赛评审组。 这件事情,他是当一个玩笑看待的,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几天后,黄晓斌一走进办公室,就习惯性地先打开电视,每天这个时段都市频道的新闻他是必看的,正在播放的是一则本市昨天发生的凶杀案:案发现场是在一个高档小区的别墅内,房间被炸得支离破碎,女主人基本被烧成了黑炭,辨不清面目。法医已经对尸体做了全面鉴定,没有发现表面伤口或者重击的暗伤,初步判断,应该是操作失误造成煤气爆炸所致的意外事故,并非他杀。因为从小区的监控录像里看到的是女主人刚刚开车回来,进家不到一分钟就发生了爆炸。凶手要想在一分钟之内杀死女主人并且逃离现场的可能性不大。 让黄晓斌吃惊的是,女主人今年34岁,是本市数家大型超市的董事长,资产过千万 这不是和前几天自己交的那个考题的资料完全一样吗?而且,当时,他们提交的答案是,她的年轻丈夫,虽然远在千里之外,但是,在出门之前,他就在家里的煤气管道上安装了一个电子阀,他随时用自己的3D手机和家里的电脑保持连接,看到女主人进门,他遥控操作电子间迅速漏气、点火、爆炸,电子阀已完全销毁,一点痕迹都找不到的。 不会是这么巧合吧? 三 巧合不巧合无关紧要。让黄晓斌开心的是,他们设计的这个方案,已经得到了验证,事实证明十分完美,不仅顺利达到了目的,而且,连公安机关也没找出漏洞。这说明他们这个团队战斗力是很不错的。 为此,他要特意表彰提供原始方案的彭生才。 奇怪的是,整整一天彭生才这小子都没来,手机也没开,住所也不见人影。这让黄晓斌感到有些担忧,一定是出什么事了。这些年来,彭生才从来没有迟到过一次,别说旷工了。 他把张扬和杨莉莉都派了出去,寻找彭生才的下落。 果然,不久,张扬带回来一个坏消息:彭生才在一个小姐的出租屋内被杀。 当晚,又一个让他吃惊的消息传来了,新闻里说富婆被杀案竟然告破——警方修复了未被完全烧毁的电脑主板,上面有安装电子阀遥控程序的记录。而安装这个程序的时候,女富婆正在开会。唯一有时间和动机的,只能是她老公…… 他失败了,不得不承认。好在不是自己的事情,要不,这一次足以要了他们几个的命。 大赛的网站给他发来了第一周的比赛结果,尽管实际上已经失败了,可他的综合排名还是比较靠前的,因此,准许他参加第二周起死回生的加赛。 这次的比赛题目是:某男子在外面包养了一个情妇。他杀死自己老婆,想名正言顺地和这个情妇结婚的时候,却发现情妇正在和另外一个男人鬼混,并且怀上了野男人的孩子…… 这种事情太多了,能找到N种方法除掉情妇而不留痕迹。但是,黄晓斌想,既然他能,别人也能。在这样看似简单的问题上,必须表现出来与众不同,才能脱颖而出。 这次,提供原始答案的是张扬。最后,他们协商后交出了一个自认为绝对完美而出人意料的答案:用鲜花作案。 他们发现,这个情妇喜欢用某种品牌的香水,而这种香水会挥发出一种有毒气体,单独使用的时候,还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但是,一旦遇到另外一种毒气,便会发生化学反应从而使毒性增加数千倍,连续使用,足以致命。而学化学的张扬知道,某种鲜花的花粉里,就有这种能发生反应的毒素…… 几天后,又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都市频道播出了那情妇死亡的新闻,还警示喜欢使用香水的女性,不要接近某种花,以免其花粉和香水挥发的气体发生反应,酿成大祸。 警方虽然知道了情妇死亡的原因,但是没有证据证明这是一场谋杀。这一场,他们胜了。或者说,他们的漏洞暂时没被发现。 令人感到恐怖的是,提供原始方案的张扬,自从新闻播出后的当天,就失踪了。杨莉莉出去找了一天,在一个车祸现场,找到了一只张扬满是血迹的皮鞋。据警方说,现场惨不忍睹,遇难者已经被轧成肉酱,根本分不清具体是谁。 这绝对不是巧合了! 黄晓斌知道张扬死亡的消息之后,很坚定地做出了这个判断,一定有什么事要发生了。 四 他给那家网站打电话,人家根本就没搞什么比赛。 可是,属于他的比赛,还在继续,而且,因为上一场的胜利,他进入了月赛。 月赛的题目是:某公司经理,男,现年32岁,未婚,喜欢看推理、悬疑、恐怖小说 看到提供的资料,黄晓斌不禁脊梁骨冒凉气,资料里显示的一切,明明就是自己啊!连爱好、习惯和隐私都写得清清楚楚。他联想到两个手下的意外死亡,完全明白了,这是一场精心设计的谋杀,正在一步一步稳步推进,下一个目标,就是自己! 他能够商量的,只有杨莉莉了。 他把杨莉莉喊去看那封邮件。杨莉莉看过之后,直接回复:你去死吧。然后,拉着他的手安慰他,并建议一起出去玩,散散心。 他现在哪有心情玩啊,还不知道明天等待自己的将是什么厄运呢。当天晚上,喝了一些酒就睡了。莉莉也没敢说什么,怕打扰他,一个人出去了。 刚睡没多久,忽然电话响了。 他接到电话,一下酒就醒了。“是黄晓斌先生吗?我是医院急诊,你女朋友杨莉莉被歹徒扎伤,正在抢救,请你速来!” 在病房内,看到满身缠满纱布闭着眼睛躺在病床上的女友,他有些精神恍惚。看样子一定是自己的所作所为已经暴露,现在有人寻仇来了。不行,必须想办法逃命,不能坐以待毙! 黄晓斌正在胡思乱想呢,莉莉突然坐了起来,一把抱住他说:“亲爱的,生日快乐!” 此时,房间内所有的灯全部打开了。彭生才、张扬和捧着蛋糕的医生杜边,一起唱着生日快乐歌,缓缓走了进来……医生杜边也是他们公司的一员,那些偷盗的器官,都是他负责摘除的。 杨莉莉是个电脑高手,那些电视画面是电视台以前播出的,是她用电脑技术,结合他们每一次的答案,自己制作而成。这些天,她看公司的生意不好,几乎连一个客户都没有,怕黄晓斌不开心,就专门为他准备了这个别开生面的生日礼物。 黄晓斌知道真相之后,虽然有些气愤,可想了想,也好在这些事情只是玩笑而已,如果是真的,自己连发火都找不到人呢。因此,应该高兴才对。再者,自己当初把做护士的杨莉莉从杜边他们医院挖到自己身边,就是因为喜欢她的古怪精灵,她也是一番好心,又何必怪她呢。于是,带着他们几个去了全市最好的酒店。 五 他没有想到,事情远远没有这么简单。他很快又收到了一封邮件,催促他尽快交出月赛的答案。这让他再次警觉起来——那些画面是杨莉莉制作的,这考题可不是。 他当然不会愚蠢到帮人家策划去谋杀自己,便随手删掉了。 第二天,他又收到了邮件,邮件上给出的参考答案大意是:那个经理办公室的饮水机,被人做了手脚,几天后,人们发现,喜欢一个人猫夜上网的该经理,坐在电脑前,已经停止了呼吸…… 黄晓斌吓了一跳,想起早上那个送水工,确实是换了人。于是,忙倒了一杯水,下楼去给一条流浪狗喝。那条狗不一会儿就七窍流血,倒地暴毙!这可不是玩笑,是他亲眼所见。看来,对方来真的了! 他在楼下发呆了一阵子,刚要进办公楼,突然,不知从哪里掉下来一个花盆,在自己面前摔得粉碎。要是自己走快一步,会正好落在头上。他到了办公室,惊魂未定地打开邮箱,邮件又来了,上面写道:如果再不交出答卷,下次,你不会这么幸运了。听说过这句话吗:“车到山前必有路,就怕到时刹不住。” 黄晓斌看过之后,想了想。大惊,飞快跑下楼去——早上来的时候还好好的车,刹车已经完全失灵了‘ 看来,对手就在自己身边,对自己的行动了如指掌。可到底是谁呢?办公室的人都老老实实待着呢,不可能是他们中的任何一个。 这个对手简直像鬼魅一样! 就这一会儿工夫,邮件又来了:你香烟里,有一支里面我放了一根雷管,别看小,足以把你的脑袋炸得稀烂。 黄晓斌掏出香烟,一根根剥开,果然,其中一支里面,有一根火柴粗细的雷管! 黄晓斌头都大了,他不知道对手还会玩什么花样来折磨自己。看样子,他想要自己的性命,如同探囊取物,现在只是戏耍自己而已。 反正已经到了这一步了,他索性不管那么多,直接回复邮件问道:你是谁?到底要做什么?想要钱的话,说个数,咱们好商量。 对方很快回道:我不要钱,我要的是命。不是你的命,是我自己的命。我是个曾经被你们杀死的女人,到了阴曹地府,阎王爷一看花名册,我还不该死,就又让我回来了。可是,回来却发现我尸体的器官全部没有了,我的魂魄无所依靠,便无法还阳。那些被你取走的器官,我现在基本都要回来了,唯独缺少一个肾找不到。我已经做了配型,你的肾最适合,所以,我不要你的命,只求你给我一个肾,咱们从此两不相欠,既往不咎。 看到这里,黄晓斌心里有底了,这明明是个玩笑,不定又是谁在捉弄自己呢。有谁见过死人发电子邮件的?有谁见过魂魄做配型的? 于是,便回道:好吧,你在哪里?我答应给你,你来吧。 邮件发出之后,他看看日历,忍不住笑了,今天是愚人节。 对方很快又回复了:既然同意,你抽屉里面有一份人体器官捐赠协议,请你签字吧。 黄晓斌在最下面的抽屉里,果然找到了一份协议,做得还真像,连公章都几乎能到以假乱真的程度了。看来啊,这人也真是下工夫了,倒也是个人才。 于是,他很快在协议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后在邮件里回复协议已经签好,但是,我有个条件,你必须亲自来拿协议,让我看看你是谁,否则,我现在就把协议烧掉。 过了一会儿,对方说道:好吧,我晚上去。 这个游戏虽然刺激,但是有些折磨人。现在终于摆脱了,黄晓斌的心情一下轻松起来,亲自下楼买了一条没有拆封的香烟,又趴在网上津津有味地看起小说来…… 夜里十点多,他听到身后有脚步声,抬头一看。不由得哈哈一笑,说道:原来是你啊! 来人并不说话,用一个蘸了药水的毛巾,捂住了黄晓斌的嘴巴和鼻子,他顿时昏迷了过去。 六 当天夜里,杜边亲自操刀,摘除了黄晓斌的一个肾脏,并且,手术“意外”失败,造成他当场死亡。 杨莉莉的真实身份,是杜边的情妇。为了除掉黄晓斌,杜边特意让她去到他那里的,还专门为她付了一套三居室的首付作为酬劳。杨莉莉在黄晓斌的办公室里隐蔽处偷偷安装了一个摄像头,他的一举一动,杜边在另一台电脑前看得真真切切。再根据他的那些答案,帮她参谋设计了一个个看似游戏的假画面,麻痹黄晓斌。让他稀里糊涂地签了那份协议。 其实,杜边早想结束这一切,最近风声越来越紧,他知道,他们的勾当,早晚有一天会要了他们几个的命。只要黄晓斌不除,他便永无宁日。 可是,杜边不知道,杨莉莉已经和黄晓斌悄悄领了结婚证,黄晓斌死后,他的所有财产,现在已经是她的了。杜边和他手中的手术刀,只是她的工具而已。她很明白,杜边不会离婚,她也不甘心就这样做一个情妇。而且,她很清楚,杀死黄晓斌之后,杜边一定会除掉自己灭口。因此,她偷偷烧掉了协议,并把杜边迷倒黄晓斌的录像,交给了警方…… ...
一、两个顾客 天色渐晚,当冯三驾车来到十字路口时,手机响了,他扫了一眼来电显示,是老婆翠花。冯三嘟囔了声“吃货”,选择了挂断。不到两秒钟,手机又催命般“嗡嗡”地叫个不停。冯三气不打一处来,按下接听键,急咧咧地大嚷:“啥事?有话快说!” 在东北,坊间有这样一句俗话:男人是搂钱的耙子,女人是管钱的匣子。可翠花这只匣子简直是用钛合金打造的,只进不出,想砸破抠几个子儿花,累死你!为此,冯三几次和翠花吵得脸红脖子粗,他说:“我的工资卡你攥着,只要我回家,你先扫荡、清身,搜刮得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身为大老爷们,没钱就没面子,你还让不让我活?”翠花的脾气向来好得出奇,春风化雨以柔克刚,她说:“男人有钱就变坏,我这么做是为你好,防止你走歪路。再说,我攒钱,也没花在我身上。你看看我穿的用的,跟旧社会地主家的丫鬟有啥两样?”面对苦口婆心的翠花,冯三每次都败下阵来。说实话,如果翠花多花点钱打扮打扮,冯三也不会如此生气。可是,她把毕生精力都放在了吃上,以致穿麻袋都能撑裂,又哪能带得出门?既然带不出门,翠花动不动就来查岗,每小时少则两遍,多则四五遍,能烦死人。 此时,听到冯三话中带气,翠花依旧不急不恼,轻声细语地说:“老公,今天生意不错吧?” “不错个屁!我开车呢,你想让我去见阎王啊?”喊声未落,足以致命的大麻烦从天而降——一个醉鬼手拎酒瓶,脚下拌蒜,踉踉跄跄地晃到了车前! 冯三暗叫“糟糕”,扔了手机,边急踩刹车边打方向盘。万幸的是,在人车相撞的刹那,醉鬼倒也灵巧,往前一扑趴上了车头。 冯三惊出了一身冷汗,推开车门张口就骂:“喂,你眼珠子长后脑勺上了吧?想找死,别拖累我!”不料,那个醉鬼喷出一团熏人的酒气,咧开大嘴巴,嘿嘿直乐:“冯老板,是我。嘿嘿,想找死,不找你找谁?” 稍一愣怔,冯三认出了对方,是前天接待的顾客狗六子。听说狗六子生性极为抠门,活脱脱就是葛朗台再世,并从英国移民到了这座名不见经传的小城。平时喝酒,他只买60度散装的烧刀子,然后兑水慢慢享用。而此刻,他手里拎着的却是上百块钱一瓶的好酒。 “狗六子,你发财了?”冯三备感纳闷,问道。狗六子一仰脖,“咕咚咕咚”地灌下两大口酒,美滋滋地说:“发啥财?是想开了。人在世上活一回,又何必难为自己?冯老板,谢谢你开的活人灵堂,谢谢。” 上个月,冯三灵光一现,突发奇想,在城郊租了间平房,开起了死亡体验馆,也就是狗六子说的活人灵堂,让那些想活没勇气、想死没决心的人体验体验死亡的感觉。前天,狗六子蔫头耷脑地找上门,说活得太累,没劲,想死一回。不得不承认,这人是够吝啬的,连死的心都有了,居然还死乞白赖非要冯三给他打五折。体验馆新开张,客源不多,为了做广告,冯三只得勉强同意。万万没想到,在棺材里躺了4个小时后,狗六子竟大彻大悟,活明白了! 目送狗六子摇摇晃晃地走远,冯三刚要启动车子,却又定住了。只见路边的街巷里,一个非常熟悉的身影一闪而过,快速扎进了洗头房。 那是好哥们儿光头。小时候,光头生过一场怪病,落下了“寸草不生”的病根。他进洗头房,究竟是洗哪儿不言而喻。一时间,冯三大惑不解,甚至很难相信自己的眼睛。要知道,这个光头仁兄堪称鼎鼎有名的怕老婆一族,翠花曾不止一次号召他向光头学习,要坚忍不拔地系紧裤腰带。如今,连光头都晚节不保下了水,这世上还有谁能经得起活色生香的诱惑? 三、不同世界 不知过了多久,冯三悠悠醒转,恍恍惚惚看到了几个人。距离他最近的,是吝啬至极的狗六子,手脚和身体都被捆上了石柱。“狗六子,你怎么在这儿?这是啥地方?”冯三试图靠近,却没挪动半步。看来,他也被绑了个结结实实。 不等冯三寻思出个名堂,身后传来一声恨恨的叫骂:“王八蛋,都怪你,放着正经生意不做,偏偏搞什么活人灵堂!”他愣愣地回头,光头那颗比灯泡还亮的脑袋一下子映入了他的眼帘。 “光头,这、这到底是咋回事?我可是听了你的话才……”“闭上你的臭嘴!从躺进棺材那一刻起,老子就没再出去过!”光头恨得咬牙切齿。 这时,狗六子神情郁悒,闷闷地开了口:“冯老板,你可坑死老实人了。唉,你马上就会明白这是啥地方。”冯三瞪大眼睛,左右张望。谁能相信,身旁那七八个被牢牢捆住手脚的人,全是他曾接待过的顾客!不可能,这不是真的。体验结束后,他们都乐颠颠地走了,没有一个人赖在棺材里不出来啊。 就在冯三越想越害怕的当儿,四周突然人声鼎沸,争吵声四起。最先跳出来的,是个头大腿细、瘦削如火柴棍的家伙。看得出,火柴棍像被注射了鸡血般亢奋,冲到冯三身前大呼小叫:“哈哈,这回该轮到我了吧?谁要和我争,我跟他急。” “滚!论资排辈,你算啥东西?”又一个长着两颗大龅牙的男子奔来。火柴棍不甘示弱,尖声回道:“少跟老子论资格。你要不服,咱赌一把,石头剪子布。” 瞧这两个家伙,少说也有四五十岁,却还在玩小孩子的把戏。冯三稍稍宽了心,正想询问身在何处,火柴棍已抢先伸出了手:“石头!” “喂,你出得太快,哪能不输?”冯三接茬,却惊得好半天没合上嘴巴——火柴棍的手臂仅到手腕处,光秃秃的,既没手指也没手掌。而大龅牙有手掌,可只长着两根无法屈弯的手指。 “二爪子,你输了!” “你们两个赌鬼都闪开。谁要不服气,爷陪他比划比划。”随着瓮声瓮气的呵斥声响起,一个虎背熊腰的大块头挥舞着拳头发出了警告。光头斜瞥着冯三,一丝令人肝颤的阴笑浮上了嘴角:“冯老板,恭喜你。瞅瞅他的体格,和你老婆翠花多般配。只可惜你养的那个小狐狸精红杏要倒大霉喽,非被他压死不可。” 胡说八道,翠花不是那种人,红杏——手机里的“客服”——也曾发过誓,就算这辈子我不给她名分,她也只跟我混。冯三正想着,一个肚子滚圆的中年男子背手走出乱糟糟的人群,火柴棍、大龅牙等人全闭了嘴,噤了声。 “这位冯先生不光是生意人,还是我们的恩人,懂吗?”中年男子扫视一圈,盯住了火柴棍和大龅牙,“你们两个嗜赌成性,让人剁了爪子都不知悔改。若让你们去,不用几天,冯先生的体验馆就会被输掉,就得倒闭。还有你,块头是不小,可脑子还没核桃仁大,能打理好生意吗?生意要做砸了锅,你们体验个头!所以,这次生存体验,最合适的人选是我。” “啥生存体验?我开的是活人灵堂,死亡体验!”喊声出口,冯三忽觉头皮发奓,终于听懂了这帮家伙在争什么——他们需要的,只是他的皮囊。因为他们是…… 活人吃饱了撑的,能搞死亡体验,他们自然也能搞生存体验。也难怪,一夜之间,狗六子会变成不折不扣的酒鬼,光头会判若两人,变成偷香窃玉的色鬼。唉,体验来体验去,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必将人鬼难分。而更可恨更叫人郁闷的是,光头居然不顾哥们儿情谊,把自己也诓进了可怕的棺材。冯三不由得破口大骂:“光头,亏我还把你当好哥们儿,你也忒不仗义了……” “你脑袋进水了吧?那不是我,不是我!”光头气吼吼地回道。 “没错,那不是他。就像现在,几分钟之后,走出去的将是我。既然你们觉得活着太累太烦,太没意思,想死一回,我们乐得成人之美。冯先生,你在这儿也好好反省,小日子过得那么滋润快活,为何会累会烦?哈哈,我死了几十年,也该体验一回生存了。”中年男子发出一阵得意的大笑,轻飘飘地飞远了。火柴棍和大龅牙沮丧不已,不约而同地喊道:“大哥,一时半会也轮不到我们,我们都快闷死了。求你下回弄个会编故事的来,给我们解解闷吧。” 这倒是个好主意。你,会编故事吗? ...
扎纸这门手艺可是古时五花八门中的老行业了,古时“五花八门”指:金菊花——卖茶女人;木棉花——为人治病的郎中;水仙花——酒楼歌女;火棘花——玩杂耍的人;土中花——挑夫;一门巾——算命占卦之人;二门皮——卖草药的人;三门彩——变戏法的人;四门挂——江湖卖艺人;五门平——说书评弹者;六门团——街头卖唱的人;七门调——搭篷扎纸的人;八门聊——高台唱戏者。而这五花八门中,七门调说的就是这种扎纸的人。 然而对于这行当来讲,所扎之物就是烧给死人用的,不能像平常生人所用之物那般随意。就拿扎纸人来讲,纸人无非就是童男童女,但是这童男童女的颜色却大有讲究,童男得用红色,童女得用绿色,这就是所谓的红男绿女。而且纸人扎好,是不能画眼睛的,因为画了眼睛,它便会活过来。 当然,现如今很多扎纸店都不懂这些规矩了。纸人都会画眼睛,必竟现在的人知道规矩的不多,只不过把扎纸当成一种赚钱养家的工具,所扎之物就是卖给生人祭拜所用。而真正内行的扎纸匠则不同,所扎之物大有名堂,纸桥可引魂过关,躲阴差拘魂,纸马与童男童女可阴间引路,防那孤魂野鬼侵扰。总之,有真本事的扎纸匠,绝非只是扎些纸糊玩意那么简单! 在一个偏远的小镇上!有这样一户人家,世代都以扎纸人为生,所以在镇子上颇有名气,虽然是家里有人离世才用得上,但是由于这家纸人扎的很好,更可以以真人为模样来扎纸人,久而久之便名噪小镇!张家的纸人已经传到了第十三代了,这年的继承者名字叫张松勇!也是手艺非常,扎的纸人可以说是栩栩如生! 张松勇有个很漂亮的老婆,不幸的是他老婆有先天性的心脏病,并且偶有发作。小张哥于是凭借自己的一手手艺,为妻子扎了一个纸人,真人大小!无论是头发还是还是衣着,都和妻子非常相似,不注意看的话,看不出哪个是真人哪个是纸人! 而小张哥的妻子也知道自己的病就像是在和无常牵手过日子!稍不留意便会被带走!于是妻子总是有意无意的把小张哥的注意力转移到自己为模型做出来的纸人上!纸人没有画上眼睛,因为据说人类的眼睛是心灵的窗口,而纸人也是!一旦画上眼睛就有可能会吸收天地的精华而变异! 时间一天天地过着,在一个细雨弥漫的下午,小张哥的老婆永远地离开了他。临别前老婆对张说道:“我这次可能真的不行了,哪个纸人你不要烧给我了,留着吧!想我的时候就看看它。”张悲痛万分,一度想着要共赴黄泉,但是为了妻子,他选择了存活! 夜渐渐深了,小张哥一个人躺在床上,想起以前和老婆在一起吃饭一起睡觉的时光,张陷入了迷茫,小雨依旧没有停下,雨水顺着屋檐一滴一滴地往下落……此时小张哥突然想到了那个纸人!和妻子一模一样的纸人!于是张起身吧纸人搬到了床上,一手挽着纸人,渐渐地进入了梦乡,在梦里他仿佛看到了妻子的面容,脸像纸一样的白!一身血红的衣服,低着头像是在看什么。张迫不及待的冲过去,一把把她挽在怀里。用手托起妻子脸的一瞬间,张吓得跌倒在了地上,眼前的妻子双眼和脸一样的白……张惊醒了,注意到了身边的纸人眼睛也是一样的白!所以张决定第二天早上把纸人的眼睛给画上!不知不觉,小张哥再次睡着了。 小张哥醒来的时候已经天色大亮,想起去世的妻子,看着眼前的纸人,张拿起毛笔和砚台,给纸人画上了眼睛。时间慢慢地过着,接近下午的时候,张接到了一笔生意,于是便匆匆忙忙地出了门。等忙完回来的时候,已经快亥时了。推开家门却奇怪的发现桌子上早已有了还散着热气的晚餐,小张哥想着可能是邻居看自己老婆去世可怜,特地送过来的,便没有多想吃了便拿起纸人上床睡觉。夜间,很安静,能够听到虫鸣声,小张哥搂着纸人睡得很踏实。就在张翻过身去的一瞬间,张哥发现了一个让他心跳不已的画面,纸人的眼睛明明是向前看的姿势画的,而此时的纸人眼睛却在看着自己。张哥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猛然从床上坐起身来,定睛一看,纸人的眼睛没有任何的变化,难道是自己睡迷糊了。 第二天,张哥醒的很早,想起昨晚那怪异的事情,难道真的是自己睡迷糊了?就在这时候,村东头的李家来人在门口喊着,张哥开门拿了些必备品便去了村东头,这时候,床上的纸人乌黑的眼珠子默默地送张出了门,这一切都被李家的这个仆人看得一清二楚,路上,这个仆人说道:“张师傅,你床上的那个纸人做得真是巧夺天工,连眼睛都画的那么逼真。”张奇怪了,“怎么?你连我家门都没有进,怎么注意到了纸人的眼睛?”这个仆人疑惑了片刻,因为他看到纸人的眼睛明明就是在注视着张的,但又想起可能是早起眼花于是就没有做声。 接近中午时分,张哥从李家出来,踏上了回家的道路,忽然想起家里的纸张没有了,于是便掉头去了纸店,而这个李家是个大户,觉得让人帮自己做活,连顿饭都没有,乡里乡亲的不好意思,于是便让仆人去请张哥到他家吃饭。这个仆人来到门口礼貌性的喊着张的名字,屋里没有人回答,却传出来了饭菜的香味,出于好奇,仆人推开了大门。 屋子里根本没有张哥的影子,只看到那红色的纸人站在床边,这个仆人清楚地记得他和张一起出门的时候,纸人明明是躺着的,因为纸人的头发太长,根本看不到眼睛,但是越看不到,这个仆人就越好奇,她想知道纸人的眼睛到底是自己眼花还是怎么回事情,于是便走了过去。仆人用手小心的拨弄开散在前面的头发,一张白皙的脸上,长着一双可以称得上晶莹透彻的眼睛!“这样的眼睛?到底有什么样的手艺才能画的出来?”不知不觉中仆人移动了自己的位置,而纸人的眼睛耶跟着他转动了一下,并且慢慢地挪动了步子!仆人大惊失色吓得跌倒在了地上,想喊却喊不出来,渐渐的纸人的影子完全覆盖。 当张哥回来的时候,好像这一切都没有发生过,除了大门敞开和一桌饭菜,一切都和平常一样,纸人也还是他早上起来时候的样子,依然躺在床上,“门是开的,桌子上有了饭菜?”很明显是邻居送来的,纸人张想着镇上的人们这么照顾他,心中暖暖的。转眼又到了晚上,张躺在了纸人旁边,习惯性的吧手搭在了纸人身上,觉得比平时多了点温度,用手挪一下,觉得纸人比平时重了很多。“可能是自己太累了。”张想着想着便睡着了。 天刚放亮,李家来人说一个仆人来请张吃饭,去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张说着一些感谢的话,因为张以为饭菜是李家仆人送来的。并表示自己会尽力配合李家一起寻找,但是从天明开始到入夜结束的搜寻没有一点收获,而张打开自己家的大门,饭菜又摆在了桌子上,到底是谁呢?张不自觉的看了看床上的纸人想起纸人的眼睛、想起纸人身上有了温度、还有体重……当晚还是和以前一样若无其事地吃了晚饭并睡下。次日,张还是大清早的就出了门,但是这次他不是有事情才出门的,他悄悄地伏在自家院子的茅房里,因为这里可以透过窗户观察到家里发生的一切! 接近中午时分,一直没有动静的家中忽然传来了脚步声。张哥定睛一看,纸人从床上直立而起,一步一步的向灶台移动着,头发盖住了脸,深红的衣服,僵硬的动作,还有脚步声,紧着便传来了叮叮当当的锅碗瓢盆的声响(在这里我不理解,纸人,应该是纸扎的呀!古时候就那么先进了?防水纸做的?)张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还有耳朵,或许是害怕,或许是难过,张起身的同时绊倒了脚下的蹲板(那个时候茅厕是缸做的,放上木板,人蹲在板上)而屋子里的声音也哑然而止。 张来到门口,觉得眼前的门有千斤的重量,恐惧感的压迫让张觉得自己正杂经历着有生以来最恐怖的事件!一丝凉意在心头闪过,张不顾一切的离开了家!而房子里没有声响,也没有任何动静,好像时间静止了一样! 过了些天,有一个邻居来到了张家,站在问外叫了几声,听不到任何回应,于是便推门进了屋子,灶台上的米已经有些发霉,脸盘的水也有点发黄了,红衣纸人站在水缸边,头发上也有了一丝灰尘,衣服都不怎么艳丽了! 也许处于好奇,这个邻居伸手摸了摸纸人,大惊失色地尖叫着离开了屋子。中午时分,镇上的人们围在了张家门口,有人拿着火把,有人拿着棍子,大声喊着让屋子里的妖怪滚出来,但是屋子里还是很安静,没有任何的声响。几个胆子大的便冲了进去,用火把将纸人点燃,纸人的头发和衣服迅速的然为灰烬,但肚子却没有烧着,忽然纸人的肚子里流出了血水和内脏,众人大惊,手忙脚乱不知如何是好。此时纸人被烧得七零八落散了一地,血水和内脏也成了一滩模糊不清的污物。这时李家想起了仆人失踪之后连尸首都没有,他好像明白了一点什么!纸人被烧了,张的房子也跟着化为了灰烬!从那以后,村子里的人们渐渐地遗忘了这件事情!过了些年,张回到了自己的家乡,熟悉的道路和村庄,家乡真好呀,张回到自己家的屋子边,这里已经成了一个荒凉的废墟,偶尔一只小鸟从院内的杂草里飞出,于是张便去了李家,李告诉了张他走后发生的一些事情,还有他对仆人死的猜。张深深地吸了口凉气,决定暂时住在李家,李家的人也很高兴地接待着张。 夜晚,张吃了晚饭之后躺在床上,不自觉的伸手摸了摸床边。这时他仿佛看到了妻子模样的纸人来到了床边,对他诉说了一些事情:原来,自从纸人做成之后,每天张都对他爱护有加,经常接触,纸人便渐渐地有了些灵气,但是没有眼睛,始终不能更好的表现出来。张的妻子死之后,张给纸人画上了眼睛,晚上带着纸人睡觉,时间一长,纸人的灵气越来越多,眼睛变开始动了,也就是那天,纸人用眼睛看着熟睡的张的那一晚,而张出门做活,纸人便学着妻子的摸样在家里准备饭菜,好让张回来之后能吃上饭,但是纸人知道,要想更好的和张在一起,自己就必须要像一个真人一样,有体温,有体重! 当仆人来到了张家,纸人便把仆人整个包在了自己纸做的身体里面,于是张那晚觉得纸人有体温有体重也就是这么来的。纸人说着说着流下了眼泪,我这么做全部是为了你呀…… 这时候张惊醒了,回首着和纸人在一起生活的种种经历,张惭愧万分。便起身来到了自家的荒凉的大院内,纵身跳到了井里。当村民们发现张的尸体并安葬,那已经是6天后的事情了!和他一起下葬的还有别人帮他扎的纸人!此后的一个傍晚,一个村民打张坟墓的路边经过,隐约地看到一个红色的身影站在张的墓边…… ...
1 苏鹏病了,连他那被称为“中医掌门人”的爷爷都束手无策。 当我听到消息的时候,学校已经开学,而他已经在医院躺了一个月了。走到病房门口,我看见他蜷缩在被子下面,就像一片枯草。那个身高185厘米、曾经在阳光下疯狂灌篮的大男孩再也没了生气。 苏鹏的父母都在国外,只有年迈的爷爷陪在他身边,爷爷已经把苏鹏的病情告诉了他父母,可是等来的却只是一张汇款单。 爷爷看我进来,眼眶又红了,对我点了点头就出去了。 苏鹏躺在被子里动了一下,然后转过身张开眼睛,看见我在床边很惊讶,“你怎么来了,暑假在咱姥姥家过得开心吗?”他坏坏地笑着,并且强迫自己坐起来,但是胳膊却再也不能支撑住身体的重量。身体重重地落在床上发出沉闷的声响。苏鹏的鼻子动了动,眼眶满含泪水。房间里的空气都已经沉淀下去,我很努力,但是却呼吸不到一丝空气。苏鹏忽然夸张地笑起来,“想不到像我这样的夺命美少年这么快就人老珠黄了……” 我张了张嘴,却如鲠在喉生生吐不出一个字。面对他已经发黄的脸,树枝般的身体,摇摇欲坠的生命,我知道我的任何安慰都像白天的烟火般苍白。 我只能抬头看着天花板,但是当目光落在他身上的时候,我的眼泪还是掉了下来,病床前面的床卡上写着:苏鹏,20岁,癌症晚期。 2 我忽然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不知道自己是何时在苏鹏绝望的目光中走出惨白的病房。 从14岁到20岁,即使仅仅是一颗误入土壤的种子也该长成笔直的小树了吧!从初中到高中再到大学,我们默默地守护着青春里颤动不安的小火苗,绝口不提爱情,只是默默地一起被时光推着向前跑,我想等我们都累了自然就会牵起彼此的手。 爱情就该是水到渠成。 只是没有想到会是这样一场巨浪滔天的灾难,瞬间淹没了我们在心里已经偷偷描绘无数次的美好未来。 我已经失魂落魄,大脑像一个没有营业执照的电影院,只能播放一些老掉牙的电影片段。我疼得只能在大街上蹲下身去,直到一只手像拎小鸡一样把我拎起来,放在花坛边。 “丫头,这是怎么了?”黄磊的手放在我的头上,像抚摸一只小狗一样抚摸我。 “……你哭了?嘿嘿,是不是你家苏鹏不要你了?没事儿,有我呢!你啥时候投奔我事前说一声,我怕我太激动了心肌梗死……”黄磊看着我的眼睛不依不饶地说着。 “我心里很烦……你能不能安静点?”我吸了吸鼻子低声说。 黄磊的脸色变了,“苏鹏那小子欺负你了是不是?啊?告诉我,我去揍他。”我一把拽住他,眼泪不停地掉下来,“没,他没有,他没有!” “你还护着他,你像个假小子似的,只有他能把你欺负哭,不是他还是谁?” “不是,不是,我说不是就不是!我哭关你什么事!”我忽然大发脾气。 “好心当做驴肝肺!” “滚,你给我滚。”我的大脑一片混乱,我只想安静一会儿,安静地回忆或者说祭奠一下我和苏鹏的过去,仅此而已,我明知道不该跟黄磊发脾气,但是我真的控制不了自己。 “行,你让我滚,我就滚!”说完黄磊帅气地用手拨了一下刘海就大步走了,眼睛里的哀伤却太过明显。 “你给我回来!”我擦干眼泪,大声地喊他,周围的同学们纷纷侧目。 他转身,认真地说:“对不起,滚远了。” 看着他的背影,我的感觉只有用两个字来形容:绝望。不知道是我内心的绝望主宰了我,还是为黄磊绝望的背影所感染,那一刻我的世界轰然倒塌。 3 晚上的时候,我径直来到医院,我只是想陪陪苏鹏。也好让苏爷爷回家好好休息。 晚上医院空气里的消毒水都散发着诡异的气味,昏暗的走廊,不知从那个病房里传出的呻吟、呼噜声、小孩哭声。 我甚至怀疑晚上的医院其实是一座地狱。 苏鹏很安静地睡着,我没敢开灯,怕影响他,月光照进房间里,像一只冰冷的手。 忽然“吱呀”一声,病房的门开了,一个矮矮的身影站在门口,穿着白大褂,脖子上的听诊器闪耀着明亮的光泽,脖子以上的部位藏在阴影里。 “您……” 他蹒跚地走进来,“嚓嚓”的脚步声带着尖锐的小刺,让我浑身不自在。他向苏鹏的病床走过去,我连忙挡住他,“您……是大夫?” 月光照在他的脸上,留下千沟万壑的痕迹。这应该是个残年的老人了,他没有说话,只是点点头。中国人总是觉得医生越老越好,经验丰富,我当时闪开,让他把手放在苏鹏的手腕上诊脉恐怕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他检查了一会儿,然后说:“《活人书》!找到《活人书》他还有救!” “《活人书》是什么?”我终于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连忙问他。 老人不再说话,径直走出了病房。 我回过身来追了出去,走廊的灯忽然闪了闪,我惊叫一声,发现走廊里已经空无一人。 4 我不知道昨天晚上的老人是谁,我也无法知道他是谁,我甚至连他是人是鬼也不知道,但是,现在这海市蜃楼一样的一个建议,恐怕是苏鹏活下去唯一的希望。 第二天早上,我上网找《活人书》的资料,最靠谱的是一个历史传说。 曹操招来华佗为自己医治头风病,华佗医术高超,所以曹操很满意,但是忽然有一天华佗请假说想家,要回去。曹操准假,可是华佗一去就不再回来,曹操修书多封,也让当地的官员找到华佗,让他速速回到曹操身边,可是华佗推说自己妻子病重,后来曹操知道华佗在撒谎——他的妻子根本没有病,于是就找到华佗把他抓了回来,要杀他,华佗在临死前把自己毕生所学写成的书交给一名狱卒,告诉他:“此书可使人活!”也就是后人所说的《活人书》,因为当时曹操太过严厉,狱卒怕曹操惩罚不敢接纳。于是华佗跟狱卒要了一把火,将这本巨著付之一炬…… 看到这里的时候,我的心凉了一大半,如果当年华佗真的烧了书,那就没有任何机会了。我的心里很闷,不知道该怎么办,这时候我的手机响了,是黄磊打来的。 黄磊平时很机灵,万一他有什么办法呢?想到这里,我马上接了电话,“黄磊,你快来,我有事情找你帮忙。” “嘿嘿,我最喜欢帮你的忙了,你在哪儿?我去找你。” 放下电话,我的心里忽然暖暖的,有这样一个不计较的朋友真好。 他很快就气喘吁吁地跑来了,“你不是让我陪你玩网游吧?”黄磊皱着眉头说。 “当然不是,我有事情告诉你……”我把前前后后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了黄磊。 “你……相信那本什么《活人书》能救苏鹏的命?” “我只能相信,苏鹏的时间不多了。再说这书是华佗的毕生所学,我相信里面有能医治苏鹏的药方,我要试试。” 黄磊的手在我的鼻梁上刮了一下,“我最喜欢美女,尤其是不屈不挠的美女!” 我推开他的手,“可是历史记载《活人书》已经被烧掉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们一边说一边走出网吧, “我饿了。”黄磊认真地看着我。 “你怎么就知道吃啊!想不到办法不许吃饭!”我双手叉腰站在黄磊面前。 “可我饿的时候什么都想不到。” “你吃完了能想到?”我露出一个不屑的表情。 “当然!” “……” 最后我们只好进了学校附近的一家小餐馆,一人叫了一份红烧牛肉盖浇饭。 这几天我都没有食欲,但是饭菜端上来的时候,那味道闻起来似乎不错,食欲终于蠢蠢欲动了。 黄磊头也不抬眼也不睁地吃了个精光。 “我想到了!”黄磊一边剔牙一边跟我走出饭馆。 “想到什么了?”我几乎是惊叫出来的。 “你忘记苏鹏他爷爷是个著名的老中医了?要我说你真就是人头猪脑……哎,你去哪儿?带上我!我可以保护你……” 5 我站在一间平房前,黄磊在后面气喘吁吁地赶过来,“看你长得像只小猪,谁知道跑得像只兔子!” “你才是猪!你忘了上次门萨俱乐部的智商评估了?我的智商是148呢!这是只有2%的人能达到的高智商。” “嗯!我知道,我当然知道,所以苏鹏才在众多的美女中对你情有独钟,他喜欢聪明的女孩子……” “少说废话了,到了,就这里。”我指了指那扇油漆斑驳的门。 我在门上轻轻地敲了几下,没人答应,门是虚掩着的,我推开门,一股浓重的中药味扑鼻而来。房子里没人,有一个硕大的书架,一张床,被子整齐地叠着,桌子上还有没收拾起来的碗筷。厨房的灯亮着,我和黄磊轻轻地走过去,看见苏爷爷正坐在板凳上煎药。 “苏爷爷……”老人回头看了我们一眼,眼里是满满的悲伤。 他收拾了碗筷,让我们坐下,还给我们每人倒了杯茶水。 “苏爷爷,我们今天来,是想问你有关中医的事情。”我小心翼翼地说着。 老人低着头,闭着眼,摆了摆手,“别问了,没有用,所有我能找到的方子,都没有用……都没有用。”说到最后,老人的身体已经开始颤抖。 “我们来是想问关于《活人书》的事情,不知道您……”我还没有说完,苏爷爷马上抬起头紧张地看着我,“你怎么知道《活人书》的?”浑浊的眼睛里有一些我读不懂的复杂目光。 “……我只是在网上看到了一些资料,您是中医方面的专家,应该听过吧?” 老人的目光在我们身上来回地打量着,似乎在考虑要不要告诉我们。 “我们……只是想帮苏鹏。我在网上找过资料了,根据记载,华佗的《活人书》已经被他亲手烧了。” 老人像是下了决心似的点了点头,“好吧,关于《活人书》的事,我也是听我的师傅说的,那时候我还是个毛头小子。” 老人的手颤抖着点了支烟,夹在手里,狠狠地吸了一口,才开始缓缓地讲述。 “当年华佗准备烧掉《活人书》的时候,正赶上曹操来了,华佗只好停下。曹操问他是否还有遗愿。华佗说,‘您杀了我会后悔。’狂妄的曹操根本不信,华佗告诉他,自己这里有一本《活人书》,如果找到这本书请好好保存,否则会有报应。曹操大笑三声,然后命人把华佗拖出去斩首,念在华佗曾经尽心为自己医治头风之疾,曹操杀了华佗之后把他的尸体和所有的遗物一起送回他的老家安葬。其中就包括那本《活人书》。那时正是公元208年,也正是建安13年,华佗死后不到一个月,曹操13岁的儿子曹冲病重,这时候曹操才想起华佗临死前说的那句话,还有曾经交给他的《活人书》,可惜那书已经随棺木一起运回老家了,曹操于是派人挖开华佗的墓寻找《活人书》,找到后他的手下呈给曹操,但是那本书里只有一行字,‘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曹操大怒,而曹冲不治而亡。” “后来呢?” “曹操是个狂妄的人,他看完这句话就撕掉了这本书,其实这书的最后一页还有字。” 我和黄磊互相看了一眼,他的眼里也满是惊奇。“写的什么?”我们几乎异口同声地问道。 “潭水流,日西坠, 孤雁徘徊欲低飞; 再聚首,君未归, 堂前空自回, 心中唯盼两依偎。 园中花,化为灰, 夕阳一点已西坠, 相思泪,心已碎, 只闻马蹄归, 秋月残红营火飞。” “一首词?” 老人点了点头,“华佗是个聪明人,他知道曹操是没有心思对着一本空白的书一页一页翻到最后的,但是如果他这样做了,恐怕就能救曹冲了,其实这首诗是一个字谜。写着保存着《活人书》的人的名字。” “华佗不是已经死了吗?他怎么能在死后安排这些呢?” 老人摇了摇头,“有很多东西我们都无从考证,不过也许华佗从家里出来的时候就已经安排好一切了,他应该知道自己是凶多吉少的,如果狱卒接受了他的《活人书》那历史就是另一个版本了,这应该是华佗的后路,毕竟,《活人书》对于他自己和后人都有很重要的意义,但是这个方法很冒险,如果曹操没有把《活人书》放到他的棺木里送回老家,或者他发现了那本空白书最后一页的秘密,那一切都不一样了,可能是天意如此……” “那这字谜到底是什么意思啊?”我着急地问。 “这里的每一行都代表字的一部分,前五句可组成一个字,后五句可以组成一个字。” “是赵苏?”我试探着猜道。 老人笑着点点头,“没错,就是赵苏。” 黄磊看着我,“丫头,行啊你,不愧是智商148的天才美少女啊,怎么猜到的?” “别吵,回去我再告诉你。” “那,那个赵苏应该是在华佗的老家住吧?” “应该是吧,在中医届包括我师傅在内都去华佗的家乡找过,可是都失败了!” “找不到了吗?” “不是,他们都找到了那个赵苏的后人,只是仍然没有找到那本《活人书》。” “为什么?” “这个我师傅从来都是闭口不谈。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那……您知道那个后人住在哪儿吗?” “好像是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他的后人叫赵一。” 6 从苏爷爷家里出来的时候已经很晚了。 “你说苏爷爷的话是真的吗?” “你指的是什么?” “我不相信他们找到了那个保存《活人书》的人却拿不到那本书。” “可他没有理由骗我们吧!那可是关系到他孙子苏鹏的生命安危呢!再说了我在网上查过,华佗是沛国谯人,依照现在的地图来看正好是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 “你真的要为了那小子去安徽找那本可能已经不存在的破书?” “什么破书,即使那书上没有救苏鹏的药方,至少那也是我们中医历史上的瑰宝吧!” “你想好了?”黄磊问。在月光下他的眼睛亮亮的。 “是的,明天请假后天出发。”我坚定地说。 “那……我陪你去好了。” “其实……”我是想说“其实,你不用这样做”,因为我不想他为我白白付出太多。 “不要再说了,我已经决定了。你一个人去,我真的不放心。”黄磊笑着看着我。 我的心里一阵酸楚,说不清是什么感觉。 出发那天我带了一些日用品,黄磊一边翻我的包一边说:“女人啊就是麻烦死了!” 我在他头上狠狠地打了一下,“似乎我带的东西比你带的要少很多吧!”我指着他那个堪比麻袋的旅行包。 “女人啊,就是头发长见识短。”他拉开旅行包,里面全是果冻、薯片、矿泉水。 “知道什么叫‘民以食为天’吗?知道什么叫‘以备不时之需’吗?”黄磊蹲在地上像一个小地摊主一样摇头晃脑地说。 按照地址我们来到了华佗的家乡谯城区,没想到这里会是一个很知名的文化古都,连曹操宗族都葬在这里,我们找到了户籍管理部门,搜索赵一的名字,在这个130万人的城市里有2588个赵一,其中1352个是男的,1236个是女的,男的40岁以下的有998个,剩下的354个人里有317个祖籍不是这里,37个里面有2个进了监狱,1个住在精神病院,3个是母亲改嫁后姓氏改成赵,23个外出打工,剩下的人里5个不是单身,2个正在住院且生命垂危,可能马上要销户,还有一个是无业。 “应该就是他!”我要来了那个无业的人的地址。 “你怎么知道?” “直觉吧,我觉得应该是他。” “……万一不是呢?” “不是就继续找!就算掘地三尺也要把这个赵一找出来。” “你说他为啥要叫赵一呢,他要是叫赵本山肯定更好找一点。” ...
强子生性好堵,这几年手气不行,欠下了高利债,面对拿刀的追债人,他被逼无奈想了一损招——盗墓! 要说他这盗墓和一般人可不一样,别人盗的都是死人墓,而他盗的却是活人墓。 这事还得从头说起,强子的老家在一片小山村里,这个与世隔绝的村落至今还有一些奇特的习俗,据说每一个快要死的人都会提前准备好吃穿用度,然后住进地下,最后老死在那里。 这个习俗在当地简称做——囯。 两年前强子回去过一趟,就听说村子里有户人家不小心挖到了一个囯,那个囯年代久远,里面的衣服,吃食早已烂作黑泥,却有一件金首饰闪闪发光。 这给了强子启发,村子一向闭塞,虽不富裕,但家家户户祖辈上传下来的多少有点值钱的玩意,有的老人就将其带进了囯里,如果自己挖到几个值钱的囯,说不定不仅能还了赌债,还能小赚一笔。 这个念头一出,他就再也坐不住了,立马叫上牌友老黄一起回了自己的家乡。叫上老黄是因为他需要人手来挖土。 和家里人简单的打了声招呼,强子就以带着友人四处转转、看看家乡为由去寻找可能藏有囯的地方。 到底是这片土地长大的,没多久强子就看中了几个地方,准备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带着老黄下去看看。 待到大家都睡熟后,强子带着老黄悄悄摸到了山林里,白天转悠的时候他就已经提前做好了记号,这会儿直接带着工具就开挖。 两个人捣鼓了好半会儿,累的一身臭汗,就在两人怀疑这下面到底有没有囯的时候,突然“哐当”一声,像是什么东西被打碎了? 一听见这个声音,原本累的眼睛都睁不开的强子顿时来了精神,差点就要跳起来了。这下面果然有东西,看来自己的眼光还是没错的。 一跳进去,老黄就尖叫出声,借着手电灯的灯光,他们看见不远处有个弯曲的背影坐在那儿,把两人吓得不轻。 空气中都是糜乱腥臭的味道,强子猛的吸了吸鼻子,轻声道:“别瞎叫,早死了。” 听了强子的话,老黄稍稍定了心神,眼睛一时半伙儿却是移不开,恍惚间他好像看到那个人影动了动,吓得他不自觉的往后退了两步。 那边强子没有发现老黄的异常,嘴含手电筒、手戴皮套开始翻找起来。 找了一会儿,没看到什么好东西,都是一些瓶瓶罐罐,里面放这些发霉的油米柴盐(这些老人住进来后并不会马上死去,或多或少还能过上一段时间。) “妈的,这个是个穷光蛋。”强子一脚踢翻了米罐子,随着罐子破碎的声音,他突然想到了什么,立马转过头去看那个一动不动坐着的身影。 “这老人也许把好东西戴在了身上没有取下来,我去他身上看看不就好了!”说干就干,强子三步并作两步来到了老人身边,正准备下手的时候突然生出了一丝恐惧,这时候他想起了老黄,回头就喊:“老黄,你他妈的还想不想发财了?别在那装死人,快过来帮忙。” 隔得远,强子看不清老黄的表情,只看见老黄僵直着身子立在那儿,断断续续的声音从他嘴里传出来:“动了,动了三下。” “杵在这儿干嘛?赶紧过来帮忙。”强子走过去用身子撞了一下老黄,后者这才回过神来:“强子,我心里慌得不行,刚刚我好像看见那个人动了,还动了好几下。” “别自己吓自己,是你太紧张了。”说着强子扫了一眼那个人影,原本准备闭上的嘴巴反而张大了,他看见了什么?明明坐在那儿的人影居然站了起来,还颤颤巍巍的向他们走了过来。 待走近了,强子这才认出对方来:“爷爷,怎么会是你?” “当初我进囯的时候,你说工作忙回不来,就连我的囯在哪个位置都不知道,现在偷东西偷到我这来了,你自己说,你还是人吗?”老人气急了一连咳嗽了好几声。 “不是,爷爷,我……我是欠了高利贷没办法,不然我也没这个胆子动死人的东西。”爷爷最疼爱强子,面对爷爷,强子心里感觉很惭愧。 “你还有脸说?你要是对自己负责,会欠下高利贷吗?”老人连叹三口气:“抬起头来,我就问你一句,你真的打算一辈子就这样稀里糊涂的?” “我,爷爷,您放心吧!我知道自己做错了,我会回头的。”不管自己犯了多大的错,爷爷总是护着自己,一想到这,强子羞愧的流下泪水。 一年后,强子又一次带着老黄回到了家乡,经过这一年的努力,强子已经还清了高利贷,虽说自己还是没有钱,但无债一身轻,他很开心,喝了点酒,就把自己曾经做的糊涂事都说了出来,家人们听了后都摇头不相信,因为强子爷爷的囯根本不在强子说的那个地方,而且老人家好多年前就进囯了,不可能活那么长时间(进囯的都是几个月左右就会死去的)。 那一夜,强子做了一个梦,梦中爷爷好像对他说:孩子,如今你回头了,爷爷也就放心了! ...
今天给大家讲一个恐怖又骇人的故事,活人桩! 俗话说一方山水一方神,这神其实不是神灵,而是指的是精怪鬼魂,在开山修路,挖河架桥时要是碰上它们,性善的焚香烧纸就能安然无恙,性恶的就得依靠献祭,据说必须是要活人才行,这习俗由来已久,直到民国依然盛行。 因为此事多发生在挖坑和打桩时,所以才被称为活人桩,也俗称打生桩。 有人会问,为何要用活人呢?畜生不行吗?有时这还真不行,因为这人是万物之灵,脊柱承天接地,有些精怪要的就是那股灵气。 这故事也是听我一朋友说的,他自小在河边长大,家在河岸的悬崖边上。 有一年,一条路经过他们村子,负责那段路的是个外乡人,操着一口不太标准的本地口音。 这段路工程大,不仅要开山,还得架桥,动工前,外乡人也是请了一个风水先生,择了一个黄道吉日,焚香烧纸,鞭炮齐鸣,以求神灵庇佑。 做工程的都信这个,不管是真信也好,假信也罢,开工前必须得有这个祭祀仪式,不然干活的工人也不会答应出工。 祭了祀,这前期工程果然顺利,简直一路畅通,可到架桥那里突然就出问题了,有个桥墩怎么也灌不进混泥土,各种办法都尝试了,也分析了,混泥土就是进不去。 外乡人知道遇上了蹊跷事,赶紧就近找来一个风水先生,谁知这个风水先生是个半桶水,让杀鸡宰牛又祭祀了一遍,可还是灌不进去。 外乡人又四处打听,不知从哪儿请来一个老道士,这老道士佝偻着腰来到桥墩口一看,摇摇头对外乡人说:“下面的东西煞气重,你们惹不起的,改道绕行吧!” 外乡人一听急眼了,这规划好的路线能说改就改吗?桥都修了一半了啊!怎么给上面交代?于是说出自己苦衷,问老道士是否还有其他办法。 老道士看着修好的路,一声叹息,凑到外乡人耳边嘀咕着说了几句话就走了。 当天,外乡人打听到在镇上有两个流浪汉,就找到两人告诉他们只要去工地帮自己看守材料,就包吃住,还给工资,为表示自己诚意,当场就拿出一沓钱递给两人。 两个流浪汉接了钱还真就乐呵呵的跟着去了,不过到了晚上又偷偷跑了回来,说不习惯那机器声和吵闹的生活,无论怎么劝都不管用,死活不去,气的外乡人牙痒痒。 那时候,在修的路上有很多废弃东西扔了一地,比如用过的水泥袋子最为常见,这些东西都可以拿去卖废品,因为值不了多少钱,也耗费时间,所以一般没人会捡。 当然,小孩子除外,农村的孩子普遍都没零花钱,要是顶着太阳转悠一天,挣上几块钱买上零食吃,那脸上都能笑出花来。 有天,村里有四个孩子闲逛到了河边,看到几个桥墩周围都铺了一层的废弃水泥袋,一个个两眼放光,手舞足蹈就冲了上去。 跑得快的两个孩子刚到桥墩口就被外乡人喝斥了,告诫两人这里危险,可两个孩子看别人都在工地上随便的走动着,哪会听外乡人的话,只想着赶紧把那水泥袋子捡走,生怕到时候迟了被别人拿去。 外乡人怒气冲冲,上前拉着两人胳膊,要往外拽,哪想两个孩子一挣扎,脚底打滑,两声惨叫落进了桥墩坑里,这时候,开动着的混凝土泵车将混泥土灌进坑里,两个孩子也被意外活埋在了桥墩里,不久,桥墩浇筑完成。 当天,外乡人找到两个孩子父母,告诉他们孩子在工地上出了意外,尸骨无存,赔了一大笔钱也就了事了。 明白人都知道怎么回事,可孩子父母都是老实本分的庄稼人,除了伤心抹泪,也无可奈何…… 故事讲完,朋友告诉我说,任何一样东西,要想好,那就得有魂,古人铸剑,甚至会不惜以身投炉,所以才有剑魂,路魂,桥魂一说。 我悚然一惊,突然间想到了每年工地上都有很多意外死亡的工人,细思极恐下,有种不寒而栗之感。 ...
1 她是谁? 2016年3月1日,我刚刚下班。夜幕将要降临,手机就响起来。 是一个女人打来的,她声称是我的高中同学,千辛万苦问到我的电话号码,叫我无论如何和她见个面。对方的声音很陌生,她的名字我却永生难忘,因为那个名字的主人是我生命中第一个暗恋的对象,虽然她一直没和我交往过,我对她的印象依然十分美好。 我们约了一个餐厅吃饭,我没多久就赶过去了。 眼前这个女人很年轻,和我年纪相仿,我们将近十年未见,她和我想象中的模样并不相同,我的想象是依照她小时候的样子来发展的,很显然,她似乎并没按照她小时候的样子来发育。不过,她长得很漂亮,瘦俏的脸蛋,姣好的身材,白皙的皮肤,甚至比我想象中的还漂亮。 我看着女人,将信将疑地问:“你真是?” 她轻轻一笑,不容置疑地说:“我真是!”她和十年前一样聪明敏捷,直截了当。我想,这的确是她了。 说实话,刚开始坐下我挺尴尬,我与她十年未见,真不知该聊些什么,从何聊起。可她似乎非常健谈,这让我产生一种错觉,她似乎有备而来。席间我一直听她讲,偶尔插几句废话,尴尬的气氛倒是渐渐缓和了。 一顿饭吃完,我们已经无所不谈了。 不过,我保留了一点,我没告诉她我交了女朋友。 也许是因为这一点吧,这顿饭后她经常联系我。就好像,她成了我的女朋友。我挺兴奋,是那种自己曾经日思夜想的女人仿佛一瞬间就要跌进自己怀抱的那种兴奋。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我联系自己女朋友的时间少了,很多时间都和这个旧日的梦中情人纠缠在了一起。 转眼一个月过去了,那种失而复得的激动心情伴随了我一个月。 4月1日那个众所周知的愚人节。 这天,我成了公司里被捉弄次数最多的人,即使,我处处小心,步步防范。 那天将要结束的时候,我突然产生了一种难以言状的恐怖感原来,要捉弄和欺骗一个人是那样轻松简单。 我细细分析,在我的生活中,有哪个人可能曾经或者正在捉弄和欺骗着我?我一层层剔除,最后出现的竟然是她那个自称是我旧同学的熟悉又陌生的女人。 我们十年未见,她的样貌和当初风马牛不相及,可是,有时候我自己拿起十年前的相片一看,都会怀疑十年前的自己是自己吗?十年足以改变一切了。婴儿变成了小孩;黑发变成了白发;routi变成了骷髅;朋友变成了仇人;情人变成了陌路人;青涩变成了成熟;光滑变成了皱纹…… 刚下班,我的电话就响了,我不禁抖了一下,对方似乎掐准了时间。我接起来,是她。 她只说了一句话:“我想你,能来我家一趟吗?” 我顿时脸红心跳,即使我有女朋友,但终究太久没听过这样暧昧的话了。我们已经在细水长流了,换句话说,叫缺乏激情了。 当时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她。我并不知道她家在哪里,我等她开车过来接我。我站在公司楼下,乖乖地等着她,就像放学的红领巾等待前来接他的母亲。这时候,我不禁想起了往事,想起了当初是怎样地疯狂暗恋她。 那时候,我和她都还是中学生,背着鼓鼓的书包上学校。我们总要路过一幅巨大的牌匾,上面写着:高高兴兴上学去,平平安安回家来。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在这块牌子下面与她相遇,我不敢和她说话,更不敢和她搭伴同行,我们一前一后,她在前我在后。我望一望她的背影,再望一望其他女生的背影,她们身上是暗淡的,她身上却是光芒四射的,于是我就迷恋上她了。 很快,我们面临毕业了,她和我即将各分东西,当我与她在那块牌子下再次相遇的时候,我知道我不能什么都不做了,我冲上前去,把365天前就准备好的一张纸条塞给她,然后发疯似的逃跑了。 那纸条上写着:我像阴谋家爱搞阴谋一样爱着你。 这张纸条就是她和我之间的秘密,一个月前她在电话里就是用这句话证明了自己的身份。 那是我第一次对女孩子表白,我充满期待。然而,她音信全无。很快,我们都默默无闻地毕业了,从此各奔东西,一别就是十年。 她的车终于到了,上了车,我坐在副驾驶位,跟她寒暄起来。这时候车已经开出了城市主道,正驶向越来越缥缈的郊区。两旁的树越来越多,人越来越少,车越来越稀。天已经黑下来了,不仔细看的话,会以为站立在道路两旁的不是树,是人! 不久,车开到了一幢别墅门口,缓缓停下了。 下了车,我好奇地打量一番,这是一幢三层的别墅,有点古旧了,周围爬满了各种植物。那些植物应该是爬山虎,黑暗中乍看之下,那些爬山虎好像变成了千千万万条黑色的蛇,爬满了整个外墙。 很快,我已进入大厅,欧式风格,十分宽敞,只是,灯光显得昏昏沉沉。 我说:“你一个人住?” 她似乎犹豫了一下,最后坚定地点了一下头,说:“是的,我一个人住。不过,今晚是两个人。” 听到这,我不禁又一阵脸红心跳,忙说:“不行,我还得回家,我们孤男寡女的毕竟不方便。” 她把头转向我,我看到一脸幽怨的表情,她说:“留下来,就一晚,就当陪陪我。” 她说话的语气明明是恳求,但我却听出了一层不容反驳的味道。 这时候,她像一个小孩子般快乐地笑起来,这一个月来,我第一次见她笑,然而,我发现她的笑中少了一样东西。 十年,也许你的牙齿被什么碰掉了,残缺不全;也许你的双腿出车祸时被撞残废了,不能动弹。十年可以令你模糊很多东西,但是,她笑容里少的东西即使再过十年也不应该消失才对的她少了两个酒窝。 我不禁又想,她真是她吗? 这时候,她已经去厨房张罗了,她知道我刚下班,还没吃饭。于是我独自一人在这偌大的别墅里上上下下,左左右右。 这别墅太深不可测了,随处可见长长的走廊,不知是昏暗的灯光作用还是这别墅实在太大,那些走廊似乎都深不见底。走廊两旁是一扇扇的房门,我轻轻开启离客厅最近的一扇,布置十分雅致豪华。 我正自发呆,突然,有只手轻轻地搭在了我的肩上,我不禁抖了一下,回头看,是她。不知从哪里窜了出来。 她随即说:“我们去吃饭吧。” 我点点头,随她来到餐厅。 只有我们两个人,却做了一桌子的菜。有时候,有钱人确实很奇怪。 我对她的背说:“太丰盛了,两个人吃不了这么多。” 她的背对我说:“没关系,这是最后的晚餐。” 我奇怪,这句话似乎有玄机。说话间,我们已经面对面坐下了。 我问她最后的晚餐是怎么回事,她突然用略带忧伤的语气说:“过几天我就要离开这个城市,也许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 我一下呆住了,我和她刚重逢,甚至,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完全确定她就是她,她即使真的是一个骗子也还没来得及做什么对我不利的事情,她就说要走了?然而,我来不及多想,我必须坚强,以此带动她的坚强。 我说:“中国面积再大也全在北半球,我们肯定还能见面的。” 她说:“我要去的地方刚好不在北半球。” 我惊叹,原来是要出国了。我想,搞不好这真的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我不愿自己的脚踏在异国的土地上,她可能也不想自己的脚再踏回祖国的国土上。 她见我沉默不语,大概也猜到了我的想法,她马上转移了话题,“吃饭吧,菜都凉了。” 她又给我倒上红酒,说:“我们喝两杯吧。” 结果我们喝了两瓶。我酒量不好,醉了。 当我醒过来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自己好像被绑在了一张冰冷的铁床上,四周黑乎乎的,我张大耳朵听,连风声都听不到,好像身处密室。我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想叫,可我的嘴被胶布给封住了。 我拼命挣扎,以示抗议。突然,黑暗中有只手伸向我,那只手冰冷,无情。那只手触碰到了我,一点点地从头发抚摸到脖子,我连脚趾都颤抖起来。突然,黑暗中有个打火机咔嚓一声打着了。 那一瞬间,我看见一张女人的脸正面对面地贴着我,我的心抽搐了一下,头皮都麻了。 正是她!她疯了? 我被她摸出了一阵鸡皮疙瘩,摸出了一层冷汗,她的抚摸很怪异,就像医生在找一个容易下刀子做手术的口子。 这个我曾经日思夜想的女人,这个表面温柔美丽的女人,这个口口声声说是我老同学的女人,她到底是谁?她究竟要对我做什么? 我的思维快速转动,我在想,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和谁结仇了? 这时候,她突然背诵起一首诗来,那居然是我十年前写下的一首情诗。 那诗是这样写的: 我不和你说话, 因为我怕一不小心就会说出我喜欢你。 我不牵你的手, 因为我怕我冰冷的手会冻伤了你。 我不看你一眼, 因为我怕看你一眼之后便会深深地爱上你。 这诗只有一个人知道,是我写给她的。她叫凌小小,是我第一个恋人。 可惜,后来我移情别恋了,我迷恋上了这个声称是我小学同学的人蓝雪冰。 要从十年前说起 十年前,我是一个来自乡下的孩子,没有人知道我,没有人关注我。我的孤独与敏感,我的欢笑与泪水,统统被那个城市忽略。我像水泥路的缝隙里露出的一棵草,眼巴巴地望着城里人忙忙碌碌的脚步,只有自卑自怜自暴自弃他们穿着各种颜色各种式样的皮鞋,那些皮鞋的鞋跟与我微贱的生命一般高…… 那时候,如你所知,我已偷偷暗恋着蓝雪冰,你不知道的是,我暗恋她的时候其实已经有女朋友了,她就是凌小小。 凌小小从来没有被我暗恋过,她对我是主动投怀送抱。我在这个城市里的孤单和自卑令我毫不犹豫地接受了她。在一起没多久,我和她就越了雷池,偷尝禁果。 我不记得那天是哪月哪日了,只记得那天异常炎热,我们抱在一起,大汗淋漓。 从那以后,我不管在什么地方见到“禁果”二字,都会想起两具光秃秃的身体和黏糊糊的汗水。 这是悲剧的开始,尝试了第一次,我们断断续续地有了第二次,第三次……我们不知道原来做这种事需要些必要的保护措施,一个月过去了,两个月过去了,第三个月来临的时候,她的肚子已经凸出来了。 年纪轻轻的我就要当爸爸了,而我依然一无所知。 偏偏这个时候我移情别恋了,我爱上了光芒四射的蓝雪冰,我决心和凌小小分手。 于是,我开始渐渐疏远她,我在她面前变得沉默寡言;我不再牵起她的手,走在放学的路上;我甚至连余光都不瞄她一眼。 终于她开始猜测,开始抱怨,最后用近乎威胁的语气对我说:“你一辈子都别想离开我,我已经怀了你的孩子。” 原来她偷偷跑去看过医生。 我只好妥协,我安慰她:“别瞎想了,我这辈子都不会离开你。” 第二天我就写了那首虚伪的诗送给她,她笑成了一朵花。可惜这朵花对我来说毫无美感。 不久,我们就毕业了,她挺着饱满的肚子打算和我远走高飞,我欺骗了她,在火车站找了个理由溜走了。 那时候,我们家住的房子是租的,我早就编好了理由让我的父母心甘情愿地找了另外一个房子搬进去住了。那地方属于郊区,她不可能找到我。 那段时间,我最怕的就是有人前来敲我的家门,我怕透过猫眼看到的是一个脸色纸白,哭丧着脸的她的脸。 所幸的是,这一切都没有发生。 一个月过去了,两个月过去了,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她没有出现过,她没有找到我。开始的时候,我去哪里都小心翼翼,躲躲藏藏,后来我搬去了另一个城市,没有通知任何一个认识的朋友,凌小小彻底从我的世界消失了。 也许是我的敏感,自从我搬到这个新的城市,我反倒觉得处处都是凌小小,人人都是凌小小。 有句话说得真对: “如果你心里有一个一辈子都不敢见面的人,那么,对于你来说,这个世界就小得成了一个笼子。一个,一个就够了。因为,那个人可能出现在任何一个地方。” 当然,这一切都是我不切实际地的想罢了。 在这个新的城市里,我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学生,平静地上完了大学,攀上了现在这个女朋友,最后走上了社会,走上了工作岗位。 一切都有条不紊地发展着,谁也不知道我有一段那样无耻的过去,我也以为过去的一切都结束了。然而,事隔十年,她还是找到了我。可是,当年的她方脸,小眼,现在却是标准的瓜子脸,洋娃娃般的大眼睛。 我又开始怀疑,这人真的是凌小小?如果不是她,还能是谁呢? 这时,黑暗中的她再次开口了,我的思绪被她打断,记忆像逝去的青春一般,遥不可及。 2 她们是谁? 她在向我讲述一个故事,我的思绪在她的陈述之下,置身于十年前的天空下,置身于十年前的火车站。 在她的陈述中,我仿佛看见一个虚弱的花季少女在人来人往的车站里挺着三个月大的肚子,她的表情在17岁的脸上显得异常无助和焦急。 站了很长一段时间以后,约定中的男人的爽约终于宣告了这场等待的结束。于是,那个女人来到一家小医院,在医生粗糙的技术和仪器之下,一团血球,一个正在孕育之中的生命,彻底消亡了。 她别无选择。 她在陈述行将结束的时候,突然失声哭了出来。她的哭泣一下把我的思绪拉回到了十年之后,拉回到了这个密室之中。她的故事已经使我肯定,眼前这个女人,就是当年被我抛弃的凌小小了。 她走过来,一下把我嘴上的胶布撕下来,她想听我的忏悔:“小小,你放过我吧!我知道错了,我一直都在为这件事感到后悔!” 我不能刺激她,我要尽量在她面前表现出一个弱者的姿态。 出乎意料,她给了我一个若即若离的眼神,说:“谁告诉你我是凌小小的?” 我一下呆住了:“什么?你不是小小?那……你究竟是谁?” 她依旧是那副深邃而不可知的模样,说:“你觉得我是吗?你觉得是,我就是,你觉得不是,我就不是。” 我的毛孔一下就缩紧了,之前的判断,瞬间灰飞烟灭,我已经没有心思再思考这个女人究竟是谁了。反而有一种更可怕的感觉,如同跌进深邃黑暗的地洞之中,没有方向,不可停止地一直坠落。 你一定不曾体会过,这种没有重心的飘忽之感,比摔在地上、血肉模糊的感觉,还要可怕。 接下来,我们都沉默了,像两具尸体一般,一动不动地僵持着。 她又点了烟,朦朦胧胧的黑暗中,星火在她的嘴尖,忽明忽暗,鬼鬼祟祟地像一只眼睛。 我知道,无论如何,这个女人是来者不善的,也许,等她吸完手上那根烟,我的生命,也就宣告结束了。但命运又一次捉弄了我,她居然从床边站了起来,带着那鬼祟的眼睛,向门口走去,继而消失。 我变得无助,片刻之后,开始大叫:“你放了我!你究竟是谁?!” 从小到大,从大到老,我们都会有一种感觉,一种对时间的感觉。从小到大时,我们总觉得时间过得如老牛拉破车,慢得心烦;从大到老时,我们换了观念,开始觉得时间过得飞快,如白驹过隙。 此时,我在黑暗中,已经失去了一切感觉,不知道自己被困了多久,不晓得外面是星月满天,还是艳阳高照。 我出了一身冷汗,黏糊糊的。就像和凌小小当初的放纵,似乎感觉,有一具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趴在我的身上,挠着我的耳朵,咬着我的胸膛。于是,我拼命挣扎,越挣扎,流的汗越多,汗越多这种感觉便越强烈,越强烈便越挣扎…… 就这样,我不知被绑了多久,渐渐失去了知觉。我觉得,我快死了! 我来到了另一个世界,不!应该说是我曾经的世界。 火车站上空旷无人,只有我一个人呆呆地站在那里。有风从我脸颊袭过,不是微风,马力挺强的那种风我在等凌小小。 凌小小终于来了,羞答答地,满面含笑,她说:“你等我很久了吧?” 我说:“没。我也刚到。” 凌小小突然冷下了脸子:“可是,我已经等你很久了。”她说着,捧着一团空气,一边笑一边说,“等了你十年啊!你看,这是我们的孩子,是个男孩喔!” 我不停地颤抖,风好像越来越大了! 凌小小的背后,一辆火车,正轰隆隆地驶进站台。我突然改变了主意,我要离开!我必须离开!可是,凌小小的手,如同一只钢爪一般,死死扣住我的手腕。 火车鸣笛的声音,如同一个女人撕心裂肺的干号。刺穿了我的身体,渗透了我的灵魂。 “我们走吧!”凌小小牵起我的手,鬼魅般地笑起来,她居然拉着我跟她小跑了起来,我第一次觉得她的手力如此惊人!她的另一只手一直虚抱着一团空气,那是我们的“骨肉”!“我们一家子总算在一起了!”她说。 这是世界上最诡异的一场奔跑。 铁轨里是另一个世界,黑暗如地狱。没有疼痛,只能听见一阵“咯嘣咯嘣”的声音,瞬间即逝,那是骨头被碾碎的声音。 这当然是个梦,虽然它过于真实,但我庆幸,它毕竟是个梦。其实,我们的生活,就是一场梦,只是,当我们发觉这是梦的时候,已经将死。 我从来没有发觉,我现在的女友,是那般可爱,那般完美。 这个时候,我已经脱离了黑暗的地狱,回到了温暖的人间。 女友守在我的身边,紧紧抓着我的手,她累了,睡得正香,洋娃娃一般地甜。 我突然感觉,自己很无耻,有这么漂亮的一朵家花等着我,倚着我,我居然还出去寻花问柳,姑且不算寻花问柳,但那个或是凌小小,又或是蓝雪冰的女人,的确让我心动过。 想到那个女人,我的身体,不由自主地抽搐了一下。 敏感的女友被惊醒了,她看着已经清醒过来的我,如释重负地说:“你醒了!太好了!”眼泪同时夺眶而出。 我弱弱地问道:“你怎么找到我的?” 女友垂下头:“是一个女人打来的电话,我按照她说的地点去找你的,赶到那里时,你已经昏死过去了。” 我急切地询问:“那个女人有没有说她是谁?!不!有没有说她叫什么?” 女友摇摇头,结结巴巴地说:“你……和那个女人是什么关系?” 我又是一阵抽搐。是的,我害怕!如果没有女友,我根本就是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她给了我工作,给了我金钱,给了我别人可能需要几十年努力才能换来的一切物质。 而现在,我可能因为多年前的一个谎言,而失去一切! 我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脑瓜疼得像要炸开。 女友突然搂住我,她说:“算了!算了!我什么也不问了!只要你没事,只要你还在我身边,一切都无所谓了!”她红肿着双眼,“我这辈子都不会离开你!” 又是一阵没来由的战栗,让我怀疑自己的承受能力,是不是真的变得连小孩子都不如。 我想起,多年前,我曾经一字一顿地对凌小小说过同样的话,现在,我这可爱的女友又对我说出同样的话,时间点虽然迥然不同了,但我却恍惚起来。 恍惚觉得,女友已经变成了凌小小,我们穿越时空的一对一答正在延续那段未完的打情骂俏。 正如我前面提到的:十年,可以令你模糊很多东西。 十年以前,我和女友互不相识,她的世界对我而言,一片空白;她的哀乐对我而言,形同虚设。谁知道十年以前的她做过什么?也许,她也曾经是方脸、小眼,后来,通过整容,改头换面了;也许,她也曾经挺着三个月大的肚子,痴痴地守在车站里,足足等了某个负心的男人三个小时;也许…… 这种想法,让我开始怀疑身边的每一个女性,我见鬼一般推开女友,怯怯地问:“你……你究竟是谁?” 女友一脸惊讶:“我?我就是我啊!” 一句废话! 我突然不敢再问下去,有时候,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答案。 在医院里住了几天,我已经没有大碍了。女友天天来看我,看来,她对我的感情似乎并未因为我和那个神秘女人的关系,而有所改变。 我也想忘记过去的一切,可人这种动物真是奇怪,越想忘记某种东西,那东西便钻心刻骨地留在身体里,于是,趁女友不在的时候,我常常给那个神秘女人打电话。 有时候,我一天能给她打几十个电话,鬼使神差。 我要问问她,她究竟是谁?为什么这样对我? 电话总是无法接通,后来,我才想起来,女人曾经说过,她要离开中国了,而且,离开北半球。想到这,我突然愤怒异常,有种被人戏弄的感觉。 几天后,我出院了。身体没事了,心还悬着。光阴就像打狗的肉包子,一去不复回;人却像吃了肉包子的狗,迟早会回到主人身边的。走在大街上,我常常会不由自主地转过头去,看一看身后,是否跟着她,或者她。 女友看出了我的惶惶不安,她给我办理了长假,打算陪我去散心。 我挺感动的,有这样一个全心全意爱我的女人,是我的运气。我说:“我们去哪呢?” 女友神秘地笑了笑:“秘密!你一定会喜欢那里的!” 火车轰隆隆地前进,车窗外的世界,光影般飞速后退,模糊得一塌糊涂。当我的记忆随着外面的风景,一点一点清晰起来的时候,我已经没有退路了。 我惊慌失措地说:“我们这是去哪里?” 女友宛然一笑:“你的家乡啊!这么多年没回来了,你一定很想这里了吧?” 我突然站了起来,愣愣地望着女友,足足有五分钟。我感觉又一次被戏弄了,恍然中,我感觉她的脸变了,慢慢地变成了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脸,那是凌小小的脸! “谁告诉你我想念这里了?谁说的?”我像疯了一般抓着头发,手脚好像不听使唤了,竟然向车窗外钻去。 同车厢的乘客都吓坏了,几个男人过来死死拉着我,终于将我拽回到座位上。我瞪着大眼,用力地吸着气,耳朵里轰隆隆地一阵鸣叫。女友的眼睛,瞪得比我还要大,显然,她被我吓坏了。 许久之后,我终于安静下来。 我听见旁边有女人细碎的声音:“疯子!怎么疯子也能上火车啊?!” 疯子?我瞪了她们一眼。她们不知道,正是女人,把我变得如此疯狂!她们才是病原体,她们才是真正的疯子! 女友的眉头皱了起来,她递过来一杯水,说:“你……是不是想起凌小小,或者蓝雪冰了?” 我吸了口凉气,死死地盯着眼前的女人:“你……你怎么知道她们的?” 女友苦笑:“如果我说,是那个神秘女人告诉我的,你相信吗?” 我忙问:“她都跟你说什么了?” 女友抬起头,不再看我,转而盯着车窗外的世界,有风袭来,她的头发四下飞舞,像个披头散发的女鬼。她说:“如果你真想知道,我就告诉你。那个神秘女人给我打电话去救你的同时,还给我讲了一个故事。据说,那个女孩叫凌小小,你们曾经是关系很要好的同学。”她说着,望了我一眼,“后来,她怀孕了,和你相约一起离开,为爱走天涯。可是,你逃跑了。凌小小很伤心,她毫无办法,只有打掉这个孩子。她身心俱伤地去了医院,打掉了孩子。那段时间,一直有一个人在照顾她,就是蓝雪冰。她在照顾凌小小的时候,得知了一切,于是,她开始恨你!” 我傻了,颤抖着问:“蓝雪冰她为什么要恨我?” 女友抓了抓头发,无所谓地回答:“因为,蓝雪冰爱的人是凌小小。” 这是个令我震惊的答案,我马上想起了那个神秘女人:“那个神秘女人,究竟是谁?她是蓝雪冰吗?” 女友还是那副无所谓的表情:“你觉得呢?你觉得她是凌小小,她就是凌小小,你觉得她是蓝雪冰,她就是蓝雪冰。” 我突然产生了一种冲动,我想掐死眼前这个女人。她居然联合别人,来戏弄我、恐吓我!我恨恨地问:“那个女人现在在哪里?你一定知道的!” 女友耸耸肩膀,说:“她可能已经自杀了。” 我把脸和她贴近了些,说:“什么叫可能自杀了?!” 女友说:“她给我打电话的时候,就说自己打算离开这个世界了,她说,她要去另外一个世界旅游,至于,去没去,谁也不知道。” 我这才明白,原来女人所说的离开,是另一种“离开”的意思。 我发着愣,女友忽然贴过来,柔柔地说:“别想那么多了,一切都过去了,只要你记住,我爱你,我一辈子都不会离开你就好!” 我僵硬地笑了笑,这算什么?打一个巴掌,给一个甜枣! 可我又能怎么办?无解。 终究是安分守己地和女友在家乡玩了几天。有些事情说来真是怪异,多年来一直恐惧的地方,一直不敢涉足的地方,其实真正来到了,也就那么回事。 在吃吃喝喝中,我似乎忘记了所有恐慌,还带着女友去了母校。 母校越来越老了,门前还立着那块“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的牌子。 女友站在牌子下,突然说:“知道吗?那个女人告诉我,你的儿子,就埋在这牌子下。” 我僵住了,突然感觉一阵恶心,仿佛看见一具不成形的婴儿尸体正慢慢地蠢蠢欲动,准备破土而出。我一把拉起女友,发疯一般逃离了母校。 还是那句老话,其实,不是忘记了,而是藏得更深了,是不愿意再触到那些恐怖的曾经。我发誓,那一刻,我真的快疯了,我对自己说:忘记凌小小吧!忘记蓝雪冰吧!守着面前这个女人一辈子就好! 回到家,我立刻向女友求婚了。她没有挣扎,没有犹豫,干干净净地回答道:“我答应你。”她的爽快出乎我的意料,似乎一切的纠结都已经化解了。 我想,总算过去了,我会做一个好丈夫,好父亲。凌小小和蓝雪冰,她们二人的死活,我不会再过问,也不会再在意了。 婚礼是盛大的,女友家有的是钱,我们像所有新人一般,笑得嘴巴咧到后脑勺子。只是,那一刻,我忽然觉得女友很可怕。忽然觉得这段婚姻是个巨大的阴谋,这样一个知道了我不堪回首的过去的女人,居然毫不在意我曾经的无耻和决绝,居然还敢嫁给我? 这恐怕是任何一个女人都无法做到的! 之后的生活,变成了王子公主般的童话世界,一切美满。故事,似乎到这里应该结束了,然而…… 一个月后的夜晚,妻子突然把我叫醒了。 妻子说:“我想给你讲个故事。” 我说:“什么故事?这么晚了,明天再讲吧。” 妻子摇摇头:“现在,我是你的妻子了,我觉得是时候讲出来了。还记得凌小小和蓝雪冰吗?其实,凌小小那年,根本就没怀孕,那个渐渐隆起的肚子,不过是多塞了些棉花。她早就知道你暗恋蓝雪冰的事情,所以,只好出此下策。可惜,即便如此,你还是走了,一个孩子,根本无法挽回你的心。至于蓝雪冰,你觉得她来过吗?” 妻子的故事,讲得有头没尾,或者说,没有结局。 月光阴森,我感到手足无措,浑身冰凉,我把身体往后挪了一些,问:“你怎么知道这些的?你到底是谁?凌小小还是蓝雪冰?” 妻子笑成了一朵花:“这已经不重要了。现在,我是你的妻子,我是你一辈子的妻子!” 我望着妻子那张瓜子脸,却是小眼睛的面孔,不禁微微颤抖起来。继而,我兔子般跳了起来,逃命般冲了出去。 几天后,妻子杳无音信了。我四处寻找,却毫无头绪。 日子不受影响,它该走还是走。一年、两年、三年,凌小小和蓝雪冰还有妻子,本应该随着时间,渐渐流逝而去,可她们反而越来越真实了,走在大街上,我经常会认错人。后来,我甚至觉得,她们三人早已经死了。 夜半时分,我变得噩梦连连,经常梦到三个女人站在门外,猫眼里,可以看见她们三个惨白的面容。 可是,我却分不清,她们谁是谁。 凌小小?蓝雪冰?妻子? 凌小小!蓝雪冰!妻子! ...
滴答,滴答。 是洞顶上落下来的水声,很久了,这声音千篇一律,无止无休。 直到有一丝光亮……只有一丝光亮。 很久,没有这样的光了。 上下,摇晃,是光束,有人了,是有人吗? 前因 秀娥照着溪水中的影子,梳理自己的一头乌发。 她想着她的心事,就笑了,她的倒影笑颜如花。 过几天,她爱的男人会带她走,从此浪迹天涯,她不必再留在死气沉沉的君王爷府中,做这个卑微的丫头了。 那个男人会用坚实的臂膀保护他,在他身边她从来没有害怕过。 她还记得初次见他,是在君王府的园子里。 他穿着一身墨蓝的袍子,静静的站着,身后还有一个脸色苍白的年轻人,在专注的擦着手中的剑。 他们是来找王爷的,通报以后,她代表王爷请他们进去。 从丫鬟们的议论中,她知道他们是现今江湖上最有名的两大杀手,素剑和血剑。 那时聪慧的她暗暗的惋惜,血剑看来狠毒,也就罢了,他却是仿佛干干净净的人。 为王爷办事的江湖客,最后不会有一个活下来的。 当时谁知道呢? 她想,当时谁知道呢?日后他们会相知相爱,直到决定退出江湖,过神仙眷属的日子。 不过……幸福真的可以长久吗?她忽然不确定起来,直觉告诉她,总有什么不对劲。 的确,巨大的灾难盘旋着扑来了。 好像,有一片黑影,在阳光下笼罩了一切。 素剑听到血剑叫他,就走过去。“什么事,兄弟?”血剑翻了翻白眼道:“你真的打算不干了?做完今天这最后一笔生意,退出江湖?”素剑点点头,说:“你知道,我一向不适合做杀手。”血剑大声说:“是的!你根本就不适合做杀手,尤其是你那个致命的弱点,总有一天害死你。”素剑笑一下,说:“放心,没有人能够在我出手之前利用我的那个弱点。”然后他走了,血剑在他身后,悲哀的看着他。 “有生就有死,我不该太伤心。”血剑对自己说。 君王爷很喜欢这个杀手,因为他让他感觉不到一点杀气。 “我是素剑,二十八岁。”这是第一次见到这个杀手时,他唯一说的一句话。 所以王爷从此记住了他的人,他的剑。 沉稳,安静,刚强。 他觉得这是一个水墨画一样的年轻人。 王爷把他当作自己的一部分,如果有一天他不久于人世,素剑是地下护卫的最佳人选。 今晚他将被派去刺杀天沉,武林中的第一侠士。 “你有把握吗?如果血剑不跟你一起。”王爷看到素剑愣了一下,但很快回答:“有。”难怪他这么自信,他有江湖上最快的剑。 “你是天沉?”素剑淡淡的问。 大胡子的豪迈剑客昂首道:“不错,你是谁?”素剑轻握剑柄,文静的说:“我是素剑,二十八岁。我来杀你。”天沉大笑说:“江湖上没有人敢对我说这样的话。”素剑说:“可是我已经说了。”一道寒光闪过,他已出手。 天沉说“我活了三十八岁,终于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神化。”素剑平静的说:“相信神化,还是好的。”天沉说:“你有世界上最快的剑,没有人能够战胜你。”这时一个声音响起:“那可不一定,我只要凭着这个东西,一样可以战胜他。” 来者是君王爷手下的第一大将君豹。素剑皱眉道:“你来做什么?”君豹看着他诡笑道:“给你看一样东西。”接着把手中的包袱提高。 那是一个还在滴着血的包袱,素剑下意识退一步,说:“我凭什么看?”君豹没回答,只是换了一只手托那包袱,另一只手腾出来,解开那布。 扑通,扑通,扑通。 素剑只觉得心跳的厉害,当他完全看清楚包袱里的东西时,血一下子涌上了头顶。 手脚冰凉。“秀娥。”喉咙里吼了最后的一声出来,眼前漆黑。 天沉难以置信的看着君豹把秀娥的头扔在地上。“一天之内,我看到两个不可思议。”他说。君豹说:“没想到吧?他的确有江湖上最快的剑,但是也有江湖上最软的心。只要一伤心,他就会晕过去。”“所以你利用了他这一点,那个女孩,是他的心上人吧。”天沉咳嗽,胸口如泉般喷出的血没那么多了,他说:“唉,想必他这个弱点不会轻易让别人知道,而你既然知道了,一定是有朋友出卖了他,可怜,可叹!”君豹说:“你还是可怜可怜自己吧。”他还要说什么,但是天沉已经不会再听到了。君豹向他的尸体踢一脚说:“死了?谁叫你自己不小心,听到王爷的秘密呢!” 地宫里,素剑醒来。 双手双脚被铁链牢牢锁住,他想不到挣脱。 他心里只有一个人,只有两个字:“秀娥”。 君豹和王爷走过来。 “天沉死了?”王爷问。 “回王爷的话,天沉的确死了。”王爷说:“我也不想杀他,谁叫他无意中听到地宫的秘密呢,我不希望到阴世以后,还要被人打扰。”君豹说:“王爷!君豹一定追随王爷,没有人能够打扰王爷!”君王爷笑着拍他肩,说:“我知道,有你和素剑守护我,我就放心了。”看到素剑坐在地上,一双眼睛睁着,王爷说:“素剑,你不要怪我,秀娥只是一个丫头,她不配你,她是注定要为了你我而牺牲的。”君豹单膝跪在素剑面前,从怀中拿出一个盒子,说:“王爷选中了你,是你的运气。”素剑什么也没有说。 盒子中是鸽子蛋大小的一颗光彩夺目的珍珠。君豹道:“这是‘定颜珠’,是传说中才有的宝物,今日看见,是你的运气了。”言罢拿起那珠子塞进素剑口中,接着将他口鼻牢牢捂住。素剑无法呼吸,胸口像有千金大石压着一般。 也好,我本来就一心求死。他想,索性不再挣扎。 地宫里幽暗的灯光下,金银珠宝仿佛已经开始散发腐败的气味。君王爷在这一切里孤独的立着,悲哀的看素剑做生命结束的抽搐。 ...
楔子 午夜,偌大的校园空旷阴冷,法国梧桐的叶子在风中相互摩擦发出巨大的声响,黑暗如一个鬼魂蛰伏在天空企图吞噬整个校园。 “我们来玩个游戏吧!”一个女孩摇摇晃晃的,把手搭在另一个穿红衣的女孩身上。 红衣女孩有些不耐烦,嘴里呵斥道:“告诉你少喝点,现在又回来晚了,大半夜的还玩游戏。” 女孩不理她,继续说着:“如果学校里的所有人都消失了,你觉得他们会去哪里?” 红农女生有些不屑,加快了脚步,今晚的校园为什么这么阴冷,她不禁打了个寒噤:“你少开玩笑了。” 醉酒的女孩仍然是一副不依不饶的样子:“那你倒是猜猜啊!” “地狱。”突然一个莫名女人的声音响起,沙哑中带着刺刀般割划着脑电波,两个女孩顿时脸色惨白,面面相觑。 “鬼啊……”两个女孩尖叫着,迅速向女生寝室跑去,黑暗的树林中传出瘆人的歌声,像是老唱片里发出的死亡讯号,整个校园回荡着诡谲的声音:你们都将消失去地狱,我会一直在你们左右…… 大雨·自焚 雷小雨是415寝室公认的小神婆,总是说自己在半夜里可以看见鬼和听到各种声音。一提到她,李华就一副怕怕的样子,她对上铺的张小颖埋怨道:“下次谁爱和小雨出去谁去,我可再也不敢了。” 张小颖拿起一本杂志,一脸的坏笑:“都和你说过,小雨这个神婆总是有的没的吓我们。” “对对,这个小丫头,我们得找她好好谈谈。”正在煲电话粥的陈珊放下电话,笑道,“要不大学还没毕业就被吓死了。” “找我干什么?”小雨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门口,全身湿漉漉得成了落汤鸡,“我就知道你们不相信我。” “小祖宗,我们相信死你了,好不好。”李华说着,朝张小颖摆了个无可奈何的姿态,寝室顿时充满了欢笑声。 “笑笑笑……”小雨像是受了刺激般把高跟鞋扔到地上,大喊道,“明晚就是盂兰鬼节,你们想不想亲眼见见鬼的样子?” 陈珊意识到小雨的脸色铁青,看来是真生气了,便一副和事佬打圆场的样子:“鬼那东西,还是少谈的好,我们其实都信。” “不行,雷小雨你必须带我们去见鬼。”张小颖打断陈珊的对话,抓住雷小雨,装成犹如中邪般地发着抖,逗得李华和陈珊大笑。 雷小雨不动声色地拿手巾擦着头上的雨水,半晌才幽幽地答应道:“我会让你们见到鬼的。” “怎么才能见到,不会是那些骗人的传说吧?”陈珊摆了摆手表示自己对这些并不感冒。 “终极见鬼方法──自焚!”雷小雨不管三人惊讶的表情,自顾自地说道,“黄泉路有家‘阴阳店’,那里专卖一种‘活身纸人’,你们按照自己的相貌身高做一个纸人,然后用自己的血滴在纸人的印堂,在明晚午夜于校园后面的乱石岗点燃,纸人就会指引你们见到鬼。” 几个女生越听越玄,李华胆子最小,尖叫道:“雷小雨,你说真的还是假的?我可不玩了。” “你必须得玩,我告诉你,是姐妹就一起,要不以后我们谁也不认识谁。”张小颖一副恨不得杀死李华的样子,瞪着她。 李华倏地打了一个寒噤,小声地说道:“那我参加还不行吗?” 陈珊也凑热闹地挽起了张小颖的手,说道:“我也参加,谁叫我们是一起的呢!” “记住,明天晚上千万不能佩戴任何的灵物,否则会遭到诅咒的。”雷小雨阴阴地嘱托着,又看向一旁的张小颖问道,“小颖,在我印象里,你一直是最沉默的一个,为什么这么想看见鬼?” “总有一天你会知道的。”张小颖的脸色突然惨白,几个女生面面相觑,寝室里顿时怪怪的,窗外的大雨不断击打着窗子,发出诡异的声响,逼仄的屋子里越显低沉了。 黄泉路·纸人 第二天,天空仍旧飘着雨,但是张小颖、李华和陈珊早已经向黄泉路走去。由于小雨今天临时有事,几个人只好拿着小雨画的路线图不停地找啊找,直到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几个人才鬼使神差地走到老街市的深处,杂乱的房屋和矮墙分割出一块又一块的小小空间。她们在一个死胡同的尽头停住了。 阴阳店是一家小店,小得不能再小了,十分简陋的店面,老松木板子钉在门周围,正上方是一块较完整的,树皮没有刨去,招牌上没有一个字,只是深深地用油漆刷了一片红,入口挂了一道厚厚的黑色幔子挡住路人的目光。 “我怎么感觉这么恐怖,不会是家黑店吧?”李华跟在陈珊和张小颖的身后,瑟瑟发抖。 陈珊感到背后一阵阴凉:“这家店好像真的很古怪。” 张小颖不理会她俩,抬腿便走进了屋子,回头向两个女孩埋怨道:“真是没出息。” 映入眼帘的是五颜六色的纸花,和黄色的冥币。在屋子的一角,坐着一个穿黑衣的女人,看上去并不老,却一直用黑色的面纱遮着脸:“欢迎光临,这里是阴阳店。”甜甜的声音,略带着些许沙哑,把她们从诧异中拉了回来。 “我们想要买‘活身纸人’,现在可以做出来吗?”张小颖走上前去,问道,声音里充满期待。 “可以,不过你们得先……”女人拿出几张黄色的纸,放在屋子中间的桌子上,“把你们的生辰八字给我,然后对着每张纸条吹一口气,就可以了。” 陈珊和李华本来还犹豫着,谁知张小颖笑笑,拿起笔就开始写道:庚午年七月十五。李华凑过来,惊讶道:“原来今天是你的生日。” 张小颖没有说话,把笔塞到了她的手里,催促道:“快点写完,好回去。” 李华提笔颤抖地写道:庚午年四月初四。接着就是陈珊。写完之后,几个人同时向黄纸上吹了一口气,那黄纸便像有了生命般开始动起来。李华拉着陈珊的衣角,疑神疑鬼地说道:“我的头好晕,好像就要晕过去了。” 陈珊点了点头,在张小颖的脸上也看到了同样的答案,她们也不知道出了什么事,这太奇怪了。 “可以了,我的纸人稍后会送到你们学校的。”女人说着,把桌子上还在动的黄纸放在了八面佛的下面。陈珊看着那个佛像总觉得有些许古怪,却说不出来,走出店铺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下来,雨却仍旧在淅淅沥沥地下着,整个天空蠕动着阴霾好像要凝固在一起,没有一点鲜活的迹象。 游戏·死法 七月十五,还有半个时辰就要到午夜十二点了,四个女孩的心不由都咯噔一下。 站在学校后面废弃的乱石岗,李华仍旧一副头晕目眩的样子,那家阴阳店的屋子太可怕了,屋子里的灯有种让人窒息的感觉,纯黑的光照下来却仍旧透着光亮。 “我要开始了啊!”雷小雨拿起一旁的红色纸人,那是张小颖的纸人,雷小雨对着点燃的火堆,念道,“信女张小颖,生于庚午年七月十五,死于自焚。” 纸人被扔进了火堆,张小颖猛地颤抖了一下,好像整个人离魂般,呆滞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李华,生于庚午年四月初四,死于高楼死吊。”雷小雨说着抓起旁边白色的纸人,扔进了雄雄的烈火里,听到“高楼死吊”这个词时,李华的心里咯噔一下,好像被人狠狠拽了一下,尖叫道:“小雨,这种死法太惨了吧?” 雷小雨像没听见般拿起最后一个黄色纸人,扔进了火堆大喊道:“陈珊,生于庚午年三月初八,死于水溺。” 就在雷小雨阴阴的声音停止的一刹那,火突然灭了,三个女孩都同时长大了嘴,仿佛能塞进一个巨大的苹果,她们都看见了——原本空旷的场地,瞬间有许多人在行走,仿佛是一个热闹的街道。有穿着破衣服眼睛还连着血管悬在脸上的老人,还有只剩一半身子长发如同水草般枯萎的女人,脸上腐烂的不断流出血的红衣小女孩,他们都在向这个方向飘来。 “啊──”陈珊闭着眼睛向后面跑去,“我不玩了,谁爱玩谁玩。” 张小颖和李华也向后面跑去,雷小雨发现了事情的不妙,刚想上去阻拦,却发现一个男人挡住了女孩们的去路。 “你们敢在鬼节玩这个,真是不想活了。”男人矮矮的个子,五十来岁的样子,说起话来粗声粗气有种阴冷的气息,“赶快离开这里,以后不要再来了。” “你是谁?”雷小雨诧异地问道,按理说她们的这次游戏是不会有外人知道的。 “我是这里的管理员吴明。”吴明说着转身向一间类似仓库的小阁楼走去,边走边警告着,“也不知道你们能不能逃脱掉,来这里玩游戏的孩子有很多,结果都离奇地死了。” 吴明的声音,诡谲地回荡在几个女孩的耳边。张小颖突然抓住雷小雨的手,一脸慌张的样子:“小雨,他说的是真的吗?快救救我们!” “对啊!是你出的主意,你要负责。”李华和陈珊你一言我一语,显然真的怕了。 “我也想取消啊!”雷小雨小声地回应着,“可是游戏还没有结束。” “什么?”陈珊大喊着,声音歇斯底里,“你不要再玩了。” 当……当……钟声响了12下,月光下的雷小雨笑了:“时间到,游戏结束,你们都死了。” 消失·塔罗 清晨的雾气,显得有些浓重,死死地遮盖住整个天空。 “小雨,你醒醒。”雷小雨是被陈珊摇醒的,她看上去慌张又不安。 “怎么了,这大清早的。”雷小雨打了个哈欠,想到昨天幸好急中生智在12点的时候,宣布大家都集体是死人,要不绝对骗不了鬼。 “张小颖,不见了。”陈珊颤抖着,用手指指着张小颖的床,“你看她的床上,是什么?” 李华被两个人弄醒,揉着惺忪的睡眼,有些不耐烦:“别大惊小怪的,可能早就去教室晨读了。” 张小颖的床上摆着六张塔罗牌,顺次地摆成了一个人型,死神正位、塔正位、恶魔正位、力量逆位、命运之轮逆位、倒吊者逆位,分别组成了人型的头、双手、上身与双腿。 “死亡,毁灭……”小雨默念着,脸色瞬间白了下来,“她最好不要出什么意外,这真是太可怕了。” 李华离得远远的,小声问道:“小雨,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昨天的事情不是已经结束了吗?”陈珊也是一脸专注地看着她,想要找到答案。 “这六张牌每一个牌位对小颖来说都是致命的,昨天晚上我们明明都在一起的,如果和冥界产生了某种联通导致了她消失,那就糟糕了。”雷小雨说着开始收拾书包,满脸的慌张,“快去教室,看看小颖在不在!” 上课的时候,小雨注意到张小颖根本就没有来过,她瞟了一眼同样不安的李华和陈珊,示意她们别着急,但自己的心早已经提到了嗓子眼。 英语老师还是一如既往地点着名字:“雷小雨,陈珊,苏青。”就在她不动声色地念出“苏青”两个字时,所有人都呆住了,然后都像中了邪般向教室外跑去,这名字对于她们来说实在是太可怕了。 只有小雨仍旧坐在座位上,平静地对发呆的英语老师说道:“班里从来都没有苏青这个人,那位子是张小颖的。” 英语老师没有说话,或许他也听过那个怪谈吧。 “小雨,我有件事想和你说。”放学后,陈珊拽着她的衣角,像个犯了错的小孩,“我昨天带了这个。” 在陈珊手里的是一个小的八面佛,很明显是开过光的。小雨接过八面佛,脸上写满了惊讶:“你竟然带了灵物,我说张小颖怎么……” “我并没有带这个东西,我也不知道它为什么会出现在我的口袋里。”陈珊快要吓哭了,大白天的就出现了一连串怪事,真是不敢想象,“我们该怎么办?” “你们还记得苏青吗?”李华插嘴道,“今天英语老师,突然就念到她的名字,这不是巧合吧?” 雷小雨手心里流满了冷汗,她当然也听过这个鬼魅般的名字。 C大的论坛上曾经说过苏青的故事,但是大多都是杜撰的怪谈。传说从前学校美术系有一个疯狂的学生,他做了一个大胆的尝试,用人血画了一个美丽的女人,他疯狂地杀人然后把人血变成染料,他每天晚上都和画上的女人聊天,到第九十九天的时候,画上的女人走了下来,从此学校很多人都开始失踪,直到最近的十年才安稳下来,到底是真是假早已经不得而知。 “在日本百鬼里有一种说法,相传一件物品被主人使用到99次就会成为精灵,若遭到抛弃便会产生怨念。这种精灵化作的妖怪一般被称为付丧神。”陈珊说着,问道,“那小颖的消失和她有关?” 几个人正说着,就听到楼下有人大喊学校后院着火了,顺着窗子看下去,滚滚的黑烟弥漫在后院的上空,像是一个青面獠牙的鬼魂。 “好像是一个女孩自焚了。” “好像是我们学校的高材生。”几个男生边说边向出事地点跑去。 “希望不是小颖。”三个女孩祈祷着,不禁加快了脚步。 尸体早已经被烧焦了,但是警察整理尸体的时候,在一旁看到了一个粉红色的手机,雷小雨拿起电话打了过去,刺耳的铃声响起,吓得那个警察差点跌倒在地。 “这个是我的室友。”雷小雨拿出电话,对警察说。 警察对三个女孩录过口供后便离开了。 “张小颖,生于庚午年七月十五,死于自焚。”李华鬼般地默念道。 “小雨,都怪你,难道我们都要死吗?那我会死在水里?!”陈珊有些害怕,她看着李华呆愣愣地笑了,继续说道,“你会从高楼上跳下来然后吊死在楼中间,连肠子都被勒出来。” “这也太可怕了,小雨,你要救救我们!”李华大喊着,声音有些发毛。 “我会救你们的,其实这并不是我的意愿,当初因为你们不相信我,为了让你们能见到鬼,我就去了黄泉路。”雷小雨吐了口吐沫,继续说道,“那家阴阳店店主教我这么做可以见到鬼,所以我就……” “那现在怎么办?”陈珊咬了咬牙,埋怨道,“就等死吗?” 忽然草丛里有个矮矮的人影,一闪而过,小雨大喊道,“谁?”等到他们追上去时,那人早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诡话·发帖人 偏偏又赶上学校停电,夜晚的寝室里点满了白色的蜡烛,三个女孩围在桌子旁,都是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谁都不敢上床睡觉。 “我上网查了‘苏青’的资料,但是很多说法都很幼稚。”小雨打开笔记本电脑,指着那些信息说道,“你们看看这几条。” 两个人凑过来,网上的帖子映入眼帘:苏青和那个美术系的学生生了一个女孩,但是孩子生下来的的时候,他才发现那个女孩是个纸人,那个学生吓坏了,可是孩子不仅会哭,还会说话,那个学生就继续用人的血来喂女孩,所以每年都会死去几个学生。 “你再看看这个发帖人的名字。”雷小雨指着,“已死之人。” “还有这个,又是另一个故事。”陈珊焦急地说道,她的手异常冰凉,“美术系的学生一气之下把生下来的孩子烧死了,引起了苏青的愤恨,所以她先把学生杀死,又开始不断地杀人,她相信只要用足够多的人的血,就可以画出一个美好幸福的家庭。发帖人是──永生之人。” “你看这儿,还有一个更悬的。”李华把鼠标按到最后,应该是前不久才更新过的,“每年苏青都会找几个人来更新她和画家的故事,然后不满意的就会成为她的染料,话说看到上个人更新的人就是……就是下一个死者……”李华突然停了下来,额头上涔满了冷汗。三个人注意到最后一个发帖人,三个流血的大字几乎就要跳出电脑——张小颖。 三个女孩大声尖叫起来,窗外的风猛地吹开了窗子,风势凛冽,所有的蜡烛瞬间都熄灭了,深夜里似乎有人在唱歌:“你们都将消失去地狱,我会一直在你们左右……” ...
林雨由于工作上的需要,踏上了从合肥到北京的火车,卧铺,中位。 上车的时候已经是夜里11点多了,短暂的停顿之后,火车大概在11点半开动了。 收拾好行李,简单的洗漱了一下,林雨就爬上了床,一天的劳累让他的眼皮渐渐的耷拉了下来,睡意自身体的每个细胞阵阵袭来。终于,没有过多久,他就睡着了,轻微的鼻息声伴着火车开动所发出的声音在深夜的火车上静静的持续着。。。 突然身体变得越来越热,头皮有一种发麻的感觉。怎么搞的,虽然是冬天,也不用把暖气开这么大啊,列车员搞什么啊。从睡梦中热醒的林雨一个劲的抱怨着,反正睡不着了,索性就爬了起来,想去火车车厢的连接处透透气,清凉一下。 下了床,穿好鞋,走在只有微微亮光的过道上,听着自己咚咚的脚步声,眼睛看着一张又一张的床铺。由于车窗被窗帘遮挡住了,床铺看的并不是太清楚,但是有没有睡人还是能判断出来的。 一张,空的,两张,空的,三张,还是空的。。。林雨清楚的记得上车的时候这节车厢是有很多人的呀,怎么现在。。。难道都热的爬起来去了那个火车连接处?不解,疑惑外加一丝丝的恐惧慢慢爬上他的心头,刺激着渐渐敏感的神经。 空荡荡的车厢中压抑的氛围让林雨有一种急切想要逃脱的冲动,而眼前亮光源头的火车连接处在他看来就是摆脱这一切的唯一希望。然而有时候光明比黑暗来的更恐怖,希望即将变为绝望的哀鸣,在这午夜的火车上。。。 在林雨快速的奔向亮光的过程中,脑袋也在不停的思索着。为什么床铺上的人都不见了,难道这是一节空的车厢吗?但是自己清楚的记得上车的时候下铺和旁边的邻铺都有人的呀,为什么现在都不在了?提前下车了?不可能,这是特快列车,路上只是偶尔停几站,而且现在好像还没有到中途的停站点啊。还有就是这节车厢为什么会这么热,难道是有人故意而为的吗?持续了这么长的时间,难道列车员就没有发觉吗?为什么没有人告诉列车员,为什么没有人抱怨,为什么?难道。。。难道。。。是车厢里根本就没有人了?一股恶寒自脚底直串脑门,冷汗顿时由额头冒了出来,顺着脸颊一滴滴的落在起伏的车厢地面上。 突然自亮光的火车连接处刮过来了一阵阴风,夹杂着一股难闻的腐臭味,吹在林雨的脸上,让他有一种恶心的感觉。他不敢再往前走了,僵硬的站在了过道的中央,面对着眼前的光亮。他不知道这腐臭味从何而来,不知道亮光的那里到底有着什么,不知道这节车厢到底怎么了,未知的恐惧彻底包裹住了他,让他再不敢往前一步。 风吹过,窗帘飘了起来,外面的火光照进了车厢。所有的床铺空空如也,除了林雨,再没有一个人。如果说刚刚林雨还在为这一切找出因为车厢里太黑了,可能是自己没有看清楚这个理由的话,那么现在眼前的情景真的是让他彻底思想崩溃了,因为一切是如此的清晰,他真的只是一个人了! 顺着火车看向窗外:遍地的坟墓零落在火车的两旁,每座坟墓上点点的火苗随着风一抖一抖,以及那被火光映照的血红的夜色中微微传来的声音:“过年了,终于到家了!”。 ...
我不是一个胆小的人,但是我并不是十分喜爱看小说。因为所有的时间都是很宝贵的。我要用心来享受生活,但是一次偶然的看小说经历,让我终身难忘。因为在小说中我见到了在现实生活中不能够见到的东西,那就是人们经常说的鬼。 那是我在上大学的时候,有一年放暑假,同学要我到他家里去玩。等到我回家的时候,火车站就只有晚上两点的车票了。可是当时只是晚上八点左右,我担心自己睡觉之后耽误火车,就在火车站的售书亭里买了一本小说,靠看小说打发时间。这本小说的名字叫作《画皮》。因为有同名的电影,我曾经看过,就想看一下小说里面说的同电影里有什么不同。 这本小说说的却是不同电影中的一样,说是有一个山寨的女人因为作风问题被族人处死了之后,还被剥下人皮,定在一个画框里,以警示后人不要学她犯错误。但是这个女人的鬼魂并没有悔改,反而更加变本加厉的把自己的人皮变成一个美女,到处害人。 我看这个小说的时候,已经入迷了,连续几个小时都没有上厕所。等到我上了火车之后,才有了想解手的感觉,我赶紧到厕所里去。等到我解手之后,偶然抬头,发现在火车厕所的外面玻璃外有一个美女的随着火车向前走,要知道火车的速度相当的快,人是不可能跟得上火车的。难道这就是小说中说的那个女鬼,我的心里想。就在这时,窗外的美女竟然向我招手,还妩媚的一笑,让人有冲出火车去拉住她的愿望。我的潜意识中知道我不能再看下去了。否则的话,我就很有可能真的跳出车窗去了。到那时我的后果相信只能是粉身碎骨了。但是我根本不能够抵挡美女的诱惑了,我不由自主地向车窗走了过去,并且走火入魔般的将车窗的玻璃打破了。我迫不及待的想要去拉这个美女的手。正在这时,厕所的门被乘警打开了。我在瞬间恢复了理智,再看窗外时,那个美女已经不见了。原来我在厕所呆的时间太长,外面已经排了很多人。人们敲门我根本就没有听见,最后乘警怕我在里面出意外才打开了门。 就是这样,我逃过了一劫。整个旅途中我再也没有去上厕所。至于那本小说,我交给了乘警,由他焚烧了。从此我再也不敢读这种小说了。 ...
我是你胸前一只就要飞翔的火蝴蝶 我飞过时光的隧道,飞过隐埋的真相 飞过白骨、飞过鲜血、飞过死亡 只为证明,人类的爱恋,其实是毁灭的绝望的深渊 1 蒙氏法医博物馆 “这里真不愧是亚洲最大规模的蒙氏法医博物馆!”走在法医馆明亮的展览大厅里,梓茄发出了这样的感叹。 “所以,我才邀请你来负责我们这里的尸体整容工作啊!这样,你一直研究的死亡艺术也可以派上用场!”我微笑地看着走在我旁边的梓茄,想像一下,一个法医和一个时装设计师,如果配成一对,又居然都是喜欢研究尸体的人,真是奇怪的组合! “哇!你们不是把解剖完的尸体就这样原封不动地装在透明的玻璃柜子里吧?真想不到面对展览厅里装得满满的尸体,你还能笑得这么灿烂!”梓茄说到。 “我从12岁开始,也就是法医馆建立的那天起,就已经帮我爸爸打理法医馆的业务了,这些尸体会是我一生奋斗的动力,他们亲切得就像我的兄弟姐妹,我为什么不能笑啊!你看这具骨架,这是我们法医馆在一个月以前,从新疆那边收集过来的尸体,到现在,我们也没有最后确定这具骨架的身份,当我意识到我要对这些尸体负责任的时候,我才觉得,即使是血腥的味道,也是一种荣耀。” “对了,我发现,这个1号展览大厅展出的都是比较完整的被害人的尸体,而我们刚才经过的那个2号展览大厅却全部都是人的残肢,头、躯干、四肢、还有内脏和眼球之类的。好像是分类展出的。” “法医馆到目前为止,已经开发建设出八大部门。1号2号展览大厅是展览馆,展出的是被害人的完整尸体和遭遇肢解的肢体残骸。除了展览馆呢,还有解剖室,陈尸馆,实验室,整理室,资料室,影视馆和多媒体会议厅。正是因为我们这里设备先进,资料齐全,专家青睐,所以每天才有接近上万人次的参观者来我们这里观摩、学习和交流。” “也许,每一次恐怖的凶杀背后,都有一个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故事。就好像每一具鲜血淋漓的尸体其实也掩藏着一个难以解开的迷团一样。”梓茄正站在一具展出的被凶手切掉十根手指指甲部分的女尸前面。 “梓茄,你要加入的部门是整理室。你的主要工作就是给那些面部被毁容的尸体进行整理和化妆。到时候,我还会给你介绍一位整容的医师,你可以和他学习一些整容技术。还有另外一位配合你工作的颅像专家,她非常精通人类的面部还原技术。” …… 蒙橙经常问我,为什么年纪轻轻,要选择和尸体打一辈子交道?要经常被唤到被人遗弃的屋子,偏僻的山谷、池塘和黑暗的后巷里去。我想,其他人的生活,又怎会像我一样,每天都充满着新的可能发生的事件。这种未知性和刺激感,是别人不能体会的快乐。 4 被毁容的女人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来到实验室。把两年前雨珊的X光片和女尸的X光片进行对比。虽然只是脚踝骨和足部,但是已经足够获取科学的数据来确定是不是属于同一个人了!女尸的脚底部被磨损的程度比一般人严重,而且脚踝部也有遭到过外力损伤的痕迹。再加上电脑对两张X光片的比对计算,吻合率达到了92%。所以,现在已经完全可以肯定,骸骨就是雨珊! 这时蒙橙打来了电话。 “哥!女尸的身份确定了吗?” “电脑还在分析。对了,蒙橙,雨珊除了脚踝受过伤之外,其他地方有没有意外损伤?” “三年前,她的左手臂曾经骨折过。不过,并不是很严重。” “有结果之后,我会告诉你的。你也不用太担心,也许不是雨珊呢!”我挂了电话,心里觉得非常沉重。因为根据左手臂轻微骨折的迹象,更加可以断定,烧焦的女尸就是蒙橙一直念念不忘的雨珊!可是,谁又能杀死一个那么漂亮,又那么可爱的女孩呢?而且还要那么残忍地烧掉尸体! 就在我思考的时候,突然有人‘嘭-嘭-嘭’地敲着实验室的门! “潘多多!你怎么来了!”我打开门,看到门口满头大汗的潘多多。 “自从在我的衣柜里发现那具尸体之后,我一直觉得有人在跟着我!昨天晚上10点多,我回到孤儿院的宿舍,就在我刚要进大门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后墙那儿好像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于是,我就拿起手电筒往那边照了一下。天啊!我看到好恐怖的一张脸!但是就一瞬间,那个黑影就不见了!” “那个黑影是男人还是女人,他的脸为什么恐怖呢?” “好像是个女人!头发很长,很凌乱,把脸几乎都遮住了!但是她的脸,好像是被毁容了!我真地没太看清楚,而且只是一瞬间!” “你觉得,一直跟着你的人,就是她吗?” “这个我不敢肯定!但是当我觉察到又有人在窥视我的时候,我用手电筒照到的人,确实只有她一个!她会不会跟那具尸体有关呢?”潘多多的样子看起来真的是受到了惊吓。 “凶手会烧掉尸体,目的就是为了掩盖尸体的真实身份。可是又把尸体放在了大家都会发现的公用柜子里,目的就应该是为了特意暴露尸体了。这么矛盾的举动,又代表什么呢?难道,那个跟着你的人,知道尸体背后的真相?”我正说着,看到潘多多正盯着我的电脑屏幕看呢! “你电脑里照片上的女孩儿,不就是那天蒙橙身上带着的照片里的女孩儿吗!我看到她,觉得很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她!我想起来了!她是文化大学大二的学生!前一阵子,她还来过我们孤儿院做过义务演出,她的芭蕾舞跳得真地不错噢!” “你见过雨珊?她去过你们孤儿院?” “她叫雨珊?蒙橙随身带着她的照片,她不会是蒙橙的女朋友吧?” “在你衣柜里发现的那具烧焦的女尸,现在可以确定就是你见过的雨珊!她是蒙橙的初恋女朋友!他们认识的时候,蒙橙只有15岁。” “要是他知道自己曾经的女朋友死得那么惨,一定很伤心!”潘多多紧紧盯着电脑屏幕上的照片看。 “你最近,住到我家里来吧。因为我担心,那个一直跟着你的人,会和雨珊的死有关。她跟着你,一定有她的意图。这样你会很危险。” “住到你家!你的意思是说,我每天晚上都可以见到蒙橙?真是太棒了!”潘多多兴奋的样子让我觉得好笑。 5 失约的约会 我真地不知道该如何告诉蒙橙,他一直以来最想念的人,已经死了,而且还死得那么惨。回家的路上,就连一向开朗的潘多多都不说话了。因为我们都在担心着,说出噩耗之后,蒙橙会怎么样。 “哥!你忙了一天了!那具尸体的身份应该被证实了。不是雨珊吧?她能跟谁有深仇大恨呢?会被那么残忍地杀掉。”蒙橙不自然的表情里,我可以感觉到他的担忧。 “蒙橙!我们已经可以证实,骸骨就是彭雨珊。今天下午,警察已经去她家做初步的调查了。奇怪的是,连她父亲彭智明也失踪了!”我还是不得不把这个消息告诉他。 蒙橙听了我的话,居然没有说一句话,他静静地坐在电脑前,慢慢地哭了起来。 “蒙橙,你可是我们的偶像,你不能这么脆弱啊!你看,你的邮箱里,都被fans的E-mail给塞满了!有这么多人支持你,你应该振作起来,帮雨珊找到凶手啊!”潘多多看到蒙橙难过的样子,也有些不知所措,因为她也许还是第一次看到那么阳光灿烂的蒙橙无法抑制地流眼泪。 蒙橙谁也不想理,一个人走到卧室,关上了门。 “就让他静一静吧!”我说到。 “蒙蓝哥!你过来看!蒙橙的邮箱里,居然有一封雨珊写给他的E-mail!时间是上个月的月末!”潘多多说着。 我赶快坐到电脑前,打开那封署名为‘彭雨珊’的信。 “原来,雨珊一直没有忘记过蒙橙,她还约蒙橙在老地方见面。信是上个月的月末写的,只可惜蒙橙一直没有看过他的邮箱!她约蒙橙见面的时间是7月20日。” “也就是两天前!”说完这句,我听到蒙橙卧室的门突然打开了! “雨珊约过我?我为什么没有看电邮呢!”蒙橙像疯了一样冲了出去! 我和多多也赶快开着车,追着一路开‘飞车’的蒙橙。 “郊野公园?大晚上的,他来这儿干嘛啊!”多多和我看到蒙橙下了车,进了郊野公园的树林。 我和多多一直跟着蒙橙。蒙橙一个人坐在一棵树下,一句话也不说。 我和多多就站在蒙橙的身旁,静静地陪着他。www.duanxinba.net “蒙蓝哥!你看那是什么东西,好像微微地发一点红色的光!”多多一边说一边蹲下来拾起了一个东西。 “是一个发夹!而且是一只火红蝴蝶图案的发夹!”我发现,发夹上还有几根脱落的头发。 “我记得这个发夹!这是雨珊最喜欢的火蝴蝶发夹!”蒙橙突然站了起来,拿过我手中的发夹。 “雨珊最喜欢戴这个火蝴蝶发夹了!这个发夹上的火蝴蝶是用名贵的红宝石制成的!可以在黑暗中发出微微的红色光亮。我明白了!雨珊约我7月20日在老地方见,这就是我们读高中时经常来约会的地方!那么也就是说,雨珊在7月20日那天,真地来这儿了!”蒙橙说着。 我马上拿出了随身携带的证物带。“蒙橙,把发夹装到塑料带里吧,因为这是重要的证据!”蒙橙装好了发夹,我用照明灯仔细照了照发夹,在发夹的花纹里,我隐约看到了已经变成了暗红色的血迹! “如果雨珊7月20日真地来这里和蒙橙约会的话,我在衣柜里发现她尸体的时间是在7月21日的早晨!也就是说,雨珊是在7月20日到7月21日这个时间段里被害的!”多多说着。 “而且这里很有可能就是案发第一现场!”我向四处张望了一下这片树林,茂密的枝叶竟然让黑夜里的树林显得如此阴森。 “也许我早一点看到电邮,我如期来约会的话,雨珊就不会死!”这样的发现又给了蒙橙一个打击! 6 新疆墓地的白骨 第二天一大早,来到实验室,我要检验蝴蝶发夹上的血迹和头发。根据发夹的状态,可以推测,死者应该是和凶手进行过激烈的搏斗,因为发夹是被暴力从头发上扯下来的,扯下来的发夹还有一小撮头发在上面,这被扯断的头发和血迹都可以证明死者的头部遭到过暴力的袭击。 工作了一个上午,我感觉到很疲惫。当我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却看到潘多多正坐在我对面! “你即使打盹的时候,样子也很帅!” “你怎么又来了?法医馆不是你可以随便来的地方。” “我是来告诉你,蒙橙今天和警员们去雨珊家了。”潘多多的一句话,我就意识到了一个问题:蒙橙又扮成我了! 多多走了之后,我让助手小果把发夹上的血迹和头发进行DNA测试。而我则有另外一个案子需要跟近。 “蒙蓝,法医馆接的那具从新疆运来的白骨,你跟进得怎么样?确定死者身份了吗?”作为首席法医官的老爸走进实验室。 “那具白骨是在新疆尼勒克县加勒格斯哈音特墓地附近被发现的。而那个地段是相当偏僻的,要不是有考古小组去那里考察,恐怕还是没有人会发现那具骸骨!据我推测,这个死者很可能也是科学研究者。如果单纯只是一个旅游爱好者,在10几年前,是不可能去一个根本就未经开发的荒地的。而且他死亡的位置,就在墓地附近,那说明,墓地的位置其实早在10几年前就被人发现了!” “你们推算出死者的年纪了吗?”老爸严肃地问着,我在他面前,根本不是他的儿子,而是他的学生。 “死者的年纪在25到40岁之间。前一段时间,我们还特别找来了著名人类学家彭智明教授来帮我们检测骸骨。根据从骸骨附近的土壤里拿回的土壤和腐生物样本,通过化学测试,我们已经初步确定骸骨被掩埋的时间至少在15年以上。” “看来,我们要向警方索取15年以前的失踪人口档案了。看看能不能通过这个途径来最终确定死者的身份。”老爸看着我的电脑上有雨珊的照片,他接着说到:“彭雨珊的案子有进展吗?我看你弟弟这两天意志很消沉。” “我也是刚才接到警方的电话才知道,原来彭雨珊是人类学家彭智明的女儿!可是最离奇的是,现在连彭教授都失踪了!” …… “小果,你们在蝴蝶发夹上检测出两个人的DNA?”我和助手小果已经在戈多咖啡馆面对面坐着分析今天的检测报告了。 “不仅如此,最奇怪的是,发夹上检测出的两种DNA还是具有血缘关系的!根据我们的检测数据可以分析出,这两个人应该是近亲。” “发夹上其中一个DNA是属于彭雨珊的,那么另外一个DNA是属于谁的呢?难道是凶手留下的?” 12 推测真相 阿丑摔死了以后,我解剖了她的尸体,检测了她的DNA样本。可以证实,阿丑就是雨珊和多多的亲生母亲。而最奇怪的是,雨山的亲生父亲是周宇然教授,多多的亲生父亲才是彭智明教授!阿丑的遗物里,有一张她保留了很多年的情书,情书是写给18年前失踪的周宇然教授的!情书上,写了她对他的深切思念,还有她怀疑彭智明为了得到她而利用出外考察的机会杀死了周宇然的怀疑! 阿丑脸上的疤痕是由于堕崖而被各种石头、树枝划破的!最重要的是,她的脸上有一个深深的疤痕印记,是一种特殊的三角图案,而图案刚好可以和彭智明教授的结婚戒指的形状可以对照上!也就是说,彭教授曾经打过阿丑,而且还是狠狠地打在了脸上! 警员还在雨珊家找到了一些线索,原来,雨珊一直在暗中调查自己的父亲和18年前失踪的周宇然教授!雨珊还在福利院做过芭蕾舞的演出,那么她肯定遇到过阿丑!阿丑就算疯了,也一定还记得雨珊头上戴着的火红色蝴蝶发夹,因为那是她和她最想念的周宇然教授的定情信物! “哥!到底,7月20日那一天发生了什么事呢?”蒙橙这样问我。 “所有的人,都已经不在了!我只能根据已有的证据和法医检测的结果,推测出这样一个故事。彭智明教授一直暗恋自己的同事也是好朋友周宇然教授的女朋友楚思雅,但是就在周宇然和楚思雅要结婚的时候,热爱自己事业的周宇然却和考察队一起去了新疆古墓考察。就是利用这次机会,彭智明杀了周宇然!就谎称他和周宇然在考察途中走散了!于是,他回来之后,想尽各种办法,终于和他一直爱慕的楚思雅结婚了!结婚后,楚思雅生下了周宇然的女儿雨珊。她后又在无意间发现了彭智明保存的那把名贵的古物匕首!她发现了匕首上的红宝石碎粒,于是她开始怀疑周宇然的失踪可能另有原因。” “楚思雅最后一定是查到了自己现在的丈夫就是害死自己前任情人的凶手!”蒙橙说到。 “我也这么想,所以才被彭智明杀人灭口!没想到楚思雅却大难不死,还在福利院生下了彭智明的亲生女儿潘多多!可怜的多多却再也没有机会知道真相了!因为她妈妈已经疯了!” “雨珊曾经去过福利院很多次,主要是做义工。而楚思雅虽然疯了,却也认出了那只蝴蝶发夹!她知道雨珊是自己的女儿!她的反常举动引起了雨珊的怀疑,于是雨珊开始调查她一直崇拜的周宇然教授的失踪!近而也追查到了继父的杀人真相!”蒙橙按照我的思路说着。 “所以,7月20日,雨珊在福利院做完义务表演,就去了和你约定好的小树林。疯子阿丑一直跟着雨珊,却没跟上!等到她找到雨珊的时候,却看到雨珊已经被看到她约会时间的彭智明追踪到小树林给杀死了!因为彭智明认为雨珊是要把事实的真相说出去!楚思雅看到自己的女儿被人烧了,情急之下,用她很多年前偷出来的匕首杀死了彭智明!还把雨珊的尸体抗到了孤儿院的柜子里藏起来!因为她认为,她那样的举动是在保护她女儿!” “最戏剧化的是,她居然把一个女儿的尸体藏到了另一个女儿的公共衣柜里!”蒙橙感叹着。 “因为装公共衣柜的大厅,夜里根本没有人看管,而刚好潘多多又是个糊涂虫,那么多衣柜,就只有她的衣柜没有锁!” 我在想,也许,这一切就是冥冥中自有注定吧! 爱情的见证 一周的时间过去了,我、弟弟蒙橙和潘多多,我们一起在阿丑、雨珊、周宇然和彭智明教授的葬礼上默哀。多多手里拿着雨珊的蝴蝶发夹和宇然教授的蝴蝶胸针,默默流着眼泪:“没想到,这两只一模一样的火红色蝴蝶,会是他们爱情的见证。” “只可惜,我最想念的雨珊,也永远都不会再回到我身边了。”蒙橙拿着雨珊带着美丽蝴蝶发夹的照片,眼睛还是红了。 “我还以为,你不过是个playboy,却没想到,你一直那么喜欢我姐姐。”多多再一次带上了那枚蝴蝶发夹,显得那么美丽,动人。 “我看,你也是真的喜欢蒙橙吧?”我小声在多多耳边问到。 “喜欢又怎么样?没有人可以代替姐姐在他心中的位置。”多多看到墓碑上雨珊的照片,黯然地低下了头。 ...
一 我到现在还是不能减少那件事情对我心灵的冲击,甚至是丝毫,我都不能。我是一个对任何事情都很敏感的人,我的脾气也因我的这种乖张的性格而阴晴不定。所以我会认为我之所以无法忘记那件事,是因为我的内心深处对其有极度的敏感性,以致我刻意地想把它从脑袋里抹去成了一件不可能的事。而我的这种暴戾和沉静几乎同时在脑神经里进行的脾气更将那件事情激化成一种可能要破坏我某些习以为常的观念的新思维。 我有时会听见天堂里的嘈杂纷乱的哀嚎声,与此同时,我也能看见地狱里祥和宁静的阳光。对于我诉说的某些事情,你可能会说我是在疯言疯语,又或者是胡说八道。可我宁愿你说我是神经过敏,也不要说我是发疯,说疯话。 因为,人世间总有些事情是不能用个人有限的思维去想个透彻的。也许我也不能把某些不能被所谓科学解释的事情说出个所以然来,但我从来不会掩饰它,反而是不假思索地承认,并将其一丝不挂地公布于众。对于此,人们则更加坚信这是一个疯子的行为,我不想做出任何辩解,如果只有疯子才能接近某些事物的真实的话,我宁愿成为一个疯子。 当然,我并不是一个疯子。我是一个正常人,我只是很好奇于我所遇到的事。 这大千世界上还有许多我们难以想象的东西或物质在过着他们自己的“生活”,也可以说是按照他们自己的轨迹度过属于他们的“时间”。这生活和时间的概念并不能单纯地理解成我门脑中的那个。 也许,在和我们人类的周围,正生活着这样一类“东西”,他们看不见我们,我们也无法窥其面貌,彼此之间的“生活”和“运行轨迹”极相似,或者极不相似,这都没有关系,我只是想说,有这么一类“东西”存在,并且就在我们的身边。举一个例子,你和你的朋友坐在一起聊天,你们中间或许就有一个“东西”在做别的“活动”。 我们常常会把自己的房子用围墙圈起来,并砌了一座高大宏伟的大门,向外宣称这是我的领地,没有经过我的允许是不可以进来的。我想说,这样行为很正常,是动物的本性,比如一条狼或一只虎,会在自己的领地做记号,外人一旦踏入便警告,再不行的话就会动武,但我想说我们所做的房子和从事人类活动的建筑物里面会不会早就有其他“东西”生存呢? 如果你用手指指着踏入你家门的外人吼着不准进来,这很正确,但和你一起住的这些“东西”会不会有一天也会这么对你说呢? 澄清一下,我所指的这“东西”,并不带有任何贬低的意思,我只是不甚清楚该如何称呼这些“邻居” 有些自称研究这些“非自然”现象的学者和科学家们有一万个理由否定我以上的这种论调。他们会拿着刚刚在稿纸上论证过的定理和规律,再翻开课本第五十二页第三十三条,结合许多大众都接受的万物运行的正常章程,对我说,你是个疯子! 没有理解的东西不代表不能被理解,看看我们的成果,你是消极的态度! 我只想说我们不知道的东西远远比我们知道的东西多。 二 如果你还是认为我是个疯到一定程度的疯子,那就仔细地听着我是如何神志清醒,镇定沉着地给你讲这个完整的故事。 上火车之前,我在候车室里坐着,脑海里就一直萦绕着满地脑浆,身体四分五裂惨不忍睹的情景。其实,我的手上一直都拿着一份报纸,而且还是那种都市娱乐类型的,我的眼睛也几乎没有离开过报纸,但是我的脑子却始终不由自主地想着从火车上掉下来的事。更让我感到诧异的是我的脑子里的那种镜像居然逼真到我的身体什么部位滚到什么地方,我的眼珠子被压碎的的那块铁轨上用红笔画着一个骷髅。 一遍一遍地想,就像放电影一样,我害怕极了,脸上和手心全是冷汗。我从来都没有经历过这么可怕的事情,而且还三番五次地经历。我一动不动地坐着,不断和喝矿泉水,书包里的两瓶水喝了一瓶半,我左右地看看别人,希望从旁人的镇定上获取一点安慰,然而,我一回头就看到一个满头大汉的中年男人,他脸色惨白,手捂着肚子,痛苦地呻吟着,那样子似乎是要,是要死了。我的心里又添了一层阴影,于是赶紧把头调过来,忽然,那个男人把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把那张惨白的像死人的脸伸向我,对我说,我胃病犯了,帮我从包里拿药,求求你了! 我扭头一看,我居然看见了一张骷髅的脸,正是那根铁轨上的骷髅!我受不了了,我受不了,我像被电了一般,浑身颤抖着,慌慌张张逃离那个座位,疯子似的向厕所奔去。 在厕所里,我洗了把脸,清醒了下,又把所有的食物都扔到垃圾桶里,身上的小背包里只有半瓶水。 在我的脑海里之所以从火车上掉下来,是因为人太多,而我背包里的东西又太多,被人活活给挤下去了。现在,我的背包里只有半瓶水。 不知是何种原因,上那辆火车的人比平时多出好几倍,甚至还有许多穿着深蓝色制服的警察在上面。我是在人潮你推我挤中缓缓进入车厢的。我如果左手拎着一袋水,右手提着一袋面和火腿肠,后背还是一个把我的腰都给弄弯的包,恐怕我连自己的座位都不能成功到达。当然更让我不愿带食物的原因除了有那种惨烈预兆之外,还有隐藏在我内心深处的一段不为人知的秘密。 任何表面上的极度憎恶和极度喜悦都只浮于表面,只有探究其内在,才会得到最合理的答案。我也不例外。 三 但是,就是这一个小包,我也无法忍受。我在被一个农民摸样的嘴里叼着烟的,裤裆还开着的大叔挤到车厢外面的时候,我终于想把这个包扔掉,或者就砸在他的大黑脑袋上,让其血花四溅,脑浆都蹦出来才好。我怒视着他,用凶恶的眼光质问他为什么挤我。他只是神情木然地望着别的什么地方,那根烟,他也没有时间再拿出来把烟灰打掉,任其烧到嘴角。 我忽然看见,他的身后是另一个人,在这里我不想再用任何的词语来描叙他的外貌。因为在当时,我的心里已经怒火中烧,我只会用一些最恶毒最阴狠的词句来形容他的容貌与身材。我相信,只要是人,当别人有意或无意损害了你的利益,你都会痛恨他,甚至要报复他。这就是人世间的仇恨。只要有人得罪了我,我必将以同等的代价还给他。但在当时,我似乎恢复了一丁点的理智,我只看清了他是一张圆脸和一副胖胖的身材,就把头转向别处。 一种奇怪的洁癖让我乖张的性格更加凸显,那就是对这种身材的人的憎恨已到了极致。 就在这一霎那的功夫,那张圆脸和胖胖的身材已经深深刻进我的大脑,让我在以后凡事遇到类似的事情时都会毫不犹豫地想起它,当然,在我看来,实在任何感到生气或者发怒的时候。 我经过千辛万苦才最终把靠近窗户的那个用破布盖起来的座位找到,并且满心舒适的坐了上去。我的旅程很长,我的目的地很远,我必须把我烦躁不安的心重新放好,不然这里的一分一秒都将是我的噩梦和地狱。然而,刚刚从宽阔拥挤的大厅来到这么狭窄的地方,我在心理上很难一下子适应,这就又为此趟旅行增添了厌恶和鄙夷。 说句老实话,我从肚子里的的每一寸心灵到我外表的每一块皮肤无不渗透着对此趟旅行的憎恨与厌恶。我的终点是一个我十分不愿去,甚至连提都不愿提的一个地方。与人世间所有的无奈一样,许多时候,我们必须要做自己不喜欢甚至是十分痛恨憎恶,恶心,一万个不愿意的事。 但是没有办法,我们必去要去做,别无选择。 某些挂着良言的外皮的话语会这样劝导我,终点无法选择,过程却可以改变,何不在这个过程中找回应有的快乐?如果能的话,我会在这句话上吐一泡口水,用充满恶毒的词汇说,扯****蛋! 我讨厌火车上的那个咬着笔作苦思状的戴着近视眼睛的中年男子,他的样子让我想起那些衣冠楚楚的教授。我对那个坐在我前面的那个金黄色头发的女人感到恶心,呕吐。我又看见站在我身旁的那个家伙,正把一双色密密的眼睛紧紧对着那个长发少女的白裙子。还有那个一直站在后车厢的大叔,嘴里仍旧叼着烟,熏得周围的人都背对着他。他的身体几乎不剩皮肉,只是一堆枯柴,顶着个能自由转动的脑袋。常年的吸烟已经让他付出了代价。 我必须把我的心收起来,我于是闭起眼。头脑里尽量想着一些不是火车上的事情。如果,我做不到这一点,我觉得我将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四 不知是在什么时候,我不知是不是睡着了,还是正在梦里,我只听见一声巨大的怒吼声,像地狱里的魔鬼冲出地狱,重返人间时的那声惊天动地的呐喊,也像天堂的天使被贬入地狱时的那声凄惨悲凉的长叹。后来,我才知道,卖东西的来了,我也醒了。我揉揉双眼,拉开窗帘,才发现,火车已经驶进了静谧的夜色。 跟我同座的那个长的像个猴子的家伙正在口袋里往外掏钱,然后他就接过一瓶三块的矿泉水。他侧身接水的时候,我注意到他的包里有一个明晃晃的东西。 我觉得是我该扔钱的时候了,我必须把水买了,不然,我在这里的每一分一秒就连噩梦和地狱都没有。那半瓶矿泉水早已入了我的肚子。 当我掏出钱的一霎那,我的眼睛刚好对上她的那双冷眼。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词来形容她的那双白净的大眼,用什么样的词来形容那双眼在当时给我带来的震撼和敬畏之感,用什么样的词来形容那双眼和我的感受叠加起来的那种神秘而惊异。所以,我只是说了一个字,冷。她的眼睛虽大,但是一点神采都没有,虽白但给人的感觉是一种病态,睫毛虽长,却一点美感也没有,就像她的那张又歪又长的白的可怕的脸。 我在那贸然的一瞥之间,也瞥见了她的眉毛和睫毛。眉毛是一条细细的黑线,似乎是经过加工过,但恐怕过了头,我总觉得这在她的长脸上是一条多余的黑线,她是没有眉毛的,她的睫毛只有简单的几根,而且还沾了许多水珠子,应该是她推的小车里小盒饭里的热气凝成的。 总之,我对她可没一丁点的好感,因为她是那种胖胖的身材和圆圆的脑袋。我把头转向窗外,假装欣赏着外面一片漆黑的夜景。而她则继续往前走,边走边喊着卖东西。我在心里使劲地骂她,去你妈的。我这个人有另外一个优点,那就是从不把对别人的不满,抑或是憎恶说出来,即使是婉转的表达出来也不可能。我只是会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在暗处找机会报复他。所以,我的仇人一般并不会知道他们得罪了我,也不会对我有所防备。这让我的许多仇都得以痛快的报掉。我相信,许多人是做不到这点的。 在午夜的时候,我终于受不了了。我的那瓶水早已经进入我的腹中,而我要的远远不只是这些。我还要更多的水,我必须在她最后一次来的时候顺利的买到水。可是,又怎么可能呢?现在是午夜了,车厢里到处充斥着一片可怕的让人窒息的宁静,没有一个人是醒着的,唯独我。我又看看窗外,只是一些一闪而过的灯火和黑漆漆的黑夜。我的嘴唇已经干裂了,我的头发也已经开始变得又干又痒。我实在受不了了。我本来是想用我并不多的意志与果敢撑过这一关的,因为我不想再被那些恶心的令人作呕的血吸虫们叮咬,啃噬了。但我知道,我那并不多的意志与果敢终于像电筒里的最后的一点电,也快没了。 我在焦急和渴望中等着那个福音传到我焦干的双耳,滋润它的心窝,让它们重获上帝的佑护。但我的等待似乎比我的旅程更为漫长,我觉得现在的一秒钟已经成了一个巨大的时间概念,既不是小时,也不是天和月,更不是年,而是比光年更大的家伙。我知道所有人都懂得这样的一个感受,在医院里,或者在车祸现场,垂死者被自己血液包裹着,心里唯一的一微弱的希望就是有人来救他。然而,这丝希望就像战场上受重伤即将归天的士兵,绝症患者,不会游泳的掉在水里使劲挣扎的人,三十六层高的楼上不小心掉下来的人,无不想着会有什么奇迹的事会发生,但是,概率只有零。 虽然,我知道,她是不会再来了,但我可以去找她。我纷乱的脑子里突然冒出这样一个想法。对,只要我不怕麻烦顺利穿过密密麻麻的铺满各种人的过道,我就能找到水。我就能像地狱里的魔鬼一样,冲出地狱,重获新生。这是个好想法,我有些得意,对着右耳边的玻璃,努力地露出一个很丑的微笑。我在任何时候都是认为我是一个很丑的人,在这样被压抑,被压迫的地方里,我的丑陋越加明显了。但我还是想省略,因为下面出场的那个东西会清楚地告诉你我是什么模样。 我无意地把眼睛对着窗外,却在一霎那间看见了一个如同白色幽灵般的影子飘在玻璃上。是在玻璃外还是在玻璃内,或者就在我的眼前,我都无法真正的确定。我只是觉得它跟我的距离就像是我的眼睛与鼻子的距离,近却难以触碰。它是一张纯白色的大脸,没有嘴和鼻子,只有一双大大呆滞的眼睛。那双眼睛似乎是在盯着我,又好像是在盯着我眼前的空气,就这么一直盯着,似乎在跟我用眼神交流,不过这只是单方面的。 那双眼睛又忽然一笑,对,是一笑,眼角分明有了弧度。我惊出一身冷汗。 我的心里七上八下,那是一种十分奇怪的复杂的而且难以言喻的感受,但我知道其中并没有害怕和恐惧的成分。忽然,我有一种似曾相似的感觉,当我要把这双眼睛仔细地放进大脑进行搜索思考的时候,它就突然消失了。仿佛电影院里的电影,放完了,就咔嚓一下由彩屏变成了黑屏,什么都没留下。 见过那张脸,哦不,应该是那双眼之后,我在一霎那间感觉到我的身体里有另外一种力量充斥着。不过很快,我就不能察觉这种力量了。 因为,在接下来,我只是在听过民警的描述和自己点滴记忆才把这段经历复原,我是一点也不清楚我干了什么。 ...
这个故事,我还是从一个朋友的嘴里听来的,要不是他因为喝多了嘴上没把门的,估计我是根本不可能听到这段诡异经历的,那么话不多说,咱们直接进入主题。 这小子,姓刘,在家排行老三,我们平日里都叫他刘三,他呢,从小学习就不好,长大之后也没有啥正经工作,整天就是在外面瞎混,游手好闲,为这他家里人可是操碎了心。 但就他的性格,去给饭店洗锅刷盘子估计都没人要,但也不能让他这么把自己的未来给荒废了,所以,百般无奈之下,刘三他爸就先给他随便找了个工作过渡:火葬场当保安。 其实吧,这工作的薪酬待遇虽然不错,但时间要求比较苛刻,除了白天的日常巡逻外,晚上还有两趟安全巡视,最重要的是,这地方的工作太晦气,谁知道这地方会藏着啥不干净的东西? 本来他是不愿意去的,但胳膊拗不过大腿,最终他只能硬着头皮去上班了! 和他一起当保安的,是一个年近五十的大叔,大叔姓王,穿着特别的朴素,再搭配上黝黑的皮肤,一眼看上去立刻就给人一种非常地道的农村人的形象,不过,那道挂在大叔脸上的疤痕倒是非常的显眼,但当刘三提及这条疤的时候,大叔的脸上都会出现诡异的恐惧感。 具体是因为什么,刘三也并不清楚,但他知道,这道疤,估计和这火葬场脱不了干系。 在刘三刚开始去上班的那几天,大叔带着他熟悉了自己的工作任务以及具体的时间安排,因为工作需要,所以他们晚上是直接住在保安室里的,而变故,也是在几天后的夜里发生的。 记得当时大叔好像说自己家孩子发高烧,他得去医院照顾一下,所以,当天晚上的巡夜工作就交给刘三一个人了,而在大叔准备离开的时候,他却突然提醒刘三:你晚上巡夜的时候,千万不要靠近焚化厂后面的那个小屋,除此之外,今晚大叔可能赶不回来,所以,晚上不论是谁来敲门,都别开,你就一个人蒙在被窝里睡觉就行了,记住了? 这些话,刘三在恐怖小说里不知道见过多少遍,所以现在的他也表示非常的无奈:“行了,大叔,别废话啦,赶快去医院吧,这地方你不用担心,我自己有分寸。” 大叔现在虽然有些犹豫,但还是转头离开了,而刘三之后则是一个人坐在保安室里,看着电视嗑瓜子,别提有多乐呵了。 到了大约十点多的时候,刘三这才拿着手电离开保安室去进行今晚的最后一次巡夜。 起初到并没啥奇怪的地方,但人啊,就是禁不起琢磨,特别是在黑乎乎的地方,那些来自大叔的警告就会被无限的放大,以至于现在的刘三,竟然感觉自己的两条腿僵硬的迈不动了。 幽冷的夜风此时不断在刘三的身边刮过,阴冷的感觉竟让刘三浑身起鸡皮疙瘩,虽然现在是初夏,但火葬场在郊外,加上某些特殊原因的影响,导致晚上的冷风像刀子一样刺骨。 他就这么在原地站了半分钟,而当他再抬起头的时候,却通过手电的光线看到,眼前出现的建筑不正是大叔嘴里提到的那个焚化厂后面的小屋吗?自己什么时候走到这地方来了? 记得刚才他不是才绕到厂前吗?到厂后面至少还得走五分钟,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正在他诧异的时候,他却赫然听到在这夜风呼啸之间,竟然发出“滋~滋~滋”的尖锐声! 顺着声音挪动手电的光线,霎那间,一只暗绿色的手赫然出现在刘三的视野中,这只手紧紧的扒在门板上,长的离谱的指甲在门板上轻轻的划动着,而那诡异的滋滋声就是这指甲发出的。 鬼,这个东西虽然大家都有所耳闻,但亲眼所见的又有几个?而在撞鬼后,大家所作出的反应却是惊人的一致:掉头就跑,没有任何的犹豫,并且还伴随着尖叫声,而刘三自然也并不例外! 现在的他几乎是以平生最快的速度跑回了保安室,并紧紧的顶上了大门,随后浑身颤抖的躲进了一个犄角旮旯,而他的眼睛还在四下转动着,生怕刚才那鬼东西会跟过来。 在他的情绪稍微稳定了一些后,他这才突然意识到,自己所处的这个保安室似乎有些不对劲,他记得自己之前出去的时候,灯是开着的,为什么回来后,保安室里的灯全都关掉了?是停电了吗?不可能,因为电视还亮着,里面的节目仍在播放,根本没有受到的影响。 既然如此,那保安室里的灯,又是谁关的呢?难道说? 想到这里,刘三整个人汗毛耸立,而他身体上的颤抖幅度就好像是被加装了马达一样停不下来,就在此时,诡异的敲门声,却好似无形的重锤,重重的砸在了刘三脆弱的心灵上。 “来了,真的来了,我,我虽然平时嘴臭了点,可却绝没干过伤天害理的事情啊,这,你找谁索命也别找我啊。”现在的刘三被刺激的有些语无伦次了,双腿跪在地上,苦苦哀求着门外的家伙千万不要进来,可就在这时,一个特别熟悉的声音却从门外传来:“开门啊,小刘,我回来啦,快开门。” “大叔?是大叔回来了?”现在的刘三算是看到救星了,瘫软的双腿赫然有了力气,只见他一个箭步冲到门前,并透过窗户瞥了一眼窗外,在确定是大叔本人后,他这才把门给打开。 “你小子咋回事?慌里慌张的?撞鬼啦?”看似玩笑的话在刘三听来竟显得那么刺耳:“大,大叔,今天晚上,我还真撞上鬼了,就在你说的那个焚化厂后面的小屋。” “你,你这死小子是活腻了吗?我不是千叮咛万嘱咐让你别靠近那里吗?”大叔在呵斥刘三的时候,还随手拍了他几巴掌,虽然有点疼,但刘三现在内心中的恐惧多少减缓了一些。 “我呢,一直不想和你说,既然你撞上了,那我就和你讲讲,原来在咱们火葬场里,曾经丢过一具尸体,是个男孩的尸体,从照片上看,男孩也就八、九岁的样子,长得挺秀气的,但命运不饶人,年纪轻轻就患了绝症,病逝了。”说到这,大叔顺手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烟叼在了嘴上。 “人死了,家属就把尸体送到咱们火葬场来焚化,可就在尸体准备往焚化厂推的时候,却发现,尸体不见了,这下子可把家里人给急坏了,赶快发动所有人开始找,最后,尸体就在焚化厂后面的小屋里找到了,其实这也算是虚惊一场,但出人意料的是,不知是从哪来了一群野狗,竟然在这小屋里把尸体给啃烂了,那画面,真的是惨不忍睹。” “后来,为了这事,咱厂长还被死者家属给告了,而从那次事件之后,咱们厂就经常出现怪事,而所有怪事的根源,都在那个小屋里面,我感觉,应该是那小男孩的鬼魂在作怪。” 说到这,大叔却抬手把嘴上的烟给拿了下来,虽然他有抽烟的举动,但从始至终都未曾点着,这还真的是让刘三感到很诧异,不过今晚的怪事还少吗? 正在他俩聊天的时候,刘三的手机却突然响了,来电显示上写的居然是:王大叔! 咦?不对呀,王大叔不就在他面前坐着吗?既然如此,又怎么会打电话呢? 在疑惑的驱使下,刘三接通了电话,随即在电话的另一端则传来了王大叔那粗重的声音:“小刘啊,怎么样,今天晚上没发生啥怪事吧?” 听到这里,刘三整个人宛若受到了晴天霹雳一般,眼神赫然朝着面前的“王大叔”望了过去,却是能清楚的看到,此时这位坐在他面前的“王大叔”正静静的注视着他,嘴角的笑容是那么的诡异,透过微微掀起的嘴唇,刘三甚至还能看到那若隐若现的獠牙。 除此之外,对方那只捏着香烟的右手,不正是刘三之前在小屋的门板上见到的那只暗绿色的鬼手吗?难道,眼前的这个王大叔,是假的? “不是说了,今晚不要给任何人开门了吗?你为什么就是不听呢?嗯?”眼前这“王大叔”的嗓音变了,变得尖利,变得阴冷,变得诡异,这声音就好像是无形的利刃,将这夜幕的寂静给划开了一道缝隙,而从这缝隙中释放出来的,除了“王大叔”肆意的冷笑外,还有刘三声嘶力竭的尖叫。 根据刘三的回忆,当时的他是直接被吓昏过去了,而当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听他爸妈的解释,他似乎已经昏迷三、四天了,而在他昏迷的这段时间内,他一直高烧不退,看这样子,应该是中邪了。 自那之后,刘三再也没有去过那个火葬场。 后来刘三还是从王大叔的嘴里得知,在他离开大约半年的时间后,这个火葬场就倒闭了,至于现在这个火葬场是否还存在?他也就不得而知了。 至于刘三当晚撞见的那个假的“王大叔”究竟是他胡编乱造,还是确有其事,恐怕只有刘三自己最清楚了。 ...
1945年,年方18岁的崔立秋是八路军某团五连的一名战士。有一次,五连接到命令,全连迂回到一百公里以外的一个山凹里,配合当地游击队打小日本的伏击。 五连紧赶慢赶到达伏击地之后,两个当地游击队员领着他们在一个山凹里隐蔽起来。 崔立秋仅知道这个地方叫龙骨山,其余就什么都不知道了,且非常的陌生。 战斗是在下午两点打响的。一个中队的日军进入伏击圈之后,很快遭到了八路军的痛击。日军一时被打得鬼哭狼嚎,人仰马翻,还来不及还击,就死伤了一大片。 战斗结束后,打扫战场的时候,崔立秋意外地发现一个日军没命地窜进了一片林子里。他连忙持着步枪追了进去。 日军在前面慌不择路地乱窜,崔立秋手持步枪一边追一边高声叫道:“站住,再不站住,我开枪了——” 一个月前,团文化教员曾给五连上过课,教过他们几句简单的日本话,可此时崔立秋全忘到爪哇国去了。 日军发现了紧追而来的崔立秋,跑得更快了。 崔立秋端起步枪开了几枪,却丝毫也没打到前面忽隐忽现的日军。就这样,两人在林子里跑啊跑,又翻过几座山,前面忽地出现了一个天坑。天坑下是茂密的参天大树,日军在天坑边犹豫了一下,眼见崔立秋越跑越近,一咬牙,“哇哇”叫着,顺着天坑边的一条小路溜了下去。 待到崔立秋气喘吁吁地跑到天坑边,日军已快到底部了。他把步枪背到肩上,也顺着天坑边的小路溜了下去。 不多时,崔立秋到了天坑下,抬头一望,日军正在前面乱窜。他连忙端起步枪,叫道:“站住,投降不杀——”一边叫着一边就追了过去。 眼看就要追上日军,前面出现了一个洞穴,日军想也没想就钻了进去。 崔立秋跑到洞口,不敢贸然进去,持枪警惕地靠近。 突然,一声惨叫从洞内传出,还没等崔立秋明白是怎么回事,只见刚跑进去的日军浑身着火从洞内踉跄地跑了出来。日军像个火球一般在地上翻滚着,惨叫着,瞬间被烧成了焦炭。 崔立秋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他心知洞内有异,连忙持枪后退了十几步。 果然,伴随着一声野兽般的咆哮,一只浑身燃烧着熊熊烈火的怪物出现在洞口。怪物体型庞大,身上的烈火耀眼夺目,仿佛要焚烧掉这里的一切。远远看去,就像一颗滚动的大火球。 崔立秋一见,张着嘴巴一时傻住了。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浑身喷火的怪物。刚才日军在洞里被烧肯定是撞上了它,才会被烧成焦炭。这会是什么东西? 怪物看到了不远处的崔立秋,吼叫着往前走了一步。崔立秋一见,连忙举起步枪向它开了一枪,可那子弹头刚一靠近怪物就被熔化了。再开一枪,还是这样。 怪物又往前走了一步,崔立秋见状,转过身没命地跑起来。奇怪的是,那怪物只是站在洞口远远地吼叫,并不来追赶。 崔立秋在天坑下找到一条小路拼命往上爬,往上爬要比往下溜费事多了。费了好大劲,崔立秋才满头大汗地爬上了天坑,然后一屁股坐在地上,只觉得人要虚脱了一般。 休息了一会儿,崔立秋又探头望了望天坑底,怪物没有追上来。他松了口气,站起身来去寻找部队。很快,他发现自己在林子里迷路了。 在林子里走了一阵,天黑了下来,黑得伸手不见五指,这样走下去是很危险的,不仅有遇到豺狼虎豹的可能,还有滚落山崖的可能。不得已,崔立秋爬上一株大树,勉强在树上呆了一夜。 第二天天一亮,崔立秋就从树上溜了下来,又开始在林子里走起来。走了一天也没有碰到一户人家,更没有找到出山的路。幸好正是秋天,林子里野果丰富,既能解渴又能解饥。 就这样在林子里转了两天,第三天崔立秋听到远处传来狗吠声,循着狗吠声走去,他发现了一个三四户人家的小村落。 村头的一户人家男主人是一个健壮的猎户,疲惫不堪的崔立秋在他家休息了半天。他向猎户问起那个喷火的怪物是什么?猎户一脸的茫然,说自己从没在这山里看到过会喷火的怪物,甚至连那个天坑也不知在哪里,从未去过。 这使得崔立秋惊愕极了,难道自己看花了眼? 当天,猎户领着崔立秋走出了这座大山。很快,他找到了自己的部队。 这个故事是已经离休的老干部崔立秋跟我讲的。当时组织上安排我去帮他整理回忆录,他提到了这件事,一定要我记下来。 崔老说自己18岁那年遇到的这件事,一直没有人相信。解放后他又去过龙骨山,奇怪的是,却怎么也找不到那个天坑了。找不到天坑,就找不到那个山洞;找不到山洞,就找不到那个喷火的怪物。他询问过很多当地人,但他们却说从来也不知道这山里有什么天坑,更别提会喷火的怪物了。 我纳闷地问道:“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崔老说:“我也不知道。不过,当地县志上有记载,我所属的八路军某团五连曾在龙骨山打过日军的一个伏击,死了多少日军,伤了多少日军,等等。但是,县志上确实没有提到这里有一个天坑,更没有提到这里有一个会喷火的怪物。” 停了一下,崔老继续说道:“但我相信我见到的都是真的。天坑是存在的,只是它不为人所知,除了我之外,还没有其他人发现它。我那次能够发现天坑并走下去,完全是偶然因素,碰巧吧!” “那怪物又是什么?”我问。 崔老一字一顿地说道:“火——麒——麟。” “火麒麟?”我惊讶道,“那不是传说中的神兽吗?” “对,它就是神兽火麒麟。”崔老说,“我曾在图书馆看到一本破旧的古书上有火麒麟的记载。书上说,火麒麟产自西域吐鲁番的火焰山。唐玄宗鼎盛时期,西域某国曾向唐玄宗进贡了一只火麒麟,后来这只火麒麟下落不明。据此我推想,我当时看到的怪物就是火麒麟。它有着像龙一样的脑袋,头上顶着两只高高飞扬的鹿角,拥有黑熊一样的体积,身上披着厚厚的鳞甲。火焰在它身上跳跃燃烧,却怎么也伤不到自己。神奇,太神奇了!” 我听了有些目瞪口呆,没有想到崔老看到的怪物,不,那头神兽,会是传说中的火麒麟。 想了想,我字斟句酌地说道:“崔老,您所说的天坑、神兽,有些太离谱了,没有证人,无法验证,科学上也解释不了……” 崔老看了我一眼,说了一句非常有哲理的话:“科学上不能解释的事物,并不代表它不存在呀!你说呢?” 我一想,这话也对,于是就把这件奇事写进了崔老的回忆录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