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那个小伙子啊,他偷了我的钱包啊!快抓住他啊!”一位老妇人焦急的叫喊着。 刘军拼了命的奔跑着,生怕自己的步伐不够快,就是他偷了那位老妇人的钱包,他实在是太饿了,这几天他一直没生意,好几天都没吃饭了,因为他是个小偷。 眼看着还有几秒就要变红灯了,刘军回头望了眼,似乎是在那位老妇人的叫喊下,不知不觉的多了几位义气之士在赶追着刘军,往回跑是不可能的了。 刘军终于跑到了红绿灯前,可是遗憾的是已经是红灯了,两旁的汽车来来往往飞快的交错行驶着,这可把刘军急坏了。 但是一旦被抓到了,先是免不了挨了顿揍,接着还要进里面蹲几年,这日子可不好受啊,虽然望着面前飞奔的汽车有些胆颤,不过刘军没有停下步伐。 就当是拼一把吧!来来往往的汽车,让道路上几乎没有可以行进的空隙,刘军还是咬紧牙关,一下子冲了过去。 也不知是刘军的运气好,还是速度快,他摸了摸自己的身体,发现没有一点事情,不过当他回头再望时,原本有人追逐自己的道路竟然变成了一片荒原,他不可置信的环顾四周,周围的景象全都变了,到底怎么回事?刘军惊恐的问着自己。 在夕阳的映照下,面前是一片染上血的荒原,“轰轰轰!”刘军清晰的听见不远处竟然出现了这阵强烈的声音。 如果刘军戴眼镜的话,此刻他一定会大跌眼镜的,不远处无数的人奔了过来,令他的可怕的是,这些人,应该不叫人了,有的没有脑袋,有的只有一只腿,反正就是血肉模糊的怪物,令人恶心害怕,“我要找替身!我的替身!”“是我的替身!”“是我的,是我的,我要投胎!” 原来是一群恶鬼啊,是想找刘军当他们的替身啊,这一眼望去,得百来人吧,要是被他们抓到了,恐怕也会被四分五裂吧!来不及多想,刘军拔腿就跑。 也不知跑了多久,眼瞅着那群恶鬼就要追上来了,而刘军感觉自己的双腿像是灌了铅一样,越来越沉重,越来越吃力。 忽然间,刘军发现不远处竟然有一个红绿灯,晕!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就这破地方,全都是荒野,还有红绿灯。 “咚!”的一下,红绿灯显示了绿色,刘军也没在意,这里还需要红绿灯吗?横着走都没关系! 让他奇怪的是,和自己呈直角方向的前方,突然驶过了一辆又一辆的汽车,上面摆满了白色的照片和花圈之类的。 “我不想死啊!我不想死啊!”车上的人全都是血肉模糊的,想挣扎着跑出来。 刘军眼望着那群恶鬼就要冲上来了,他怎么也没想到面前的这汽车流竟然一直没有间断,这一下子完全阻挡他的去路,这绿灯也是自己这边方向的啊,这汽车司机怎么没长眼啊,他们应该禁止行驶啊! “别跑了,别跑了,做我的替身吧!”后面的恶鬼疯狂的叫喊着。 “3,2,1。”黄灯出现了,可是汽车流依旧没有停止。 没有法子,刘军大着胆子爬向了奔驰的汽车,瞬间在跳到那边,回头再望望后面的恶鬼们,被疾驰的汽车挡住了他们的去路,着实没有办法的停下了继续狂追刘军的步伐。 “小伙子啊!没看到前面是红灯吗?没见过你这么赶着去投胎的啊!”突然不知不觉间,旁边出现了一个老人。 “你,你是人是鬼啊?”刘军惊恐的问道,老人并没有血肉模糊的那般恐怖的样子,不过脸色却是一片苍白。 “哦,看来你没有死啊,不过这里可是红绿灯阴阳界啊,你一个大活人怎么会来到这里啊!想必你是乱闯了红绿灯吧!你瞧瞧那边!”老人似乎并没有害刘军的心。 “啊!救命啊!别追我了,求求你们啊!我不就是闯了一个红灯吗?至于这样吗?”一个和刘军一样的人,被一大群恶鬼追逐着。 眼瞅着那群恶鬼就要冲过来了,“老大爷啊,你有没有什么办法啊?这群恶鬼要找我做替身啊!我只是闯了个红灯,却不知道怎么会来到这里啊?”刘军无助的哀求着老人。 “其实走出红绿灯阴阳界很简单,大多数人都不清楚,只知道一味的往前走,其实越陷越深,真正的出口就在那里!”老人指了指那群奔驰而来的恶鬼的方向。 刘军一阵吃惊,似乎是见刘军不信,老人又指了指远处,“你看那边!” 之前奔跑的那人,没想到前方也突然涌来了一大群恶鬼,“啊!啊!”惨叫声顿时出现。 “你自己好好想想吧!是继续沉沦,还是回头是岸吧!”老人说完这句话便消失了。 望着奔涌而来的恶鬼,刘军无奈的向他们冲了过去。 “砰!”就在快要撞上那群恶鬼的时候,刘军感觉自己突然间又一下子回到了原来的地方。 此时,面前是一片疾驰而过的汽车,刘军急忙退了回来。 捉小偷的那群义士快要追上自己了,刘军叹了口气,缓缓的走向了他们。 虽然少不了一顿揍,也被关起来了,不过刘军想想,不管一个人犯了什么错,生命都是最重要的,红绿灯阴阳界里的经历让他知道,是继续沉沦还是回头是岸! ...
在这个小镇上,最多的不是人,而是一朵朵骄傲的美人红莲。家家户户的阳台上都会用大缸种上几朵。 这个小镇的名字就叫红莲镇,镇上有一个红莲湖,湖中泛起一阵粉中一点红的涟漪,那便是红莲。 这里的莲花大部分都很袖珍,只有刚出生婴儿的拳头那么大,花瓣是粉色的,花蕊却是深红,如同血液那般,在阳光下,闪耀着虹光。 而湖心,却有一朵莲花很异类,它的异类不仅是整朵通红的颜色,连它的枝干也是红色的,如人的血管。并且,它的巨大是那些袖珍莲的无数倍,如澡盆般。 这自然吸引了无数人来红莲镇参观。而杨阳就是其中一个,他的同伴分别是雨欣,童晴。 杨阳认识了镇上的两位女孩子,青莲和莲心。这镇上的孩子都是以莲为名。 “青莲,镇上究竟是怎么养出这么大一朵莲出来的啊?”雨欣十分好奇,站在船上,眺望着湖心的那一朵莲。 “我也不知道。”青莲缓缓的划动木桨,轻声一笑,回答了这个其他两人都想知道的问题。 “这里的莲花,不要采摘,不然…”莲心故作神秘的说道。 “不然怎么样?”雨欣是个活泼调皮的女孩子,这句话刚问完,她就摘了一朵精致的袖珍莲花在掌心欣赏。“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小的莲花,世界真是奇妙。” “你们摘都摘了,那个不然啊也没啥用了。”莲心轻笑,划着船,面对那些莲花时,眼神里充满了温柔却又带点厌恶。 湖边有许多人在拍照,湖面也有几叶扁舟,采摘莲花的不在少数。 在热闹的人群中,在灯红酒绿的笼罩下,一场悄无声息的死亡来临。 清晨,“童童,雨欣。”杨阳敲响了童晴和雨欣的门,但她们的人都不在房间。 杨阳打她们的电话,都显示关机。“怎么回事,人都去哪了?”杨阳有些着急,一起来的肯定也要一起回去,可千万别出什么事。 “怎么了?”青莲打着哈欠从房间里出来。 “童童她俩不见了。你有看到她们吗?” 青莲一怔,连忙将莲心给叫醒。 “她们该不会变成莲花中的一朵了吧?!”莲心捂嘴,似乎是怕说漏了嘴。 杨阳怔了怔,发觉这里面有问题,瞪眼瞄向莲心:“你什么意思?给我说清楚!” 青莲用打火机点燃了床单,只见火光中,一朵红色莲花在床上娇艳欲滴的张开花瓣,向几人展示了从盛放至枯萎的奇异现象。 “还记得昨天莲心跟你们说的,不要采摘莲花吗?每个采摘莲花的人都会在第二天失踪。我们这个小镇也出现过这样的事件。” “你们难道没有去找过吗?”杨阳疑惑的一问。 “找了,但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听说每次人失踪,红莲湖就会长出好多莲花出来,所以镇上的人都说,摘了莲花的人,都会变成莲花。” 杨阳听后,眼光骤冷,跑去红莲湖一看,果真!湖心一夜之间冒出相当多的美人莲,簇拥着那朵大莲。在晨风中摇曳生姿,高傲的炫耀着它们的美。 湖水依旧清澈,风轻轻的拂了过去,湖面漾起一圈又一圈的波纹,像是起了褶子的浅蓝色锦缎。 街上传来一阵阵悲恸的哭声和喧闹,杨阳向源头跑去。 “发生什么事了?”杨阳询问一个正在哭泣的老妇。 “我老来得女,可如今我女儿却在这里失踪了,那些正在伤心的,也是家人朋友失踪了,现在在跟这个小镇的镇长沟通。” 杨阳脸色不好,不止一个人失踪,看来今晚要去湖里一探究竟。 如墨的夜色,杨阳在确定没人跟踪他的时候,悄悄去了红莲湖。 朦胧的月光在平静的湖面探头,所有的红莲发着光,如梦如幻,仿佛置身仙境,连月色也忍不住沉醉。这也是红莲镇一个值得观看的美景。 但杨阳此时没有心情赏景,伸手便要去摘湖边的莲花,要验证青莲所说的事情。 “住手,你不要命了!”一娇声呵斥,顿住了杨阳伸出去的手指。 杨阳回头,便看到一身青纱裙的青莲在风中追逐,正对的月光,为她披上了一层柔和的面纱,似乘风归来,又似乘风离去。从没注意过她会这么美,让杨阳的心突地断了一根弦。 杨阳依旧没将手缩回,尽管美人在前,差点忘了此行来的目的,但是这一趟不可以无果而归。 他纵身一跃,跳进了湖中。湖水在月光的投射下,十分的梦幻。杨阳继续往下游去,越往下就越黑暗。杨阳暗骂自己没带装备,这下水中啥都看不清。 这时,一朵袖珍莲花浮在杨阳的身旁,整朵莲花散发着温和的光芒,照亮了杨阳的周旁。 一人一莲随着水浮动,光亮外的黑暗,仿佛隐藏着无数的未知生物。 杨阳借着这朵莲灯,往深处游去,因此他看到了许多不该看到和明白的事。 杨阳的一口气马上就要没了,他急忙冒出水面,狠狠的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接着又下水了。 以最快的速度靠近了湖底的淤泥处,那若隐若现的白色骨质东西是什么?杨阳轻轻地,缓缓地将淤泥拨弄开… 杨阳奋力向上游,咳嗽了好几声。水面上,波光粼粼,睡莲已经合起了花瓣在养精蓄锐。太过安静,连蛙叫虫鸣都没有。美,还是那么美,可是杨阳仿佛听到了每一朵睡莲下寒颤的笑声。 他全身冰凉,鸡皮疙瘩在水中紧缩,刚才只是一眼,就差点在水中溺死。这次还得再下去一趟确认,这个秘密有谁会知道呢? 回到住处的时候,杨阳浑然不觉衣湿。 这个小镇古色古香,不论是哪个地方,都充满着古典。这个镇上没有电,全部都是点着油灯。现在想来,这个小镇的人太过清冷了,哪怕是旅游的人再多,也丝毫不减这镇上人的一种冷意。 “唉!你终究还是知道了。”一道叹息声回荡在房间里,桌上灯火如豆,不断摇摆,随时可能熄灭。 “出来!”杨阳大吼,“这个小镇其实根本就不存在,它是一个空镇,而我们这些旅游的人,不过是恰巧自身的电波与镇同频率,所以进来了。” 墙上浮现一幅画面,那是一个巨大的莲花,莲花上坐着一个人,她清冷的面孔是杨阳所熟悉的,那是青莲! “请你将故事说给我听吧。”杨阳心痛的看着青莲,他在湖底盆大的莲花下,看到了身穿红衣的她,尸身未腐,莲花那手腕粗的茎枝扎根在她的心脏处,她沉睡的如此美好。 “那是一个久远的故事…” 红莲镇的莲花是远近闻名的,镇长的女儿红莲是非常喜欢莲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红莲看着湖中的莲花而欢喜的念着诗词,小小的她并不满意莲花都开的一般大,而且颜色也没有什么独特的。时间一长,便看腻了。 她查阅古籍,尝试着培养新品种的莲,但都一一失败了。 随着年龄长大,红莲对于培养新品种已经逐渐失去了希望,但在已经不抱有希望的时候,出现了一本书,讲述的是如何以人来种植新品植物。 书上说,将莲花种植在十二岁以下的男子的身上,就可以得到袖珍莲花;用成年女子的身体为容器,培养莲花,就可以种植同体红色的大莲。 “为了实验,我杀了自己的弟弟,种上了莲花,而我那时候正好已经成年了,我便以自身为器皿,培养了红莲。那时的我,太过激动与高兴,也因年少无知,便将全镇的人都杀了,成为了莲花的营养品。你们能看到如今秀美奇特的莲花就是这么来的。”青莲目光中有着泪水和伤感。“而这个小镇的灵魂却无法再走出镇外。” “那这一天失踪的人呢?为什么不能摘莲花?” “她们已经成为了莲花的肥料。莲花是这镇上的所有人的灵魂所在,一旦摘取,里面寄托的灵魂没有地方安身,便需要找人成为养料,再度开花。” 杨阳认真的听着,没有打断她。 “我就是红莲,莲心是我用莲蕊做的人,跟我心意相通。放心吧,只要不摘取莲花,就能平安出去。”青莲看向远方,目光深邃,消失在灯光中。 杨阳一想起,在湖底看到莲花根茎处都是一具具长满青苔的白骨,还有一些新鲜的尸体,看到了童晴和雨欣,心里就一阵冷寒。更是犹记那一具具白骨的眼睛窟窿处,阴森森的眼神。 ...
金子,自古以来都是炙手可热的东西,古代史货币,现在是投资的好东西,可以做首饰,可以做纪念品,等等。所以金子就成了人们心中的恶魔,金钱可以让一个人变得面目全非,这句话刚开始我是不支持的,因为我感觉一个人之所以会变得贪婪时因为他的本性就是贪婪的,金钱只是一个因子,可是当我人世那个村子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贫穷和金钱加在一起,就把人变成了一个恶魔,一个贪婪,狠毒的恶魔。 在我们的国家,自古就有淘金的习俗,在黄河的沿岸,有一个不起眼的小村落,这个村子从古代开始就是靠打鱼为生的,但是在那件事之后就完全变成一个只知道淘金子的村落,因为村子里的人都认为那边的河道里有许多的金子,随便打捞上来一块就可以一辈子衣食无忧了,再也不需要每天辛辛苦苦的去打鱼了,在一次偶然的时节,我来到了这个村子。 我刚踏入村落的时候,就被一群人围了上来,不由分说就把我绑了起来。 “你是谁?来这里干嘛?是不是想偷我们的金子?我告诉你,你们这群人我见得多了,别想打我金子的主意!”一个粗犷的汉子拿着鱼叉对我吼道 原来他们是把我当作那些来此寻找金子的冒险者了,后来经过我的百般解释,它们才相信我只是迷路才来到这里的,于是我就认识了部落里村长的儿子,是个壮小伙,就是之前问我话的那个人,他叫阿豪,今年二十五了,正当壮年。 在阿豪的安排下,我住在了村子外的一处山岗上,因为村子里是不允许外人进来住的,所以我就在山上安排了一处帐篷,这天晚上我站在山顶,望着下面灯火通明的村落,远远的看去显得是那么的安静祥和,可是想着这群群民明天就会变成一群疯狂的野兽,我感觉他们是悲哀的,祖祖辈辈的都去寻找着那些渺茫的金子,也许它们真的存在,也许那些金子只是一个谎言,可是他们却乐此不疲的对那些金子莫名的执着。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突然,我感觉身后有一个人正在慢慢的接近我,此刻我浑身都出了冷汗,因为在这荒山野岭的突然身后冒出一个不知名的人,给谁都会害怕。我鼓起勇气猛的一转身,原来是阿豪,阿豪见我被吓到了,于是就说:“别怕,这时候是不会有人上山的,反正我们村子里的人是不会有胆子上来的,我来是要告诉你啊,山下的河流里你晚上可千万不要过去啊,别看白天我们这些人在河里淘金子,可是一到晚上我们是不敢去河边的。”我这才注意到,要说淘金子,晚上人少,又凉快,可是居然没有一个人来,要说是他们累了我是不会相信的,因为对于金子他们有着莫名的激情。于是我就继续询问事情的原有,当阿豪说完整件事件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这个村落里还有那么恐怖的传说。 故事的主人公是阿豪的奶奶,原先,阿豪的奶奶怀孕了,因为那时候家家户户都是穷人家,只有阿豪家里比较富裕,就是因为阿豪的爷爷在河里意外的挖出两块大大的金疙瘩!于是村里人从那开始才疯狂的在那边的河道里挖金子。话说那年阿豪的奶奶怀孕快九个月的时候,发生了意外,在一天夜里,阿豪的奶奶不知道和他爷爷发生了什么事情,导致她自己深夜独自来到河边,她穿着一身红衣服,在那河边站了好久,等阿豪的爷爷找到河边的时候,才发现阿豪的奶奶已经死了,诡异的是,在阿豪奶奶的尸体边有两个孩子,但是只有一个哭声,另一个孩子是个死孩子,也就是说阿豪的奶奶在临死的时候把孩子生了下来。那个活着的孩子就是阿豪的爸爸,至于阿豪的奶奶为什么在河边自杀,没人知道怎么回事,只知道后来阿豪的爷爷也淹死在那边的河道里。阿豪啊奶奶名字叫红娘子,从那以后,村里人每天晚上都会看到在河里有一个身穿红衣服的女子站在河流里,肚子里破了一个大洞,肠子就那么拖在河道里。只要是有人在夜里到河边,第二天就会有人在河边发现那个人的尸体!从那以后,就再也没人敢在夜里出现在河边了。 我躺在帐篷里,想着阿豪的话,我感觉背后冷飕飕的,不知不觉我的视线就朝那边的河流里望过去,突然,在河道里出现了一抹红色,慢慢的,越来越明显,是个女人,此时我知道那个女人正是阿豪的奶奶,红娘子!我想跑,但是此刻却迈不开步子,我想叫,可是张开嘴却发不出声音!人,面对未知的事物都是充满了恐惧的,我看着眼前这个恐怖的女人,原本我是不相信鬼魂的,可是此刻谁再告诉我没有鬼,我就跟他拼命!正当我恐惧到无以复加的时候,阿豪出现在我的身边,只见阿豪对着那个红娘子说:“奶奶,你还没闹够吗?你知道我们为什么不想把你的尸骨安排在我们家坟地吗?因为我们知道你恨爷爷,可是爷爷都已经被你害死了,你还不愿意放手吗?再说了,你还害死了那么多村里的人,你还不想罢手吗?”那个红娘子听完阿豪的话,竟然愣在那里不再往前了,就在那一瞬间,我的脚可以动了,就在那一瞬间,阿豪拉着我就匆忙的往山下跑,此刻我脑袋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跑”!当我跑到山下的时候,已经看不到红娘子了,阿豪此刻也是吓的面如土色,想来刚才阿豪也是吓的够呛,但是他说的那番话却也是出自肺腑的。 后来,我离开了那个村落,想着红娘子的样子,我不寒而栗,我不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我知道导致这些的都是那金子的结果,可以说人心,比红娘子还要可怕! ...
听很多乡人说,镇子外的虎牙山上,不知怎的,前些时间连着几日的大雨,忽的聚了一个水潭子。 原先都以为无事,日头照几日,这水潭子便会慢慢干去。岂料怪得很,这日头如烈火般,烤了大半个月,水潭依然波光粼粼,哪里有干涸的迹象。 不通江河,不达地水,谁也不知这水潭子里,究竟有什么东西窝在潭子底。 只知若是野惯的牲畜到潭子边饮水,必然会遭遇不测。 渐渐的,这潭子周围,便无人敢近身了。 这日,虎牙山上,行来一个货郎,名字唤李小鱼。刚从深山中的村落贩了些货,看着日头渐落,急忙抄了近路下山。 李小鱼也听过这水潭子的妖事,无奈怕脚路行的慢,赶不及下山,只得从这水潭子边的近路往前走去。 路过水潭子,李小鱼望了一眼。潭水乌黑得如泼散的墨,潭子四周,弥漫着一股死老鼠般的恶臭味。让人心惊的是,潭子边,林木枯黄,棘草不长。 李小鱼心里有些发堵,挺了挺身上的货担,加快了脚力。 这时,不知怎的,从林子中窜出一只豺狗,撕扯着李小鱼的裤腿,往潭子里拽去。 李小鱼又怒又气,拾起地上的一块硬石,狠狠往豺狗头上拍去。 豺狗闷呼一声,急忙跑开。 一边跑一边嘴吐人言,高声尖喊,“老祖老祖,快些快些,肉食上门。” 闻声,李小鱼大吃一惊,回头看去。 乌黑的水潭子,死水突然翻搅起来。 一条巨大的,全身通红的大泥鳅浮出水潭,笑了几声,如娃娃哭泣。 “有功,分你一条腿儿。” 豺狗听见,喜出望外,回过头恶狠狠地盯着李小鱼。 红泥鳅挪动着臃肿的身子,爬到潭子外,眯起眼睛看着李小鱼。 然后猛地张开大口,喷出一股乌黑色的泥柱。 李小鱼避之不及,有一些打到胳膊上,火辣辣的疼。 豺狗沿着边路快速跑去,挡在了山道上。 “老祖老祖,我要右边的腿儿。”豺狗尖喊道。 李小鱼前几日走山时,被山蜂叮了几下右腿,肿起一个大血包。 这豺狗怕是以为要了右腿,会多出一块肉。 红泥鳅又张口,李小鱼瞧见,急忙跳开。泥柱打到地上,泥路冒起了烟。 这样可不得。李小鱼想道。 他听人说过,泥鳅最怕的东西,便是生盐。 想起货担里今日还贩剩些生盐,心里有了主意。 李小鱼一个打滚,翻到货担边,取出生盐。 红泥鳅还在潭子边,若洒了生盐又让它进水洗去,岂不功亏一篑。 挡在山道上的豺狗已经跃起,冲着李小鱼扑来。 李小鱼烦极了这卑鄙的帮凶,拾了尖石,忍住被豺狗咬下的痛楚,将尖石狠狠击打在豺狗头上。豺狗哀嚎一声,软绵绵地瘫在地上。 红泥鳅见状,厉声怪叫,快速地挪着身子向李小鱼爬来。 李小鱼临危不惧,见得红泥鳅越来越近,将半袋子生盐撕开,全洒在这妖物身上。 红泥鳅顿时痛呼,不断抽搐着身子,回了头想往潭子爬去。 李小鱼咬牙,跃上泥鳅滑溜溜的身子,举起尖石砸去。 红泥鳅疯狂地甩摆着身子,李小鱼立不稳,摔下了地。 李小鱼从货担又取出一条粗麻绳,绑在红泥鳅尾上,另一头绑在一株厚壮的枯树上。 那红泥鳅嘶声大叫,枯树被扯得摇摇欲坠,却始终死死地拖着红泥鳅。 挣扎了一炷香时间,红泥鳅趴在地上,再也不动。 生盐印出一道道血口子,脓水流了出来,没多久,红泥鳅犹如干瘪了的气球,身子渐渐瘪了去。 李小鱼拍拍手,缓出一口气,快速往山下走去。 ...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发生在我十六岁的时候。 那一年我参加中考,考上了市区的第一职业中学。 职业中学,在眼下这个遍地都是大学生的年代来说,一点吸引力都没有,但对于出身于贫困山区的我来说,能到市区上学,已经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了。 我不是在说谎,当我来到职业中学之后,很快的和一个叫做大贵的同学结交成好朋友。大贵是市区里的孩子,熟知很多好玩的东西,我在他的带领之下,这才认识到外面的世界其实是很精彩的。 这一天晚上,大贵带着我来到学校附近的黑网吧上网。这是我第一次上网,因此既兴奋又新奇,一直玩到很晚,才在大贵的催促下,恋恋不舍地离开了网吧。 然而我们非常的不走运,离开网吧之后刚走了一段路,便突然下起大雨来,使得我们不得不一路狂奔。 “大贵,要不咱们回去网吧吧,这雨实在是太大了。”我一边跑一边对大贵说道。 “不行!我们现在距离网吧太远了,回去的话,我们一定会全身都湿透了的。” “可是,我们总不能就这样跑着吧?这样跑的话,我们回到学校的时候,同样会变成落汤鸡。”“你放心,我记得前面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公交车站,我们过去那里避雨就行了。” 大贵带着我跑了一段路,果然见到一个公交车站。我们跑进公交车站之后,不停地抹掉脸上的雨水。 “要是有出租车就好了。”我说道,“那样的话我们就可以回到学校了。” “没用的,现在这个时候,不要说出租车,就是连个人影都没有。” “不会吧!”我抬头一看,发现大街上的情况,和大贵说的一模一样。整个大街除了我们两个人之外,根本没有其他人。 但是当我的视线回到公交车站这边时,我有了新的发现。 在我左边不远的地方,站着一个女人。这女人打着红红的雨伞,穿着一件粉红色的旗袍。旗袍很精致,把她那凹凸有致的身材很好的展现出来。她的红伞尽管打得很低,但我还是可以看到她的半张脸。而正是这半张脸,使我可以肯定她是一个绝色美女。 “大贵,你看到了没有。” “看到什么?” “在我的左手边,有一个绝色的美女。”我喃喃地说道。 “是吗?”大贵顺着我手指指示的方向看过去,当他看见那个旗袍女人时,他的反应完全出乎于我的意料之外。 “我靠!”大贵低声骂了一句。 “大贵,你这是怎么了?”我不满地说道,“你怎么见了美女就爆粗口呢?真是没有礼貌。” “我不是故意的。”大贵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说道,“我只是觉得,那个旗袍女人有点古怪而已。” “古怪?她哪里古怪了?” “我说不上来,反正就是觉得古怪。” “是吗?”大贵的话,让我不得不重新审视起那个绝色美女来。 她的皮肤很白,白得就像完全没有血色一样。 她的行为也很奇怪,从我发现她的那一刻起,她就一动不动的,跟一个石蜡像没有任何的区别。 她唯一让我感觉到她是个人的地方,就是她的面部表情。一开始我看到她,她的俏脸是毫无表情的,可是当我盯了她很久之后,一股诡异的笑容渐渐出现她的脸上。 突然,我感觉到她缓缓地转过头来,对着我笑了一下。就是这么一笑,让我看到了一个异常恐怖的画面。 她的嘴巴好像曾经被人用剪刀剪过一样,居然裂了开来。 “啊——!” 我当即吓了一跳,连忙对大贵说道:“大贵,咱们还是走吧!那个女孩子真的跟你说的那样,非常非常的古怪。” “好主意,我早就不想呆在这里了!” 于是我和大贵脱掉上衣,将其当作雨伞,顶着头上,从公交车站跑了出来。由于返回学校的路是在我原先站着的地方的左边,因此当我跑了几步之后,便从那个旗袍女人的身边跑过。 此时我的大脑已经把那个旗袍女人定性为传说中的女鬼,可不知怎么回事,当我从她的身边跑过时,我还是忍不住悄悄看了她一眼。 “你这是要去哪里?”她瞪大眼睛,看着我说道,“为什么不留下来陪我?”说着,伸出一只手来,像是要把我抓过去。 我吓了一大跳,慌忙撒开步伐发足狂奔起来。 我不知道自己跑了有多久,只知道跑着跑着,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 大贵上哪儿去了呢? 我跑出公交车站的时候,大贵是跑在我右边的,可是现在当我回过头,往右边望去的时候,大贵却已经不见了踪影。 “大贵!大贵!”我停下脚步,放声大喊起来,可是回答我的,只有“哗啦啦”的雨声。 “大贵这家伙,到底跑到哪里去了呢?”我一边喊,一边焦急地想道。 我想着想着,大脑里突然冒出一个可怕的念头:“大贵那家伙,会不会被那个旗袍女鬼抓走呢?” 一想到那个旗袍女鬼的诡异笑容,我的后背,脑门,不停的在冒虚汗。我知道回去的话,可能会很危险,但是大贵是我的好朋友,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被女鬼抓走。 于是我咬了咬牙,猛地转过身,沿着原路跑了回去。 当那个公交车站开始出现在我的视线范围时,我最不愿意看到的画面随即映入我的眼帘。 那个旗袍女鬼还在,依旧打着伞,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而我的好朋友大贵,则站在她的身边。我走过去一看,大贵和那个旗袍女人一样,一动不动的,皮肤白得没有血色,脸上慢慢浮现出诡异的笑容来。 我知道目前这个情况,是绝对不能惊动那只旗袍女鬼的,不然的话我不仅救不了大贵,还会把自己也搭进去,所以我悄无声息地走到大贵身边,低声呼唤他道:“大贵!大贵!你快醒醒!快醒醒!这里不是你呆的地方!” 我一连呼唤了十几遍,大贵这才慢慢的抬起头来,但是他并没有认出来我,而是像旗袍女鬼那样,伸出一只手来,一把抓住我的胳膊,阴恻恻地说道:“你这是要去哪里?为什么不留下来陪我?” 我吃了一惊,急忙极力挣脱大贵的手,可是大贵不知那里来这么大的力气,不管我怎么挣扎,都无济于事。 “大贵,快点放开我!”我终于忍不住了,大声冲着大贵吼道。 我这么一吼,很自然的引起那只旗袍女鬼的注意,只见她眼睛突然一睁,一把将我推到了马路的中央:“想抢走我的人,没门!” “快放开我的好朋友!”我从地上爬起来,冲着旗袍女鬼吼道。 “哈哈哈!你觉得这可能吗?”旗袍女鬼放声大笑道。她的笑容很诡异,好像野猫在叫春一般。 “去你妈的!”我破口大骂道,叫喊着要过去给她一巴掌,但是我这一动才发现,我竟然完全动弹不了。 “怎么回事?”我大惊失色道。 “哈哈哈,你等着吧!等有汽车经过的时候,你就彻底完蛋了!”旗袍女鬼狂笑道。 或许是我命中该绝,旗袍女鬼说完之后,一阵急促的马达声在不远处响了起来。 “这下完了,我真的要死在这里了!” 我闭上眼睛,静静地等待着死神的降临。 “小家伙,下雨天你站在马路中央干什么?”一个响亮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了起来。 我睁开眼睛一看,一辆警车停在距离我不远的地方,一个威风凛凛的巡警站在我面前,好奇地看着我说道。 “我……我……”我正要对巡警说,我被一只旗袍女鬼陷害了,可是当我转过身,向公交车站那边望过去时,发现那只旗袍女鬼已经不见了,只剩下大贵一个人呆呆的站在那里。 “警察叔叔,事情是这样的……”我对巡警撒了个谎,说我和大贵因为贪玩,很晚才从别的同学家回来,正要回去学校,可是在路上,天却下起雨来了。我们没有办法,只好躲在公交车站避雨,可是因为担心学校的老师找不到我们而焦急,只好跑到马路中央,想拦一部车载我们回去学校。 巡警听完后,丝毫没有怀疑我的话,载着我和大贵回到了学校。 事后我听大贵说,其实当他跟着我离开公交车站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那个旗袍女人是女鬼,因为他看见她的眼睛在流血。他本来想学我那样,跑得远远的,可双脚就是不听使唤,慢慢地走到那个旗袍女鬼的红伞下,我对他的呼唤,他也听得见,可全身就是动弹不得,直到警车和巡警出现,他才恢复正常。 在那之后,大贵大病了一场,在家里足足休养了两个月,才能返回学校上课。 而我,则不断的回想起那天晚上的情况,心想如果不是那辆警车突然出现,我会怎么样,大贵他又怎么样…… ...
1998年夏天,我17岁了,正好是放暑假期间,同村的好友帮我找了一份赚学费的工作,呵呵,心里别提多高兴了,除了能结交社会上的朋友,赚的钱交完学费,还能剩下很多钱,自己能买自己喜欢的东西。 第一天上班后,领导帮我找了两个经验丰富的老员工做我的师傅,他们很热心的教我,怎么快怎么好的完成生产。他俩总说一句话,干事情不要磨蹭,要像(哼哈二将)一样,哼 。哈 。嘿。 嘿 。 我听完他俩说话,没把我笑死,他俩说话是真幽默啊,就是太糙儿了。 渐渐的,我和单位的同事都熟识了,什么话也都敢说了。 大家忙完了一天的工作,回到男生宿舍拿上自己的饭盒子,没别的每个人都跟饿死鬼似的狂奔到食堂,谁先到食堂,谁就先打稀饭(大米粥),第一个到的,他拿起大勺子慢慢的放到锅底,轻轻捞起,呵呵,哪是稀饭啊?都快像大米饭了,上尖的一勺子扣在自己的饭盒子里,他走的时候,还卖乖,别急哦,都有,我先走了,等到我们后来的,那可真是稀饭咯,捞起来都是清汤水,恨不得里面有几颗沙子都数的清(大食堂嘛,有时候米陶的不算太干净)。因为男宿舍(336室)只有一台24寸彩色电视,所以大家伙饭都打回宿舍吃,再看宿舍里的上下床满满登登的坐满了人,就等着看《神雕侠侣》首播,大家一集都不落下。赶巧的是这天神雕侠侣没演,大家伙说:准是被别的节目占用了吧,我的俩个师傅说:哦,真够扫兴唔,没盼头了,大家吃完饭干吗?大家边吃边说,嗨,还能干什么,聊天睡觉呗。我的俩师傅说:哦,要是没有事,我组织大家玩扎金花吧,一块钱的底儿,30块封顶,没钱的拿饭票也行,(因为我们是先去财务领饭票,领多少自己掂愣着儿办,月底从工资扣)。嘿,这下大家可来积极性了,我看他们比娶媳妇还高兴,那真是一呼百应,都要来。后来一数人数,太多了,十五六个人,后来,俩师傅说:得了,分成两拨人玩吧,人多太乱。我寻思着,我赶紧吃饭,一会我也凑俩手,我本来比他们赚的钱就少,运气好的话,我也小赢他们一点真钱,反正我用饭票,呵呵,心里这个乐哟,打着一点小九九,赢点就跑,不玩了,哈哈。 18:50大家准时扎金花,分成2拨人玩,不一会,我就不跟俩师傅一拨玩了,他俩总让我给他俩续底儿,他俩还说:我赢了,给你续底儿,我心里说:得了吧,你不就是想让我续饭票吗?你好不用真钱嘛。说来也怪了,不玩钱的时候,我的点好得很,总是来金花,一道玩真钱的时候,我总不来牌,运气坏得很,40元的饭票,全续底儿了,愣是不来牌,我一看呀,得了,还是到师傅那拨玩玩吧,结果,嘿,一个字,~输~,自己还和自己说呢,最后一把,再不赢不玩了,在输就没饭票了。拿过牌来我一看,嘿,看来这牌我还跑不了,十;九;二;的红桃金花,我心里这个高兴哟,来都上,一把全赢回来,我地乖乖儿,5个人都跟,不一会我就有点心慌了,我上铺的说:你啥牌啊?不行你就跑,我跟他说:我还想让你跑呢,又跟了两圈,没有人想跑的意思,我说要不咱俩看看,谁小谁跑吧,我一看他牌,~Q~J~8~的梅花金牌,我晕,他还说:你把牌有多深插多深,你就一个送财童子,我这个气呀,不玩了,输点就输点吧,算了,不玩了。这会,我俩师傅说话了,我俩都没烟了,他们也没了,你去买点,我给你钱,你去买两条烟,还能剩十多块儿钱,就给你当跑腿费了,平常师傅说话,不给跑腿费我也早就去了,这会我一看表,夜里23:10分,有点发憷,太晚了,外面也太黑了,我跟师傅说,甭抽了,一会就天亮了,食堂买去吧(食堂晚上不营业,外面人承包的)。在说:这么晚,村里的商店,也早关门了呀,俩师傅说:你砸门就给你开,他们就在里面住,师傅他说:上夜班没烟了,他总去买。听他这么说:心里实在老大不愿意,但嘴上也没好意思拨他俩面子,接过师傅的50元钱,一咬牙,回了一声:~得~那我去。 到了大门口,叫看门的老大爷给我开门,叫了半天儿,他才出来,他说:嘛去呀,这么晚还出去?我说:大家都没烟了,都是大烟鬼,这不让我出去给他们买烟去,看门老大爷说:小子儿,这么晚了你还敢出去啊?我当时为了显示一下自己的爷们劲儿,脱口就说:这算什么啊,多大点事,小K斯。说完了,我也打怵,因为,我们厂子在101国道边上,(到101国道大路上要50米土路,道的两测都是一人多高的草,看着好像人站在那里看着你似的),到了大路上离村里商店还要二里半路程。 我上了大道主路,本以为大路应该,亮一些,嘿,结果一样,我心里还说呢,走吧,一会就到了,一会有汽车过来就能看见路了,刚想到这,后面一辆桑塔纳就过去了,大灯还真亮,照的大路真清楚,我走着走着,怎么听见后面有脚步声,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人在我后面啊?不过我想有人在后面正好,最好跟我走到商店,不觉得有点高兴,也许是出于好奇心吧,总想回头看看,是谁? 可听老人说过,人身上有三盏灯,回一次头就灭一盏灯,这可怎么好,好奇心战胜了胆小的心里,我不会回头看,尽量用余光扫一下,看的不是很清楚,是一个女人不用质疑,长头发到肩膀,一身的红披风,像是那种抛光的雨衣,不觉得心里有种怪怪的感觉,不知为什么,我加快了脚步,可后面脚步也开始加快了,听得见是高跟鞋的声音,咯噔,咯噔,咯噔,咯 。噔。噔。噔。噔。我还在想她也害怕路上没人,想跟紧我,做个伴?我决定回头看清楚她,一看可把我吓得不轻,大大的眼睛,特别红的嘴唇,红色的披风,一双红色的高跟鞋,诶呀,我的仙人,不是碰到鬼了吧,哪有人穿成这样的啊?顿时觉得头皮发麻,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老人说:见到脏东西,就用手摸自己的头发,头发会打出火亮,头发是父母给的,同时,祖先会保佑自己的,不过还是害怕,跑吧,我撒开腿,一溜烟的飞奔,就听见后面的脚步,也在飞奔,此时,觉得自己怎么跑的这么慢啊,追上我可麻烦了,跑着跑着,我终于看见环岛的大铁牌子了,见到了大铁牌子就到商店了,我到了商店门口用力拍打门,恨不得他早些开门,等了大概5分钟里面有人说。来啦,门都叫你拍坏了,门开了,一位大娘问:你买什么,怎么不早点来啊?我说:买烟,我进到里面,随手把门关上了,我说:大娘我买两条烟,从兜里掏出50元钱递给他,她找给我,16块,我把钱接在手,就跟她说了一下刚才发生的事情,她愣了有四五分钟说:你一个大小伙子怕什么?鬼神都要绕着你走,没事,听我的,大胆往前走,别回头,怕什么啊、?我说:您没看见,那个女的穿的不像是人啊,她说:你别胡说了,问我:你喝酒吗?我说:不会喝。她说:那最好。呵呵,这样吧,你在害怕,你就买一个口杯(三两装的白酒)喝下去,你刚才不买了两条烟吗?打开一盒,点上一颗烟抽着,一颗接一颗,别让这颗烟灭了。我说行吗?大娘说:没问题啊,听我的没错,大娘给我一个口杯,我付了钱,打开盖子,喝了一小口,太辣了,她说:喝了,一杯酒算什么,一口气喝了就没事了,我强忍着喝完了,就觉得从肚子里有一团火顶到了喉咙,顿时有胆儿了,说实话,当时有点晕,不过总体还好,,大娘说走吧,烟点上别灭啊,我该睡觉了,回去吧,没事的,我出了商店,走到了大铁牌子那,四周看了一下,原地站了2分钟,一切正常,呵呵,心里说:你看是自己吓唬自己了吧,没事,走吧,我开始往回走,香烟可是没断过,快灭的时候,就接另一根。 走了有一会,怎么隐隐约约又听见后面有高跟鞋的声音啊?咯噔。。咯噔。。。咯噔。。。。。我真奇了怪了,我刚才喝的酒有点往上撞,没觉得害怕,决定回头看清楚她,我转身看了一下,跟刚才是一个人,她的脸是那么的白,看不出一丝丝的血色,直直的看着我,火红的嘴唇,就像是刚刚喝完血一般无二,诡异的冲着我笑,此时我的心都快跳到嗓子眼儿了,跑吧,我加快速度跑,就听见后面咯噔。。咯噔。。。咯噔。。。。的追。恰巧这会后面急速驶来一辆小卧车,大灯超级的亮,但我清楚地看见车里面并没有人驾驶。我靠,空车啊,车的灯光晃了我一下的时候,我往路的右面看了一眼,油漆路下了路基,那面是一片苹果园,苹果园离着公路最近的篱笆是用木条加固的,清清楚楚看见篱笆里面,一个大坟头,有一块碑,碑上有一张新的彩色照片,是个女孩,岁数不是很大,二十四五岁左右,长发过肩,红色的外衣,,还有一顶红色的帽子,红红的高跟鞋,最可怕的是,她也是红红的嘴唇,冲着你笑,碑前有两碟贡品,碑的左右各一根碗粗的大白蜡,火苗子燃烧的蓝光好像都要离开蜡芯了,忽然一股风袭来,我怎么觉得,一点酒意全无了呢?这会就想到一点,在井里死的,河里死不了。只要你追不上我,我就狂奔,和你拼了,远远的看到了厂子的大门,我跑上土路,只要这一会你抓不住我,我就到宿舍了。 此时,我的烟,还没断,一直在然烧着,说话间,到了大铁门着,哪还来的急叫门啊。我一打手就翻过大铁门跳进去了,确切的说:我上了铁门后是横着摔下去的,也顾不了疼了,一口气跑进宿舍,踢开宿舍门,我就说到以后谁在让我夜里去买东西,我就跟他急。大家伙正在玩牌,很吵闹,我这么一说:都没声了,俩师傅问我怎么回事,我把事情前前后后,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给他们听,有的人还说:真的假的,我怎么没碰上过啊?我当时就急了,他们一看我没撒谎,屋里一下静静的,俩师傅沉默了一会说:你再把事情说一遍,我又前前后后,原原本本说了一下,足足说了三遍。师傅说,好了,自己说三遍,就等于破了,有时间我们陪你看看坟头去,他们一看这样,就说散了吧,今天不玩了,输赢改天再说吧。 转过天来,到了第二天中午吃完饭,中午有两个半小时午休时间,厂子一大帮人,俩师傅带队,我领路,一起去看坟头,等到了,坟头的时候,果真有两个大白蜡燃烧过的痕迹,还有一堆烧过的纸钱,但是没有照片 ,可是我明明看到的啊?怎么没了,俩师傅说:走吧,去商店买点纸钱,蜡烛,还有祭拜的香,到了商店,看到大娘,大娘说:昨天没啥事吧,我说回去又碰到那个人了,不过我跑着回去的,没事。我说,今天买点纸钱,蜡烛,祭拜用的香。大娘说:应该去拜拜,昨天,没敢跟你说,怕你不敢回去,就在上礼拜上午,她们村里的一家,家里的闺女开着桑塔纳车下夜班回家,正好在大铁牌子那,拐弯进村时,被大货车迎头撞上,桑塔纳车上的人当时就死了,因为人被撞的不像样子了,他家里人也没给她尸体美容,就及时火化处理了,就埋在苹果园篱笆的路旁。听她家里人说:她生前最喜欢穿红颜色的衣服,最爱打扮了,没想到死后都没法做尸容,我听到这,我的鸡皮疙瘩又起来了,我买了一些祭拜用品,到她坟前祭拜了一下。 此时好像心里不那么害怕了,不过从此以后,夜里没什么事情,我尽可能不在夜里出行了。 ...
我们总会对某些事感到痴迷 但是,有些迷恋却是非常危险的 也许,正是危险,才增加了一种神秘的魅力 让我们无法自拔,让别人不寒而栗 鬼故事: 1 诡异的游艇 当我慢慢睁开眼睛的时候,我闻到了一股血腥的味道。因为职业的缘故,让我对这种味道特别敏感。我的头好痛,伸出手,我摸了一下自己的后脑,湿漉漉的,我再看自己的手掌,天啊!MyGod!我的手掌上都是鲜血! 我的第一个反映是,自己受伤了!我是在什么地方?这到底是哪里啊!我这才睁大眼睛,环顾四周,四周的墙壁上,白色的墙壁上全都是鲜血!血液都是呈喷射状四散开来!我慢慢站了起来,看到,地上也全都是鲜血!还有长长的拖痕!原来,我竟然在一艘游艇里! 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身上也粘满了鲜血。我的头还是很痛。我努力回想着从昨天到现在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这时,我听到手机响了! “蒙蓝!你到底跑哪去了啊?我们等了你一个下午也不见你的人影!给你打了很多次电话,你也不接。”是梓茄的声音。 “我也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但是我好像在一个蓝色的游艇上。可是这个游艇里一个人都没有,而且还到处都是血迹!我看,这里应该是发生过凶杀案!” “我们昨天上午庆祝法医馆成立八周年,Party开到一半你就说出去透透气,我还反复叮嘱你,下午我们要开游艇一起出海玩,可是你人就不见了!” “我想起来了!你打电话告诉我,我们的游艇的是蓝色的,我就迷迷糊糊地来到码头,上了一艘蓝色的游艇。然后就不醒人事了!一直到今天早晨醒过来,我发现自己在一艘到处都是鲜血的游艇里。” “怎么这么离奇?你莫名其妙地上了一艘都是血的游艇?蒙蓝,你不要着急,我会和法医馆的人去找你的!”挂掉了梓茄的电话,我开始四处探查这艘奇怪的游艇。 这是一艘豪华的私人游艇,游艇的客房内有大量的血迹。墙壁上的血迹呈喷射状,这是一种高速度血迹,是由于外力猛击或是枪击所造成的。从客房一直到甲板,有一条长长的血迹拖痕,在甲板尽头,拖痕就不见了!看到这样的情景,我的脑子里出现了这么一幅画面:某个人被人用外力袭击之后,伤口喷射出大量的鲜血,昏迷或者死亡之后,又被人从客房拖到甲板上,直到被最后扔到海里! 按照游艇客房里的血迹量判断,受伤的人几乎是必死无疑!游艇上所有的血迹都是属于同一个人吗?到底是谁在这么豪华的游艇上受伤了呢?流血的人已经死亡了吗?尸体会不会在海里?是一个人杀了另外一个人,还是几个人共同杀了人?一连串的问题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必须要找法医馆里的血液分析专家程朗云过来,协助我一起分析和重演当时的案情。 2 血液喷射实验 终于回到法医馆温暖而宁静的实验室里。最近,我一直在看一部非常有名的美国另类小说:《双面法医》。里面的男主角是一个有着疯狂杀戮嗜好的法医Dexter。一个用最残忍的手段杀人的连环杀手和一个疾恶如仇的富有才华的杰出法医,二者完美的结合在同一个人身上。我甚至可以理解Dexter的内心世界,和那种看到尸体之后的吸引。如同我,每当看到一具新的尸体出现时,我的内心里就涌动出一种强烈的好奇和热情!就像约翰•韦斯理的《死人的美丽》写到的那样:啊!可爱的死亡的面貌,地球上还有什么象你那样美丽?并不是所有活生生的壮丽行列,都能与一具死尸相比。 20岁的俊美少年,却有着无比怪异的职业和性格。这是很多认识我的人给我的评价。也许,就连我的孪生弟弟蒙橙都不曾理解我为何对于死尸有这般的迷恋。 我准备开始实验!我拿起一根铁棒,朝一颗头颅狠狠地砸下去!只听“砰”地一声,头颅里立刻喷射出鲜血来!喷得我满脸都是! “啊……!”我听到背后传来一阵惨叫的声音! “你叫什么啊!潘多多!拜托你不要动不动就跑到我的实验室来,好不好!还这么像杀猪一样嚎叫着!”我转过头来,看到瞪着一双惊恐眼睛望着我的潘多多。 “我的天啊!你脸上都是血啊!你这个样子,就像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变态凶手!” “多多小姐,我是在做血液喷射实验!你刚才看到的那个被我砸碎的脑袋呢,也是实验用的模型!喷溅出来的红色血迹也是一种染料!” “噢!还真是挺逼真的!我还以为你真的在砸一个人脑袋呢!其实,我过来,是想问你,彭教授……也就是我爸爸,他家里收藏的那么多人骨头,我该怎么处理啊?我能不能把那些人骨头送到法医馆来啊?” “你爸爸生前是很有名的人类学家,他收藏的那些人骨头是很有研究价值的!我会叫人到你家去把那些人骨头统统运到法医馆来收藏。这样,你也不用害怕,可以安心住在家里了。”我一边擦着脸上的“血”,一边想着,这次的实验,我没有计算好距离,否则一定不会让血喷到我的脸上! 这时,我的手机响了起来。鬼故事大全: “蒙蓝啊!是老妈!老妈现在正在美国的尸体农场呢!这儿聚集了很多有名的法医病理学家!他们主要是研究尸体的腐烂速度和环境的关系。这个农场里啊,到处都是腐烂发臭的尸体,还有尸体旁边恶心至极的小虫!不过,他们的研究可是很有价值啊!”老妈的声音听起来非常兴奋! “老妈,你看看能不能和那里的专家商量一下,运回来一两具他们正在研究的腐尸,我们法医馆最近也在进行尸体腐烂速度的实验。”我说着。 “好啊!老妈可是法医馆里最厉害的尸体收藏家,运回令人难以想像的尸体,可是我的拿手好戏啊!”老妈是那种一看到尸体就眼睛发亮的人。 3 两个人的血迹 第二天一早,我已经和血液分析专家程朗云一起在发生‘奇异事件’的蓝色私人游艇上了!说是‘奇异事件’是因为我们到现在也没有打捞到可能出现的尸体,也没接到任何关于人口失踪的报案。警方正在通过私人游艇的资料调查它的主人身份。而我和朗云的任务则是分析出当时出现的情况。 “蒙蓝,你一向机警,我看要不是潘多多在Party上往你的酒里下了*,你也不会迷糊到那个程度吧?你就不怕这是一艘鬼船,死的那么惨烈的那个人会阴魂不散地缠着你啊?”朗云一边分析着血迹,一边还不忘揶揄着我。 “我刚醒过来的那一瞬间啊,头痛得很,我突然看到那么多血,还以为自己流血了呢!那么多血!我的第一个念头是:自己快死了!后来才发现,根本不是我的血!朗云!你拍了很多照片啊!” “通过血迹鉴定呢,我们可以分析出当时的案发情况,案发现场出现的人数,伤痕是如何造成的,凶器的类型,还有就是目击者是否正确说明了案发的经过。”朗云是我们法医馆花重金聘请过来的血迹鉴定专家,他对血液有一种特殊的敏感。 “朗云!我看你的实验室里总有一种腥腥的味道,你用来做实验的血,都是人血吗?” “当然不是!哪有那么多人血啊!大部分都是动物的血液。因为动物的血液在浓度、比例和重量上都很接近人血。你不觉得我实验室的墙上所喷射的血液,很像一幅艺术家的油画吗?” “油画?我看一般人看到你那面墙会被吓晕倒了。” “我昨天已经做了初步的血迹鉴定,这艘游艇上一共有两个人的血迹,分别是O型和A型。A型血的人大量失血,而O型血的人却是少量出血。基本上可以断定,被害者是A型血的人,而凶手很可能就是O型血的人!” “客房里的血迹是呈喷射状的,而且是大片喷射,形成小斑点状,还有方向的指向性和一定的汇聚点,所以可以断定,被害人的伤口是由重物袭击导致的,客房里还有一只被打碎的玻璃花瓶,花瓶应该就是袭击的工具了!” “蒙蓝,我已经给所有的血迹拍了照,进行了测量,拿到数据之后我会在实验室里用回塑软件进行模拟分析,很快,我们就可以知道当时的案发情景了。”朗云微笑着说。 我的内心里却在这一刻有了一种隐隐地不安。可能很多人并不相信第六感,但是,我确实知道自己有一种超乎常人的敏感,尤其是对尸体和血液。虽然,我所感知到的事情都是恐怖的凶杀和残忍的肢解,但是这样的感知却对我解开真相帮了大忙。 4 疯狂的古小诗 “你一定要去湘西那么远的地方吗?那法医馆里的尸体整容工作由谁来做啊?”当梓茄和我说她要去苗族地区采集服装设计灵感的时候,我是真地有点舍不得她离开。 “蒙蓝!你这小孩!你在想什么?你不会舍不得我走吧?”梓茄总是这样地讽刺我。 “在法医馆里虽然前辈专家到处都是,但是他们对我这个小负责人至少还是尊重的。只有你,从来都只是把我当弟弟,真是不公平。”我想梓茄明明就是喜欢我的,可是就是不愿意承认。 “我要去的地方就是湘西地区的一个很偏僻的小山村,叫谷平村,据说那里有很多不可思议的传说和诡异事件。曾经还有很多盗墓者去寻找传说中的宝藏。而且,我查过资料,他们那儿有一种风俗,就是制造‘干尸’,据说那个地区的人精通一种很古老也很厉害的‘尸体防腐术’,难道你不好奇吗?我去了之后,一定要把这种神奇的‘尸体防腐术’学到手!” 梓茄还是去了偏僻的小山村。 这几天,通过调查,我们终于找到了游艇的主人:柯齐智!不过,我们找到的是他在海里漂浮上来的尸体。 “噢!这尸体好恶心啊!”蒙橙甩开了狗仔队和fans的跟踪,偷偷来到了法医馆。 “这具尸体就是我前几天发现的满是鲜血的游艇的主人,他的面部由于浸泡太久,已经完全成‘巨人状’了,像个发了涨的大西瓜。而且由于他的面部被利器所杀,满脸割痕,所以样子看起来很恐怖。”我正要给这个‘新来的家伙’做解剖。 “哥!我真搞不懂你,你每天对着这些死尸,身上还有一股尸臭的味道,还哪有女生敢喜欢你啊?你不寂寞吗?”蒙橙总是在试图探讨我的内心世界,虽然我们是孪生兄弟,可却不总是那么心有灵犀。 “其实我们两个人有着一模一样的脸孔,你呢,就是女生眼中的万人迷,而我就是女生搞不懂的怪人,可能我天生就有老爸的遗传,就有对尸体疯狂的热爱情绪,你是永远也不会明白的!”我一边说,一边拿着电锯切开了死者的头颅。 在‘吱……吱……’的响声中,死者坚硬的头盖骨已经被我锯开。 “这个死者生前头部遭到过严重的撞击引致头骨爆裂而死。而且他的面部有多道玻璃的划痕,已经完全被毁容。但是,他并不是被袭击后立刻死亡的,他死之前,体内的血几乎都流尽了!这个杀他的凶手真是够狠毒的!”我嘴里念叨着,助手小果在一旁做着纪录。 “上个月,你还和笑桐一起做机械性损伤的实验呢,有时候来到这个解剖室,我的心里就有些奇怪的感觉,就好像笑桐还在一样。”蒙橙感慨着。 助手小果回头看了看正在伤感的蒙橙,又看了看我,我们谁都没有说话。 这时,解剖室的门开了! “蒙蓝,游艇里的另一个人已经被找到了,我们通过血液样本查到了她的身份,是个女孩子,叫古小诗。我们找到她的时候,她情绪很激动,她坚持声称,杀死柯齐智是正当防卫。”朗云进来通知我。 “真是一个疯狂的女孩子!”一旁的蒙橙感慨到。 5 扑朔迷离的案情 “我一直以为约我出海游玩的人是我的好朋友纪萍儿。可是没想到,我一登上那艘蓝色的游艇,看到的人就是柯齐智!在我看到他的那一刻,我就意识到,他要杀我!所以,我就赶快拿起手边的花瓶向他的头部砸去!你们要相信我!我真地只是正当防卫,否则他会杀死我的!他是一个非常可怕的人!”坐在我们对面的古小诗情绪非常激动,她一脸的恐慌神情。 “可是据我们调查了解,你的好朋友纪萍儿说,你和柯齐智只不过之前有过一面之缘而已。而柯齐智也只不过是因为对你一见钟情才拜托纪萍儿约你出来的!一个对你来说的陌生人怎么可能要杀你呢?”朗云问到。 “你们不会相信的!这和一个诅咒有关!当我第一次遇到柯齐智的时候,我就不断地做恶梦,在梦里,他总是要杀死我!所以,当我在游艇上遇到他,当我知道游艇上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我就知道,是他要来害我了!所以,我必须要先杀死他!” “朗云,你觉不觉得,这个古小诗好像精神有点问题啊!根据警方的资料显示,那个柯齐智虽然是有钱人家的少爷,但是基本上行为一向良好。可是为什么在古小诗的描述里,他却像个恶魔一样呢?”我觉得有些诧异。 “我已经把那天在游艇上采集到的血迹样本和照片通过回塑软件进行了模拟分析。分析的结果显示,柯齐智应该是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突然被古小诗袭击致死的!第一下,他的头骨顶部被花瓶袭击之后,花瓶就碎了;第二下,古小诗用还残留的半截花瓶又反复刺伤了柯齐智的面部。而古小诗手上的伤口,也不是由于两个人搏斗造成的,而是她自己用力过猛导致的手被花瓶的玻璃划伤。”朗云介绍着分析的结果。 “也就是说,在古小诗上游艇的一瞬间马上就发起狂来,柯齐智根本就是猝不及防,没有还手的余地。” “对!而且,古小诗在杀完人之后,还把柯齐智的尸体拖到甲板上,最后扔进了海里,她自己也跳了海。那艘游艇失去了控制,就自己慢慢飘到了码头,正好被你迷迷糊糊撞个正着。” “诅咒?古小诗始终说她梦到柯齐智要杀死她!可是柯齐智和古小诗身边的朋友都说,他们两个并不认识彼此。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6 谷平村的传言 “蒙蓝,我现在已经在谷平村了!据说谷平村的后山是一块禁地,只要是进去的人,都没有再出来过!而且还和天神的诅咒有关。他们这儿的人信奉一种天神,大概在10几年前,因为祭祀的供品太少而触怒了天神,所以从此以后,后山就连连发生怪事。过去有好奇的游客不信邪,非要去后山一探究竟,也神秘地失踪了。”梓茄在电话里讲得津津乐道。 “诅咒?天神?那个地方也太落后了吧!总之,我是不会相信这种事情的!你有没有探究到那种古老的‘尸体防腐术’啊?”我问到。 “当然了!为了来这儿,我还特意学了苗族语呢!他们这儿的老人说,谷平村历代的村长都是实行土葬的!而且他们的尸体都是用那种‘尸体防腐术’处理过的,只有在村里有地位的老人,死后才可以‘享受’这种礼遇噢。” 挂了电话,我的脑海里反复出现一个词:诅咒!如果说,在谷平村那么落后的村子里,村民们会相信所谓的诅咒传言是可以理解的,那么在如此繁华的大都市里居住的古小诗也声称她杀死柯齐智和诅咒有关,又是为什么呢? 第二天一早,我找到了法医馆的精神分析专家曲锐聪老师,我和他说明了古小诗的情况,他决定亲自给古小诗做一次精神分析。 “血!到处都是血!像吸血鬼一样!”古小诗一直念叨着这一句。 “古小诗的这种情况应该属于暂时性的精神错乱。这种短暂的精神错乱是由于患者受到过非常强烈的刺激!而她所受到的强烈刺激,应该就是她疯狂杀人的根本原因。”曲老师分析着。 “吸血鬼?她一定是看过非常恐怖的情景,而这个恐怖的情景还和柯齐智有关!”我思考着,“古小诗!你能不能告诉我们,你到底曾经看到什么?” “我不能说,因为那是诅咒!要是我说了,我也会死的!”古小诗非常深信诅咒的力量。 “那好!你不要说和诅咒有关的事情,你只要透漏给我们一个名字,或者一个地点也好!”我期待着她的答案。 “谷平村!你们会在谷平村寻找到答案的!”古小诗坚定地说。 又是谷平村!看来,要解开这桩迷案,我必须亲自去一趟那个偏僻的小山村了! 尾声 坐在法医馆温暖而明亮的实验室里,我回想着让人几乎无法相信的经历,突然觉得,其实,人,对某种东西的迷恋,是不受自我控制的。就像我对死尸的迷恋和阿海对人类鲜血的迷恋。不管这种迷恋产生的原因是多么无辜,多么令人难以想像。 “在想什么,想得那么入神?”梓茄微笑着走过来。 “其实在我昏迷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要是我再也醒不过来了,你会不会难过?”我又问出了相同的话,就像几个月以前,我扮成蒙橙时曾经问过梓茄一样:“梓茄,如果我哥哥蒙蓝真地死了,你会不会因此而伤心?” “我知道,你总是能化险为夷。”梓茄并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也许有一天我真地死了,你才能说出真心话吧。”我伸着懒腰,吹着口哨走开了。 ...
“咦,怎么还在这里?”圣看着自家墙边立着的那把红伞轻轻的呢喃着。 说来也奇怪,自从三天前圣去了一家报社面试后,每次走到自家墙边,都会看到这把红色的雨伞,但是圣从不去碰,希望丢伞的人原路认领。可是谁知道,过去几天了,这把伞还是毫无动静的立在那里,仿佛是被忘记了一般。圣觉得一把红色的伞放在那里始终不是很好看,便小心翼翼的将它收了起来,放到了自己的屋子。也是从那天开始,圣认识了敏。 第一次见到敏的时候,是在那个盛夏的傍晚。敏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配上她那出色的容貌,简直美极了。敏专注的向圣的屋子里望着,仿佛是在寻找什么,圣也注意到了。因为圣的父母出国去了,所以偌大的房子只有圣一个人独住,若是放在平常,圣一定会觉得来人心有不轨,但是看到柔弱的敏,圣竟没有半分的防备。他脸上沾着笑,推门出来询问。敏开始一阵慌张,后来看圣没有半分的敌意,也就平静下来,言明是来找自己丢失的雨伞的。圣先是一惊,后来又是一阵的欣喜,心道:终于是有人来认领了,而且是这么漂亮的女子。圣忙不迭的邀人进屋,并说明自己已经将伞收拾了起来,只为等到伞的主人。听到这里敏的脸上闪现了一丝笑意,美则美矣。 敏进屋后,圣赶忙又是搬椅子又是倒水,又询问是否饿了,极尽殷勤,弄得敏脸上一阵的不好意思。看天色晚了,外面有又了下雨的势头,圣觉得若是现在让敏回去怕是不大安全,几经思虑后,圣开口挽留敏,让她留宿一宿。敏开始不答应,想也是,大晚上的,就圣一个成年男子,自己又是弱质女流,想想就觉得不方便。可是圣百般挽留千般保证终于让敏妥协下来。圣很开心,但却没有邪念。既已留下来,那么离睡觉的时间还很长,索性两个人聊起天来。敏说是在一个报社里当文员,圣当即感兴趣起来。要知道,圣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成为一名出色的报社编辑。之前他便是冲着这个目的去了那家名为“艺美”的报社应征的,可是当他看到那个肥头大耳的报社社长,还有他看女编辑时的三尺垂涎,便对这个报社全无好感了,若不是自己正值事业的低迷期,正在着急找到一份工作,他断然不会留在那里了。他刚要问女孩是在哪家报社工作,只看那女孩儿眼神昏沉,显然是困了。他也不好强人所难,便各自回到屋子里睡了。 第二天一起床,圣便想到了在主卧睡着的敏。是的,因为敏的到来圣让出了主卧,自己睡在旁边的一间屋子。他轻轻的走到敏的屋外,刚想伸手敲门便意识到:自己是因为要上班所以起得很早,而敏说这几日都请假了,所以大约是不会很早起床的。圣暗自笑着,转身走到厨房为自己煎了一个荷包蛋,同时也给敏煎了一个,并留下纸条说明。出过饭后便独自出门了。 一天的工作说不上清闲,但是圣干的很开心。出去那个胖流油的社长,其他的人倒也很处得来。只不过同事们低声说着什么“女孩”、“失踪”的,他也是半听半就,不是很留心。到了下班的时间,圣说不出的兴奋,或者说是幸福,大概是因为她吧,生这样想着。到了家门口,圣刚要拿钥匙开门,就见敏笑着先圣一步将门打开,满心欢喜的欢迎圣回来。脚下敏已将鞋子准备好,一股浓浓的温暖顿时涌上了圣的心头。再进去一看,敏已将饭菜做好,都是热腾腾的,圣瞬间幸福感爆棚。敏局促道:“我没别的意思,看你大早上还为我准备了早饭,所以报答你一下,今天我就走了。”什么?走了?圣立马坐不住了,怎么说走就走了呢!圣刚体会到这种幸福感,她竟说是要走了!圣掩去心底的那一丝失落,温柔说道:“既然你现在无处可去,也不用上班。而我也是一人独住,你留下来我们只当是做个伴,其他的也两不相碍,这不是很好吗?”不知是什么样的力量促动的敏的心思,她竟一口答应下来,没有一点之前的勉强。就这样,圣和敏安心的住在一起,圣每天出门上班,走之前为敏留下早饭,而敏则为圣做满桌子的晚饭,多日下来也相安无事。但是,少男少女的心又岂是木石制成的,这样的日子,让两个人的心越来越近了。两人虽然嘴上不说,但是心里都蜜罐似的。不过,近来几日,敏会有意无意的关注圣的工作,按两人的关系来说这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敏的话语中却透露出是对那社长的事比较感兴趣,圣一时很是奇怪。不过也照实说了:社长今天顶着大黑眼圈上班;社长今天的裤子拉锁没拉;社长今天来的时候嘴边挂着饭粒……无比详尽。敏只是听着,却也不说什么。 直到有一天,圣推门而入,满脸的惊恐。敏不解,意图上前劝慰。不料,圣一下子抓住了敏的手,眼睛里都说着害怕,然后只听他幽幽的说着:“今天,报社的小王因为不满社长的做法,和社长发生了争执,谁知道两个人越吵越起兴,最后竟撕扯了起来。也不知道点子怎么这么寸,小王和社长撕扯的时候,社长竟一个列跌摔倒在墙上。这一摔不要紧,一项坚固的墙体,今天竟被社长撞出了一个窟窿。你恐怕一辈子都想象不到,那破开的窟窿里竟有一名女子,不,是一个尸体……”圣不再往下说了,因为他看到敏的眼里竟沁着泪。圣不明所以,不知是怎么惹哭了敏。在她再三询问下,敏说出了一个更加骇人的事。 就是圣面试的那天,到了下班的时候,敏本应该收拾东西回家的,谁知道社长竟各种找理由让敏加班,敏也不想丢掉工作,便忍下不悦留了下来。谁知道那个社长色心大起,竟意图不轨,敏百般反抗,可是又怎么能强得过社长呢。可是敏毕竟是个保守的女子,最后拼了命反抗,在你来我往之间,社长竟失手杀死了敏,还为了逃避责罚将敏砌在了墙体当中。敏怨气不散魂魄仿佛被血滴到的那篇打印纸吸去,并一并夹在了那把伞中。谁又知道这伞怎么会在圣家的墙边?仿佛一切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说到了这里,敏已经泣不成声,圣也是又是愤怒又是惊骇,更多的是同情。 就在这个时候,敏仿佛感到自己很轻,轻到可以飘起来。大约是害自己的人得到惩罚了吧。可是现在面前的人儿又岂是说放下就放下的,但很多事不是顺遂人愿的,既然怨气化解,那一缕吸入纸中的芳魂便是要消散的吧。最后,敏的身影渐渐消失了,留下一张打印纸,紧紧的被圣攥在手心里。圣摊开来看,那分明是一朵黄色的百合,那花语他懂得,是——感激。 是的,她感激他。但是,他爱她……圣拥着那把红色的伞,心如刀割…… ...
1. 白色宝马车驶进别墅区的停车场。车门打开的时候,落日的余辉正斜斜照进车内。车门打开,一对男女跳下车。中年男人相貌普通,但女人却年轻漂亮。男人搂住女人的腰,细长的手指无意识地捏了一下她腰部的一丝赘肉。――只是一丝而已。手指又弹了一下,看动作似乎很享受。 女人却停住了轻快的脚步,不安地问男人:“毓扬,在泰国度完蜜月,我是不是胖了?” 毓扬愣了一下,继而大笑:“没有,格子。你知道我喜欢你这样,够性感。” 手移了位置,轻轻在格子的臂部拍了拍。格子娇羞地闪开了。 “爸爸!”伴随着一声清脆的童音,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飞一般奔过来。毓扬一把将她抱在怀里,在她的小脸蛋上猛亲几口:“甜甜,想死爸爸了。”然后他放下女儿,指了一下愣在旁边的格子:“甜甜,叫楚阿姨。” 格子松口气的同时,也怅然若失。毓扬没让她叫妈妈,所以难堪的局面不会发生。可是,“楚阿姨”这个身份,让她感觉自己跟这两个人似乎没什么关系。 甜甜放开爸爸,跑到格子面前,拉了拉她的裙子,笑嘻嘻地说:“你是楚阿姨吗?长得真漂亮。不过胖了点儿。” 格子本来已经张开双臂要把她抱进怀里,听到最后一句话动作僵了,笑容也僵了。还好,毓扬装着无所谓的样子拍了拍甜甜的小脑壳,责备了一句:“没大没小的孩子。” 他们走到别墅门前的时候,格子一抬头看到门口站着一个人。那是个年轻女子,极瘦,短头发,腰里系着一只干净的围裙,看打扮是家里的保姆。 “小毛,” 毓扬叫着小保姆古怪的名字,“饭做好了吗?” “好了。”声音不大却吓了格子一跳。小毛的声音比男人还粗几分。格子不禁多打量了她一眼,目光正碰上小毛的目光。那目光冷酷凌厉,格子的心不由一缩。 2. 格子洗完澡,换上了一件崭新的真丝睡衣。是黑色的,穿黑色不仅性感,而且能让她显得瘦一点。穿上衣服之前她对着浴室的镜子观察了自己的身体。不能再胖了,该节食了。她得出这样的结论。能嫁给这样一个中年丧妻的豪门男人,她知道是天上掉了馅饼。况且,这个男人并不老,还不足不惑之龄。 她踏着柔软的地毯寻找自己的丈夫。主卧室里居然没有,于是她向书房走去。她一边走一边打量别墅里的布局。宽大的厅室,奢华的家具,富丽的装修。还好,虽然足够豪华却并不俗气。走在这里,她感觉自己脱胎换骨了,从一个灰姑娘变成了白天鹅。 门缝泄露的光线以及敲打键盘的声音告诉她丈夫就在里面。她光着脚,所以他听不见她的脚步声。她的手刚想将房门推开,却是改变了主意。毓扬陪她去泰国度蜜月,已经很久没有关心过工作上的事了。她不能刚回到家就膏药一般粘着他,这样会适得其反。想到这里,她转过身,向回走。她会在主卧室里等他。 在走廊里拐了一个弯,前面冷不丁出现了一个人。两个人险些撞上。格子差点儿叫出声。她镇定了一下,看到那个人是保姆小毛。 小毛穿着一件鹅黄色的旗袍,可是她纤细的身骨根本撑不起来这件衣服。所以旗袍如同挂在一根衣架上。格子尽量以一个女主人的身份朝她笑了一笑。可是小毛却像是不会笑。小毛用直愣愣的目光盯着格子,声音比男人还粗:“毓太太,你太胖了。” 格子皱了皱眉。那个小女孩说她胖也许是童言无忌,可是像小毛这样的下人这样说她,她不能容忍。尽管她知道自己比小毛要胖得多。但小毛太瘦了。自己不过是丰腴了些罢了。何况,毓扬喜欢。 格子还没有找到什么话来反击小毛,小毛又开口了:“毓太太,卧室的窗帘后有一只体重秤,你每晚临睡前,可以称一下体重,这样能够控制你的体形。” 格子的心舒缓了一些。原来是这样。看来小毛说自己胖并非恶意,是自己多心了。她忙说:“谢谢你,没什么事你早点休息去吧”。说完就继续朝着主卧室的方向走。 格子初来,毓扬就让小毛将所有的屋子全都打开,不落锁。可是格子注意到,仍然有一间屋子的房门紧闭着。推了推,没推开。见小毛还没走,格子就问:“小毛,这间屋子是做什么的?” “这间屋子是毓太太的。” “什么?”格子诧异地小声喊道。“我的屋子在那边,不是这间。” “哦,对不起毓太太。这间是死去的毓太太的。”小毛的声音依然粗,可是语气很从容,真不知道她说这些是有意还是无心。“ 小毛说完转身就要走。格子叫住了她:”小毛,等一等。“然后她凑过去低声问她:”小毛,你知道那个毓太太是怎么死的吗?“ 小毛的身子猛然一抖。她抬起头,用惊恐的眼神看着格子:”对不起,毓太太,我不知道。“ 格子见小毛不说,又问:”她叫什么名字?“ 这次小毛答了:”叫季红。“然后趁格子发愣的功夫,瘦小的身体”噌“就溜了。 3. 主卧室很大,陈设却并不复杂。一张极其宽大的紫檀木雕花床,同质的衣柜以及梳妆台。虽然华贵,但色调显得陈旧了。尤其是墨绿色的窗帘以及地毯,使整个卧室更显压抑。这不禁令她想:那个叫季红的死去的女人,她的卧室是什么样的呢? 她想起小毛说的话,走到宽大的落地窗帘后面。掀开窗帘,果然见墙角摆放着一只四四方方的红色体重秤。格子蹲下来,将体重秤拖出来,然后站了上去。五十七公斤。自己果然胖了两公斤!隔着衣服,格子懊丧地捏了捏腰部的赘肉,心想真的要减肥了。不然就变成猪婆了。 ”你在做什么?“格子刚想从体重秤上跳下来,猛然听到身后一声呵斥。她吓得险些从体重秤上摔下来。一回头,见是毓扬进来了。格子跳下体重秤,撒娇地抱住毓扬:”亲爱的,我真的胖了呢。“ 不料毓扬一把推开格子,面色阴沉地走到那只体重秤前。他弯下腰,将那只秤举起来,然后愤怒地大叫:”小毛,小毛!“ 片刻,小毛瘦小的身影匆匆跑进来:”有什么事情?毓先生。“ 毓扬举着那只红色的体重秤,愤怒地嚷道:”这是怎么回事?这是不是你放在这里的?“ 小毛的嘴角有些哆嗦:”不是的。我今天在这里打扫房间,看到的。我还以为是你……“ ”过分!“ 毓扬说着,将那只体重秤重重地砸了下去。”砰“的一声巨响,那只秤摔成了两半。 ”听着,我们家里以后不许出现这种东西,明白吗?我不管这一次是怎么回事,总之下次如果让我看到,你就立刻走人!别以为你在我们家呆的时间长就……“ 小毛冷静地打断了毓扬的话:”毓先生,甜甜刚睡着,你这么大声音,会吵醒她的。“ 毓扬不说什么了,只是余怒未消,用力挥了挥手。小毛立刻蹲下来,将体重秤的碎片收拾干净。 ”牛奶呢?“ 毓扬问。 ”哦,已经煮好了,我这就端上来。“小毛匆匆离开,片刻又回来了,手里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有两只非常精致的瓷制杯子。一只大些,一只小些。看样子,应该是情侣杯。 这个时候毓扬已经平静下来。他亲自将那只小些的杯子递到格子手上,温柔地说:”刚才吓着你了吗?对不起,是我乱发脾气。来,喝杯牛奶,又营养又有助睡眠。这是我的习惯,你应该和我一样。“ 格子受宠若惊地接过了杯子。犹豫了一下,因为她想自己已经打算减肥了,怎么能深夜喝牛奶呢?但她想到刚才毓扬发火的样子,不敢说什么,将牛奶一饮而尽。 毓扬在格子留有奶香的嘴唇上亲了一下,将她抱上了那张宽大的床。 4. 半夜里,起风了。风从开着的窗户吹进来,掀开了窗帘。格子醒了,起身将窗户关好。她正要回到床上继续睡觉,忽然听到门外一声异常的响动。 她犹豫了一下,轻轻打开卧室门。走廊的光线昏暗,但她还是看到了一个影子一闪而过。是红色的。 她的心剧烈地跳动了几下,脚开始不由自主向红影消失的地方走去。当她走到季红房间门前的时候,竟然发现房门是虚掩着的!记得临睡前她当着小毛的面推了推这扇门,当时关得死死的。这个时候怎么会开着?难道是刚才那个穿红衣服的女人?她是谁? 鼓了鼓气,她将脸贴在了门缝上。借着屋子里的光线,格子看清了里面的情景。房间不算大,但布置得很雅致。窗帘是淡绿色的。窗帘前面,站着一个女人。她背对着格子,头发枯黄,身上穿一件大红色的旗袍。但这个女人太瘦了,所以旗袍穿在她身上,如同挂在一根衣架上。 格子看清楚的时候,惊得后退了几步。她摇摇头,希望这是一个梦,她能把自己从噩梦中摇醒。可是,不能。片刻后,格子又将脸贴在门缝上。这时,那个女人不见了。 难道刚才那一幕是幻觉?不,她用力推开门,走了进去。房间里一个人也没有,却有一股淡淡的熏衣草的气味。格子慢慢走到刚才红衣女子站立的地方,发现地毯上放着一只红色的体重秤,跟刚才出现在自己房间里,然后被毓扬摔坏的那只一模一样。 格子想走掉,却身不由己站了上去。五十七公斤,跟刚才在主卧室里称的一样。看来那杯奶并不会让自己变胖。 她刚要从体重秤上下来,却不料肩膀被人使劲一推。格子从体重秤上摔下去。她惊叫一声,扬起头,发现竟然是毓扬。 毓扬捧起那只红色的体重秤,表情失魂落魄。片刻,他掀开窗帘,用力将那只秤摔到了窗户外面。”砰“的一声,那只秤一定四分五裂了。 然后毓扬一把将格子从地上抓起来问:”你是怎么到这间屋子里的?你是怎么进来的?“格子委屈得想哭,却不敢,只是泪水在眼窝里打转。她轻声说:”我,我认床,所以夜里睡不着,就,就鬼使神差地跑到了这里。这门,本来就是开着的。“她不敢说那个红衣女人的事。 毓扬松了口气,把格子抱进杯里,摸着她的头发:”好了,我们回去睡觉。还有,这间房子你以后不要进来了。“ 5. 清晨,别墅的餐厅。格子尽量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尽管头有些疼。毓扬吃得很匆忙,她知道他今天要去公司上班了。甜甜一会儿要被小毛送到学校,因此吃得很乖。 甜甜喝完了面前的一碗豆汁,捧起空碗对小毛说:”阿姨,再给我盛一碗。“ ”甜甜,你最近怎么了?饭量怎么变得这么大?“小毛接过空碗,却没有给她盛的意思。 毓扬抬起头来:”小毛,给她盛。甜甜正在发育,营养必须跟得上。“ ”可是……“小毛嘴里不知嘟哝了句什么,然后乖乖地又给甜甜盛了大半碗。甜甜端起碗就往餐厅外跑。 ”甜甜,你去哪?“小毛大叫。 ”我的铅笔落在床上了。我得去找。“甜甜回应道。 毓扬放下碗,在格子颊上亲了一口:”格子,你慢慢儿吃。我上班去了。你闷的话就约朋友逛街去吧。“格子想站起来送他,被他按在原处。 毓扬走了。小毛送甜甜去上学了。偌大的别墅就只剩下格子一个人。她无所事事地在别墅里转了一圈。一切都是原来的样子,所有的房门都开着,除了死掉的季红那间。经过季红房间的时候,格子心有余悸。继续朝前走,最里面,是甜甜的房间。 甜甜的房门也是开着的。出于好奇,格子凑近看了看。甜甜的房间到处都是卡通玩具,连床单上都印满了跳跳龙。而很显眼的,床单上放着一只空碗,碗里还有残留的豆汁。 这孩子,怎么乱放东西呢。格子想着,就走进去,拿了那只碗去厨房洗。然后她想起来,甜甜房间的地板上扔满了漫画书,她该去收拾一下,虽然这是小毛做的事。但小毛一个瘦弱的小姑娘,照顾这么大的一座别墅以及三个主人,够辛苦的了。而她自己其实才是真正的家庭主妇,应该分担一些家务,虽然毓扬并没有这么要求她。 可是回到甜甜房间的时候,格子大吃一惊。甜甜的房门居然是关上的!格子记得清楚,刚才她拿着空碗离开的时候,门是开着的。风早就停了。这是个宁静的上午。 有人!有人在她离开的时候关上了这扇门!这座别墅里,除了包括自己在内的三个主人,一个保姆之外,还有一个人!这个人是谁呢?他(她)现在一定就在甜甜的房间里面。那碗豆汁一定是甜甜偷偷带过来给这个人喝的。小毛早上的时候不是说甜甜最近饭量很大吗? 格子忽然想起了死去的季红。还想起昨夜出现的那个穿红色旗袍的极瘦的女人。格子心里面冒出了丝丝寒意。 离开的时候,她感觉自门缝里传来一股淡淡的熏衣草的气味。这个时候,头痛开始加重。 6. 格子躺在自己的房间。房间的家具装饰一律是白色的。这是毓扬按照她的喜好布置的。床边,骆医生正在给她问诊。虽然刚才格子坚持自己休息一下就好了,但小毛不敢大意,还是给毓扬打了电话。毓扬吩咐骆医生来给格子诊治。 骆医生检查完毕说:”毓太太,你没什么大问题,是没休息好呢。多多休息就会没事了,我给你一些营养的药片,你按时服用。“ 格子感觉头痛轻了许多。她点点头说:”麻烦你了骆医生。我平时身体很好的,还打算减肥呢。“ 骆医生听了一呆,语气有些紧张:”怎么?毓先生嫌你胖了?“ 格子摇头,觉得自己多嘴了。她辩解道:”不是的,我自己觉得有点儿胖了。“ 骆医生松了口气说:”女人应该以健康为美。以毓太太您现在的身高体重来看,实为标准体形,增一分则胖,减一分则瘦。所以毓太太保持就行了,千万不可盲目减肥。“ 房间里这个时候只有他们两人,小毛在厨房里准备午饭。格子直起身子,眼睛直视着骆医生问:”骆医生,你一直是毓扬的私人医生吗?“ 骆医生点头:”对,我一直给毓先生看病。毓先生很信任我。“ 格子轻声问:”那……以前的毓太太,你认识吗?“ 骆医生的表情并没有明显变化。他点头:”认识。她以前是个非常美丽的女人,可惜……“ 格子问:”你能告诉我,她是怎么死的吗?“ 骆医生惊愕:”你不知道吗?没有人告诉你?“听他的意思,似乎季红是怎么死的,人人都应该知道。 格子摇摇头。她的语气是恳求的:”骆医生,你能告诉我,季红是怎么死的吗?“ 骆医生犹豫了一下,点头:”好吧。知道她是怎么死的,对你也是有好处的。“ 11. 天亮了。早饭之后,毓扬照常去上班,小毛送甜甜去上学,家里又剩下格子一个人。 真的只剩下她一个人吗?她先是回到主卧室,打开衣柜,从衣服下面取出了那只红色的体重秤。站上去,体重秤的指针显示58.5公斤。一夜之间,她又胖了一斤! 她不动声色地将体重秤放回原来的位置,然后开始在空荡荡的别墅里游走。有三个房间是关着门的。一个是季红的房间,一个是毓扬的书房,还有一个是甜甜的房间。 她走进了小毛的房间,从小毛的枕头下面找到了一串钥匙。打开甜甜的卧室,格子走了进去。甜甜的卧室很大,还带着一个专用的卫生间,由此可见毓扬对女儿的宠爱。 格子在房间里转了一圈,视线落在卫生间那里。她刚想走过去的时候,听见卫生间的门后传来一声微弱的”咔啪“声。 有人在里面!格子的心跳加速。她走过去,推了推卫生间的门,没有推开。 卫生间的门锁跟别的锁不同,如果里面反锁了,外面根本打不开,除非破门而入。一股淡淡的熏衣草味道。格子想了想,不动声色地退回去,将房门锁好,将钥匙放回小毛的房间。 刚刚走出小毛的房间,小毛就回来了。格子走过去,直视着小毛问她:”季墨跟毓扬是什么关系?“ 小毛被她问得面容突变。她吱唔了一阵才答:”季墨是毓扬的小姨子啊,毓太太你不知道吗?“ ”季墨爱毓扬对吗?“格子问。 ”啊。不,这怎么会?“小毛的声音更粗更难听了。 ”那就是毓扬爱季墨?“格子又问。 小毛干脆不说话了。格子说:”小毛,你一会儿去打扫一下甜甜的房间。特别是那里的卫生间,用点儿清新剂。我都闻见里面的怪味儿了。“ ”哦,好的。“小毛愣愣地说。 格子不再说什么,回到卧室里,将那只体重秤拿出来,装在一个袋子里,换了衣服,走出别墅,把袋子扔进小区的垃圾筒里。 然后开车去美容院,护肤,做头发,在里面呆了一个上午。又约了朋友吃午饭,逛街,一直到晚饭前才回去。 12. 格子刚打开别墅的大门,就看到小毛趴在地板上。尽管格子有心理准备,还是吓了一大跳。她心惊胆颤地去摸小毛的脉搏,发现还跳着,于是松了口气。她用尽力气将小毛的身体翻过来,将她唤醒。 小毛睁开眼,愣了半天才问:”毓太太,几点了?“ ”六点了。“ ”天啦!甜甜还没有接回来!“小毛惊叫。 格子示意小毛不要说话,然后拨通了毓扬的手机:”在哪里?路上?哦,小毛病了,你顺路接一下甜甜好吗?哦,好的。等你回来。“ 小毛已经晃悠悠站了起来,只是面色苍白。她站在那里喘了几口气说:”天啊!我杀人了,我杀人了!“ 格子没有说什么,她将小毛扶到沙发上,倒一杯水给她喝。”我们等毓扬回来再说,好吗?“ 十分钟后,毓扬带着甜甜回来了。”小毛病了?没做饭是吧。我们出去吃吧。“ 毓扬说。 格子说:”好的。甜甜,你先在客厅里看卡通片好吗?肚子饿的话先吃点饼干。“说完替她打开了电视。 然后她对小毛说:”好了,你现在带我们去吧。“ 小毛走在最前面。她用钥匙打开甜甜房间的时候,手抖得厉害。甜甜的床上躺着一个人。那个人穿着一件红色的旗袍,极瘦。面无血色,身下却有一大滩血。血已经发黑,凝固。 ”季墨!“ 毓扬惊叫起来。他一下扑过去,不相信她真的死了。她怎么会死了?怎么会死在这里? 小毛哭着说:”毓先生,你去卫生间里看一下就明白了。“ 毓扬奔进卫生间,格子紧跟在后面。 卫生间里的壁柜敞开着,里面一片红色。那是一模一样的体重秤,至少有十几个!毓扬低呼一声。格子也有些站立不稳。 小毛断断续续地讲了白天的事情。小毛去打扫卫生间,发现门锁着。于是她就砸开门,发现了躲在浴帘后的季墨。季墨一直躲在甜甜房间的衣柜里,不料早上去卫生间的时候,恰巧格子进去,所以就躲在里面一直没出来。季墨见小毛发现了她以及那些体重秤,就想杀人灭口。小毛虽然瘦小,但力气大。她应该属于正当防卫。但她又惊又吓,耗尽了体力,还没有走出别墅就晕倒了。 ”爸爸!“身后传来甜甜的童音。 毓扬大惊失色。甜甜看见季墨的尸体却并不害怕。她说:”爸爸,是小姨害死妈妈的。“ 毓扬与小毛都被吓了一跳,格子却若无其事。她只是问:”甜甜,你是什么时候发现小姨害死妈妈的?“ 甜甜说:”小姨知道我不喜欢楚阿姨,于是她说她要帮助我让楚阿姨离开。她偷偷躲在我的房间里,吃我的剩饭和零食。昨天晚上,她要我把体重秤放进爸爸和楚阿姨的卧室里。可是放之前,我发现她拆开体重秤,拧了里面的东西。我在窗帘后面称了自己的体重,发现我胖了两斤。 我才知道,为什么妈妈临死前,每次称体重,都说自己又胖了。“ 甜甜像个大人般的镇静地说完这些,再也经撑不住了。她大声哭起来:”妈妈!妈妈!“ 毓扬把她抱进杯里,泪如雨下。”爸爸,小姨为什么要害死妈妈?“甜甜边哭边问。 毓扬无语,半天才叹道:”季墨,你为何如何狠心!“ 小毛这个时候像是清醒了,突然开口,声音粗得吓人:”毓先生,一年前的雷雨之夜……“ 毓扬突然站了起来:”小毛,你都知道?那晚是我喝醉了,季红不在家,我错把季墨当成了季红……天哪,为什么我当时不被雷劈死?!“ 小毛一字一句地说:”我全明白了,是季墨爱上了你,而你爱的是季红。所以季墨容不下她的亲姐姐了,所以,她利用体重称杀死了季红!现在,又要杀死毓太太!“格子听到这里不禁往后退了一步。 一声惊雷响彻天地。电闪雷鸣中,季墨的一头枯发被风掀了起来,像是她的鬼魂在飘游,缠住屋里所有的人,一生一世。 ...
一 “我这样是不是很好看呀?”母亲头戴婚纱帽,侧着脸兴奋地问道。 丁蔷一愣,顿时非常恼怒:“谁让你碰这个的!弄坏了怎么办?”见母亲露出畏缩的神态,丁蔷自觉言辞过于激烈,立即换成缓和的语气,“对不起……但这真的不是玩具,来,摘下来还给我。喏,这张纸给你,去折一只纸鹤吧。” 母亲又开心地笑了起来,跳着跑去客厅。望着她的背影,丁蔷不禁感到一阵心酸,差点儿没忍住眼底的泪水。自从父亲去世后,母亲的精神就不太稳定。病症最开始是记性方面,托她去超市买生活用品,她都会买两份,比如两支牙膏,两个杯子。这种情况发生不下三十次。被问及干吗要多买一份,她会无辜地说:“哎呀,我明明只拿了一个,好奇怪啊。”然后是幻听,她总是说房子里有猫的叫声,听起来很凄凉,很恐怖,弄得她心惊胆战。最终,母亲发展成目前的状况——智商下降至跟四岁的小孩同一水平线上。 丁蔷走至二楼的卧室,看到那件少了帽子的婚纱还完好地摆在床上,总算松了一口气,幸好母亲没有用剪刀把它剪坏。这件鲜艳的婚纱,一直被收放在衣柜的底处。之所以又被拿出来,是因为丁蔷急需一笔钱来维持家里的经济支出,打算把它卖掉。 据父亲说,婚纱是当年为了迎接丁蔷的诞生特地制作的,也就是说,它已经拥有二十五年的历史。制作者叫贾克森,是欧洲著名的服装设计大师。因为是定制,全球就只有一件,弥足珍贵。 父亲曾提起过,这婚纱至少价值七十万人民币。这是以前的数据,现在肯定不止这个价。再加上贾克森先生于三年前过世,保守估计也得一百万吧。如果有了一百万的话,短期内就不会有经济方面的困扰。 婚纱最平常的颜色是白色,寓意是真诚与纯洁。而这件却是少见的红色,再配上下半部分饱满的蓬裙,设计者最初的目的,可能是让它看上去会更显雍容华贵吧。不过说实在话,丁蔷对它没什么好感,反而抱持着些许畏惧的心态。领口的地方,绣上了蔷薇花瓣,但她第一次发现这一细节时,以为那一端尖一端圆的纹理是血滴。因为初印象如此,所以一直扭不过来,一直觉得那是血。另外有一次,她试着清洗婚纱,布料发生了褪色,双手染上了一点点红。她凑近一闻,竟然闻到了刺鼻的血腥味,霎时心慌到把盆里的水撒了一地。可再一闻,却什么气味都没有了。 总之,这件婚纱给她一种诡异的感觉,搞不好,之所以会家道中落,就是它在作祟。 二 余骏是丁蔷大学时期认识的教授,在奢侈品鉴定方面很有一套。丁蔷好不容易重新联系到他,让他鉴定出婚纱是真品后,顺便咨询有没有地方可以转手。 余骏想了想答复道:“啊,对了!这周末在普凌大厦会举行大型拍卖会,届时会有各种珍宝陈设,也有世界各地的富人会去物色。听说还有展位空出来,我可以推荐把你的婚纱放那边。” “需要摊位费什么的吗?” “由我引荐进去的话不需要。” 那天回去,丁蔷在校园里巧遇了攻读博士学位的老同学项平杰。两人闲聊的时候,项平杰提起了一个人:“你还记得黎雪吗?” “当……当然……”听到这个名字,丁蔷心头一震,虽然努力不表现出这一点,但颤抖的声音还是出卖了她。 “看我问了个蠢问题,你们以前是好朋友,不可能忘记吧。”项平杰没有发现她的异样,继续说,“再过半个月就是她的忌日,我和其他几位约好,要去给她扫墓,你想一道去吗?” “可……可以,你们到时候联系我吧。” 黎雪的死,丁蔷原本已经差不多忘了。如今,前后的种种不快回忆,又如同洪水一般汹涌而来。正如项平杰所说,她们曾是形影不离的好友。四年前,一家著名的时尚杂志社招收实习生,名额只有三位,但报名者多达四位数,其中就有丁蔷和黎雪。最后黎雪被顺利录取,而丁蔷无奈地被淘汰。黎雪说了些“别灰心”、“下次还有机会”之类的安慰话,在丁蔷看来这是赤裸裸的炫耀和嘲笑。也就是从那时起,丁蔷开始讨厌她,或者说是出于一种嫉妒的情感。 某个下雨的傍晚,两人撑着伞走至十字路口。一辆轿车从西边急速驶来,将黎雪撞飞,最后抢救无效死亡。从摄像头记录的画面来看,是黎雪没注意到车子,继续往前走,而丁蔷试图喊她回来但没成功。没错,大家都以为丁蔷想救自己的好友,连黎雪的父母也对她表示了谢意。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当时那句话并不是“提醒”而是“惊吓”。简单来说,黎雪的死正是丁蔷一手造成的。 事后,在黎雪的葬礼上,丁蔷哭成了泪人儿。这不是在做戏,而是真情流露。连她都难以相信,自己竟然会对好友产生杀意。 三 拍卖会那天,丁蔷的婚纱被分配到了位于北边的C展区。拍卖的流程分为两个部分,先是展览,任由客人参观、估价、议价;再是集中起来正式拍卖,由卖主定下初始价,然后竞拍,对一件物品出价高者即可获得。 临近中午,一位卷发的老绅士被这件婚纱吸引了,他拿着铜制的放大镜仔细端详:“这是典型的螺形花边!不会错的,是贾克森!从来没听说过贾克森设计过这样的婚纱。”他抬起头,目光发亮,“小姑娘,你是从哪里得到的?” 丁蔷告诉他是二十多年前定做的。 “换句话说,这是‘独一无二’的对吧?太棒了,我要买下它!” 丁蔷刚想问他愿意出多少钱时,老绅士毫不犹豫地报出价格“三百万”。 这时,人群中有人说:“隔壁的B区有件非常像的婚纱呢。” 另一人附和道:“我看不止是像吧,简直一模一样。” “咦?”听到他们的话,老绅士发出疑惑的声音。 一模一样?不可能有这样的事。相较于买主,丁蔷心里更加紧张。一旁的余骏教授看出她的不安,于是建议:“不如我们过去看看,一见便知是真是假。” 刚踏过C区与B区的交界门,就远远看到一件醒目的红色婚纱。 “三位,对这件衣服有兴趣吗?或者,我这边还有其他的物品,都很不错,可以看一下。”一个男人殷勤地说道。他张嘴的时候,露出老鼠一样的龅牙。 老绅士上前鉴定,然后说道:“确实一样的。小姑娘……不好意思,你的婚纱我不买了。” “为什么?你不是对贾克森很感兴趣吗?” “对,我是很感兴趣,家里也收藏了很多他的作品。但我收藏的大前提是——作品必须是‘唯一’的。显然,现在已经证明它并不是。” 余骏插话道:“我们可以考虑降低价钱。” “不是价钱的问题。”老绅士摇摇头,“我说得很明白了,我想要的必须是独一无二的东西。” 丁蔷不解地问:“为什么一定要拘泥于这点呢?” “俗话说‘物以稀为贵’。你想想看,如果世上有一百幅《蒙娜丽莎》,那么她的微笑还会如此迷人吗?”老绅士礼貌地鞠了一躬,然后转身离开。 余骏说:“部分收藏家是会重视唯一性,但并非都是这样。你可以再等等,还有一下午的时间。” “嗯。” 拍卖环节,那位鼠牙男把手头婚纱的价格压得很低,十几万就成交;而丁蔷心里价位是至少一百万。比较下来,买主们都觉得拍下的话太亏了。结果可想而知,丁蔷白忙活了一整天。 她对余骏说:“教授,我很在意一件事……” “是为什么会有第二件存在的问题对吧?” “没错。父母明明说是在我诞生之前特意定做的,他们没理由骗我。” “虽然我不知道原因,但我清楚的一点是,那个男人是通过非法渠道获得那件婚纱的,原主人不是他。” 丁蔷抬起头问:“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能分辨的不仅仅是什么东西有价值而已。在这行见过各种各样的人,什么人有什么样的背景,我看他的言行举止就能掌握八九分。跟你挑明了吧,我有九成的把握断定——”余骏顿了一顿,轻声说,“那人是个专业的盗墓者。” 四 余骏教授关于“盗墓者”的话深深印在脑中,丁蔷在鼠牙男走出大厦后,悄悄跟在了他后面。 “你是打算学电视玩跟踪还是怎么的?技术太糟糕了。”绕过一个街角,早已等在那儿的鼠牙男转过身微笑着对她说,门牙又露了出来。 丁蔷先是咬着嘴唇沉默不语,然后鼓足勇气问道:“告诉我,那件婚纱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你这语气,好像我有义务告诉你似的,真可笑。” “我可是知道你做了很多违法的事情,如果你觉得我报警也无所谓的话……” 鼠牙男神情丝毫不紧张,这令丁蔷感到惊讶。他说:“有够胆,你知道威胁一个重度违法分子会有什么后果吗?”见丁蔷吓得后退了一步,他又笑了起来,“放心,我只偷死人的东西,不会打活人的主意,只不过拿警察说事对我是起不了任何作用的。鉴于你的勇气,我就做一回善人,透露点信息给你好了。” 他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便签和笔,写完后交给丁蔷:“这是墓园的地址,准确来说是废弃的墓园。那里有一处翻动痕迹很明显,正是被本大爷光顾过的。陪葬品中,除了那件婚纱,并没有其他值钱东西了,你想去就去好了,反正没有任何意义。” 不,对我而言,是有意义的。丁蔷心中有一种强烈的预感。她攥着纸条,决定走一趟。 实际到了那里之后,丁蔷明白了鼠牙男口中的“废弃”是指没有人管理。大概是迁到了新址,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搬迁的坟墓留在了原地。其实墓园这一场所,本身就是死亡的聚集地,充斥着肃杀的氛围,有没有人管理区别并不大,都不会让人产生好感。 婚纱的出处,会是在哪里呢? 正这么想着,耳边传来女人怨灵一般的低语——在那里,你眼前的右方,呵呵呵。 “谁!”可四周并没有人,丁蔷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可是当她发现右前方确实有一处有人为翻动痕迹的坟墓时,回忆起刚才谜样的声音,那冷飕飕的感觉瞬间渗进了每一个细胞。 而绕到坟墓正面,第三波寒意袭来。 丁薇——墓碑上刻着大大的两个黑字,必然是埋在此处的死者的名字。如果这还可以解释为巧合,那么墓碑右下方丁蔷看到了自己双亲的姓名,就已经说明了一切——这名死者跟她保持着名为亲姐妹的血缘关系。 最让丁蔷脑子一片空白的是,这个叫“丁薇”的人,去世的年月日恰好是自己诞生的那天。 七 这是哪里?好黑,但好温暖。能听到什么东西在有节奏地跳动,发出扑通扑通的声响。 好像这里不止我一人,在我旁边的又是谁呢?用手指头碰她的时候,她也会友好地摸摸我。我们肌肤的触感是如此接近。 沉睡之中,外面传来交谈的声音,虽然隔了一层阻碍,显得模模糊糊,但还是能听清楚内容。 ——丁太太,听说是双胞胎,真是恭喜恭喜啊。 ——谢谢你,我和我丈夫都很期待她们的诞生呢。 ——有替两位小公主取好名字了吗? ——嗯。从我这个床位,每天一抬头,就能透过窗户看到对面住户园子里的大片蔷薇,开得非常漂亮。这就像是一种冥冥之中的暗示,所以决定姐姐叫丁蔷,妹妹叫丁薇。 ——两个女儿的话,到时候会不会忙得焦头烂额呢? ——不会,可以雇佣几个奶妈。 ——我知道你们物质上一点都不缺,我的意思是会不会难以顾及两头。我认识一位夫人,家里有两个小男孩,她偏爱哥哥,什么都依着惯着,而对弟弟就像不是亲生的一样。 ——你多虑了。虽然客观上讲,不能像对待独身女一样,把所有心思放在一人身上,但我们夫妻俩会平等地爱她们。 ——哦,我这人就喜欢杞人忧天,太太可不要为我刚才的多嘴而介意啊。 我了解到了,在我身边的,就是要和我平摊父爱与母爱的人。 可是,只有我一个人就好了。 就好了…… 就这样,我毫不犹豫地朝她伸出了手……“ 丁蔷做了一个梦。说它是梦,又不贴切,好像是非常遥远的记忆。她看着微微颤抖的双手——不管是钟月淮,还是刚才的梦,都告诉她杀死丁薇的正是这双手。她为了实现自身的唯一性,为了成为丁家仅此一位的大小姐,选择了排挤血脉相连的姐妹。 如果当初没有那么做,或许现在是个幸福美满的四口之家。 她又想到了黎雪的死,两者是那么的相似。出于个人的自私与嫉妒,她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杀掉了两个无辜的人。 ”并不是我的错……我没有错……“事到如今,她只能说这样的话来逃避。 门口传来了脚步声,是母亲,她把红色婚纱穿在了身上。这次,丁蔷没有责骂她,而是退缩了一步。她的眼睛产生了幻觉,站在面前的不是母亲,而是跟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那人浅浅地笑着,声音就像猫叫一样……不对,那是婴儿的哭声。这么说,母亲提到的房子里的猫叫,一定也是她发出来的! ”丁薇,一定是你吧。你虽然死了,但不能瞑目,二十多年来一直诅咒着我,诅咒着这个家。妈妈有一段时间会买两份同样的东西,一定是你放进去的对不对?你赢了,我再说一遍,你赢了,这还不行吗?放过我吧。“ 婚纱的逼近,让丁蔷看到了领口的蔷薇花瓣。蔷薇是美丽的花种,但茎上带刺,试图刺伤对方的同时,自己也会被刺得伤痕累累。而此刻,她仿佛看到成百上千根刺正从婚纱里钻出来。 ...
不知道为什么,每当孝纯下班的时候,心中总是惴惴不安,她伸手摸了摸挎包里的那个牛皮纸袋,沉甸甸的。按老板的规定来说,职工是不可以收客人的东西的,但是送东西的人的灿烂微笑,她却无法忘怀。 孝纯3年前大学毕业,一直在更换工作,最终来到一家大型花店卖花,她负责卖玫瑰花,这种工作很轻松,但是孝纯却做得很不开心。 不知为什么,刚来工作的时候,其他服务员见孝纯生得貌美,工作态度又认真,不免心生嫉恨,便对她进行语言攻击和排挤。 就在此时,她认识了一位名叫赋明的顾客,赋明第一次来花店挑花,就和孝纯结识,买了她100支玫瑰花,赋明似乎很会逗她开心,两人很快就成为了朋友。 令孝纯奇怪的是,赋明认识孝纯后,几乎每天都要来买她的玫瑰花,有些非节日的日子,赋明都要来买上一朵。 “你为什么每天都来买我的玫瑰花?”孝纯将手中的玫瑰花包好递给赋明。 “我想送给我病逝的妻子,她陪我已经10年之久,每天在她墓前放一支玫瑰花,也算是延续我俩的感情吧。”赋明接过玫瑰花,朝孝纯点头致意,眼睛好像有些湿润。 “哦……抱歉,我也送她一支吧!”孝纯拿出一株玫瑰花,小心包好递给赋明。 “谢谢。”赋明说道,他从口袋中掏出一个小牛皮纸袋递了过去。 “什么东西?”孝纯慌忙推辞道,“我们老板规定了不准随便收客人的东西。” “送你的礼物,请收下。”赋明收好玫瑰花,转身离去。 “还有,你的红头绳真好看。”赋明转过头,朝她灿烂一笑。 没等孝纯开口,赋明已经开车离去了。孝纯四下张望了一下,发现没人看到,她偷偷将小牛皮纸袋装进挎包里,下班后,她伸手摸了摸,里面装着一沓厚厚的钱。 孝纯心生疑惑,这个陌生的男子为什么要送钱给她,莫非是有事求自己办? 无缘无故拿别人钱,可不是什么好事,再者花店各个地方都装有监控,被老板或者嫉妒自己的同事发现了,后果就是失掉这份好工作。她决定等下一次赋明再来买花的时候把钱还给他。 奇怪的是,赋明好像猜到了孝纯的意图,后来几次都是通过电话预订的方式购买玫瑰花,孝纯打电话给赋明,想把话说明白,但是赋明都没有接电话。 周一赋明再次订花的时候,孝纯向老板主动要求为赋明配送,老板拒绝了她。同事们议论纷纷,孝纯怀疑大家知道了她私收客人钱这回事儿,于是花钱买通了配送员,获得了赋明家的地址。晚上下班后,她按照地址找到了赋明的家。 这是一栋豪华的别墅,门前栽了不少花,她敲开了门。 “是你!”赋明欣喜地说道。 “你好,我想我不能拿这些钱。”孝纯开门见山地说道。 “先进来说话。”赋明礼貌地让开道,请孝纯进屋。 两人进屋坐定,孝纯闻到了空气中淡淡的香水味道,想不到赋明还喜欢洒香水,她心想。 “我们老板规定了,不许拿客人东西,钱就更不行了。”孝纯说道。 “孝纯,我觉得……”赋明深情地说道,眼神中投放出温柔的目光,“自从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我发现我喜欢上了你,我妻子去世这么久,我希望能找到余生的伴侣。” 孝纯瞪大了眼睛,显然是被赋明的话吓到了。 “做我女朋友好吗?我认为给女朋友钱是理所当然的。”赋明说着伸手抓住孝纯的手。 孝纯像触电一般惊叫一声,甩开了赋明的手,她把牛皮纸袋放在桌上。 “请你自重。”孝纯起身快速离开。 “不要和钱过不去,年轻的妹妹,你,我是追定了!”赋明在背后喊道,脸上露出奇怪的笑容。 离开赋明家后,孝纯回味着刚才闻到的香水味,总觉得什么地方不对头…… 赋明依旧会去找孝纯买花,但是每次面对赋明的搭讪,孝纯低头不语,晚上下班后,她不断收到赋明的短信和电话,但是她都没有回复。 她觉得赋明就像一个嚼过的口香糖一样粘着自己,她想不明白,一个原来看起来那么阳光正直的人,怎么会变成这样? 更加让孝纯疑惑不解的是,周四老板突然通知让自己去负责百合花的销售,而接替自己负责玫瑰花销售的是一位和自己有矛盾的妙龄女子。 周五晚上,侦查科接到报案,距离市中心不远处的一座大桥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侧翻在大桥上,侧翻后轿车上部与防护栏强烈碰撞,根据驾驶证的内容看,驾驶员名叫赋明。 赋明头部撞出轿车前面的挡风玻璃,伤痕累累,已经死亡,出事前并未系安全带,由于碰撞位置不对,安全气囊并没有打开。驾驶室有很重的酒精味,初步判断是醉酒驾驶。 侦查科队长萧然带队勘查现场,根据轿车的行驶轨迹来看,车应该是从桥头开始行驶,一直行驶了将近50米后,直接侧翻,撞上大桥的防护栏。路上没有刹车的明显痕迹,应该是碰到了什么障碍物,导致车子的侧翻。 萧然进入车内继续检查,在驾驶位置上发现一个龙形金属艺术品,非常重,上面已经淋满了鲜血。看到龙形金属艺术品上面血迹的分布,萧然皱起了眉头。尸检报告很快出来了,赋明体内并没有酒精,只是在口腔内发现了大量的酒精。 萧然的怀疑感越来越强,他想做个试验,验证一下。他将龙形金属艺术品放在轿车任何可以稳固放置的地方,假设轿车高速行驶,并且发生侧翻,即便金属艺术品重量很大,也不会从放置的地方掉落在驾驶室里。 他坐在驾驶位上,用目光测量了一下,即便是金属艺术品放置的位置在赋明面前的车台上,由于额头和金属艺术品并不在一条水平线上,发生碰撞的时候头部不太可能撞在上面,何况萧然的身高还比赋明矮了半头。 再说汽车先是侧翻,后又碰到防护栏,头部碰在金属艺术品上的概率更是小得多,关键是,萧然发现金属艺术品上的血迹是呈迸溅状,且已经凝固变成紫黑,和现场发现的新鲜流动着的血液不同。赋明体内没有酒精,很可能说明,是被人从口中灌酒。 综合判断,萧然认为,这很可能是一场谋杀案。 萧然查看了赋明最近的通话以及短信记录,发现他和一名叫孝纯的女子有不少单方面的联络。他查到了孝纯所在的花店,同时他观察到汽车行驶的方向正是朝着去花店的方向。 就在萧然准备从驾驶室内出来时,他意外发现,驾驶室内的座位上有一根红色的头绳。 周六早上,萧然赶到花店的时候,孝纯正在卖花,萧然一眼看到了孝纯头上系着的红头绳。 萧然调取了案发一天前花店的视频监控,发现昨天晚上案发前后两个小时,孝纯都在加班,也就是说,即便花店无人替孝纯作证,她依旧有着无懈可击的不在场证据。 得知赋明的意外现场发现了一根和自己系的一模一样的红绳时,孝纯大吃一惊。 孝纯将赋明给自己钱和追求自己的事情告诉了萧然,萧然陷入了困境,明明案件和孝纯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并且孝纯也有着作案动机,但是凶手肯定不是她。 萧然让孝纯回忆有关红绳的事情,问她是否曾将一模一样的红绳交给过其他人,孝纯开始回忆,渐渐地,孝纯的瞳孔开始放大,恐惧和震惊袭上心头。 在三年前的毕业前夕,曾经有一名叫铭君的同学追求过她,但是孝纯没有接受,她觉得当时两人一无所有,就这么决定似乎太早,她交给铭君一根自己的红头绳,并说如果以后两人都可以为未来的生活买单的时候,他可以再拿着这根红头绳找她。 花店老板见不能再隐瞒事实真相,说出了一个重要的线索,当初孝纯来工作的时候,有一个年轻人曾找到自己,给她一笔钱,说要买下孝纯工作时候的视频监控。而就在案件发生前一天,那个人不再花钱买视频。另一方面,赋明之前曾给了她一笔钱,要求她给他介绍女朋友。一名卖百合花的职工看到赋明在追求孝纯,心生嫉妒,于是说了孝纯的坏话,让她将两人负责的区域调换。 孝纯终于明白自己收赋明的钱却没有被发现和无故被调换到百合花区域的真正原因。 铭君被萧然调查,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他花钱买到孝纯的工作视频,最近一段日子发现赋明送孝纯东西,于是便跟踪他,获知了赋明的住址,并偷偷在他的住处安装了监控。 经过他暗中调查,赋明的妻子根本就没有去世,而是患了重病,在医院治疗。赋明经常去买花,不是送给他的妻子,而是送给许多他喜欢的女性,孝纯只是其中一个他喜欢的目标。 他厌恶这种滥情的人,他要保护自己所爱的人,于是在一天晚上,他见到赋明开车出去,猜测一定是去找孝纯,于是尾随其后。 在路上搭讪后,他用驾驶室内的龙形金属艺术品重重砸在赋明的额头上。 赋明当场晕死,他将酒灌进赋明的嘴里,安排好一切,在前方路上垫了一块大石头,调整好汽车方向开动引擎,汽车撞到大石头上侧翻,并狠狠撞在了防护栏上,伪造出车祸现场。 他故意将红绳扔在驾驶室内是因为要让警方发现孝纯和本案有重大关系,但是他并不担心,因为孝纯有着不在场证据,他的目的就是让警方陷入僵局。 他原本以为孝纯会隐瞒送红绳的事情,但是想不到孝纯还是告诉了萧然,这也是他留下红绳后唯一担心的事情。 铭君要求萧然带给孝纯一封信。孝纯: 留下红绳后,我曾后悔过,但我也尽力说服自己,希望你不要把事情说出去,事到如今,我并不后悔。我不想你受到任何肮脏的沾染,我想你也闻到了他家中的香水味吧,那根本不是男士用的香水,有无数个女孩子都曾来过他家,他是个坏人,所以要受到严惩。 你曾说过,等我们都可以为未来生活买单的时候,我再来找你,可是这几年,我什么事情也没做成,三年了,什么都变了,不变的是,我还爱着你。 请原谅我,最后爱你的方式。 铭君 ...
同伴神秘失踪 四个人按照计划进入雨林区域后,果然发现到处是险峰峡谷,茂密的丛林遮天蔽日,大大小小的河流瀑布穿流于其间,犹如来到了侏罗纪时代的森林公园一般。喜爱植物学的莫莎和燕妮两个女生抓住这难得的机会,尽可能地往她们背包里采集更多的奇花异草标本。而桑布和雷萨尔只顾忙于用相机捕捉大自然所造化出的瑰丽奇景。 一天,四个人发现了一处地形构造复杂奇特的幽深峡谷,决定进入其中游览一番。不巧的是,莫莎不慎扭伤了脚,痛得无法正常走路。协商后,由燕妮留下守在帐篷里护理莫莎,桑布和雷萨尔则继续进入峡谷深处,并且相约一天内就返回临时营地与燕妮、莫莎会合,然后共同踏上归程。 燕妮与莫莎足足等了一整天也未见两个男同伴身影再现,她们的心不免开始忐忑起来。结果又过了两天,仍然不见他们的影子。两个女孩再也沉不住气了,猜测同伴十有八九发生了不测。在莫莎脚伤稍微好转后,燕妮搀扶着她沿着来路找到了离此最近的一个土著人村落。 淳朴热情的村长听明白她们的来意后,表示愿意鼎力帮忙。于是,燕妮暂时把莫莎安排在村里住下,自己和村长及几名熟悉地形的猎人马上出发了。 令燕妮深感诧异的是,当她把众人带至两个男同伴失踪的那处峡谷边缘时,猎人们竟裹步不前,纷纷面有惧色地望着村长。村长的脸色也变得极为难看,不得不郑重地告诉燕妮:“你的同伴们进入的是一个可怕的死亡之地,恐怕没有解救的希望……” 通过村长惊惶不安的介绍,燕妮这才知道,这是一处充满死亡气息的峡谷,凡是人和动物进入其中几乎没有能活着走出来的,因此被当地人称为“幽灵谷”。尽管燕妮再三哀求,村长仍决然地摇摇头,还中肯地警告燕妮,那两个同伴即使没死恐怕也早已被幽灵附体了。燕妮没有办法说服这些对幽灵谷谈之色变的土著人,不得不以最快的速度回到首都塔那那利佛,通过西班牙驻在那里的外交机构联系了一架直升机,飞到幽灵谷上方实施搜索救援。 死者看到“鬼魅” 直升机在峡谷区域盘旋了大半天,终于发现了昏倒在一处小溪边的桑布和雷萨尔。等把两人送到首都医院时,桑布已经气绝身亡,而雷萨尔也处在奄奄一息的边缘。燕妮一边给他们的教授托马斯打电话告知情况,一边查看了桑布留下的日记,里面写道:“我和雷萨尔进入的简直就是一片毛骨悚然的坟地,到处都是累累白骨,而且阴风惨惨,此起彼伏的哀号声像是有鬼魅在诉说着无尽的冤屈……夜深了,周围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忽然间有星星点点的光从远处闪现出来。不一会儿就汇合成一大团一大团的红光,像是传说中的幽灵张牙舞爪地朝我们所处的位置飘过来。我们恐惧地想逃,可是两条腿已软得不听使唤,如同中了什么魔法一般只能停留在原地……” 桑布的日记到这里便结束了,燕妮看完后禁不住战栗起来:难道那处峡谷真有可怕的幽灵出没?如果它不是事实,那么桑布日记里留下的这些真实记录又该怎么解释呢? 就在燕妮百思不得其解之际,噩耗传来,一直处于昏迷中的雷萨尔因抢救无效死亡。更令人惊悸的是,就在他死亡前的几分钟,有值班护士居然看见他嘴里向外缓缓吐着荧光,仿佛是一个隐身的鬼魂附在体内作祟一般。 等托马斯教授和助手们匆匆赶到时,燕妮哭诉了这一切离奇的遭遇。学识经验异常丰富的托马斯一方面安慰燕妮,一方面亲自前往那处幽灵谷考察。仍然是在莫莎停留的土著人村落里,托马斯向村民们详细询问了情况,得知数百年前该峡谷曾是统治这座岛屿的一个奴隶制王国处决犯人的地方。士兵们每每把成批的犯人饿上几天几夜后赶入峡谷里,居然从没有见到一个幸存者活着走出来,因此便视其为地狱入口。那些死去的冤魂等到年深日久便会幻化成幽灵,等到月隐天黑之际就结群出来游荡,以索取进入这里的所有生灵的性命来求得超生。 教授捕捉“幽灵” 诡异的传说让助手们不禁替托马斯教授暗暗捏了一把汗,劝说他不要冒这个险。但是托马斯微微一笑:“我会努力用事实揭开幽灵谷秘密,还人们一个科学真相的!” 托马斯凭借多年的野外探险考察经验,迅速从国内运来一批探测仪器和防毒面罩给自己和助手们武装好,然后向着幽灵谷进发了。说来也怪,他们一行人顺利到达峡谷深处时,并未遇见过任何邪恶的幽灵。托马斯等人采集了不少土壤样本,到了夜里就在白骨累累的溪涧边支起帐篷宿营。 当月亮隐进云层的时候,空气显得异常闷热,显然是一场大雨将要来临的征兆。就在这时,一个助手突然指着远处黑黢黢的树林方向惊叫起来:“看啊,幽灵……幽灵出现了!”众人循声望去,的确是土著人传闻中的可怕现象发生了。只见越来越多的红光渐渐汇合到一处,随着风向朝营地位置缓慢飘荡过来。托马斯吩咐众人戴好防毒面罩,助手们甚至将防身猎枪子弹上膛以备不测。谁知那些成团的红光未等飘至近前,便仿佛惧怕了一般,随着不时改变的风向又向别处移走了。 托马斯和助手们用过滤器搜集了不少红光“走”过的地段残留的空气后,面带满意的微笑说:“现在我们已经捕捉到了足够的‘幽灵’,可以回去让它们现身了!” 死者嘴里的红光是何物 托马斯教授归来后经过一系列化验,再结合桑布和雷萨尔的尸检结果,终于将幽灵谷的真相大白于天下。原来,它是世界上一处极其罕见的黄磷矿集中分布带,土壤中含有非常丰富的黄磷,这些对于人和动物来说有毒的磷元素可以被植物根系吸收,也容易污染峡谷区的任何水源。过去被赶至这里饥不择食的犯人们当然要吃树上的野果和喝溪涧里的水,从而引起磷中毒死亡。 桑布和雷萨尔也是进入峡谷区时,误饮了看似清澈实则有极高浓度黄磷的溪水。磷中毒后的症状是头晕脚重,双腿无力迈不动步子,故桑布留下的日记会真实记载这种情形。至于大团大团的红光也并不是什么幽灵再现,而是人和动物骨骼中的磷不时挥发到空气中,遇到湿热条件时便会产生自燃。待这种磷气体越聚越多时,便会由星星点点闪烁的微光形成团团红光。由于磷比空气轻,红光自然要随着风向移动。但是只有等到月隐天黑时,人们才能完全看清这种磷大面积自燃的情景。 桑布遗留日记中提到的阴风惨惨和鬼魅哀号现象,实则是磷与湿润空气中的水分子产生化学反应,生成磷化氢等物,它们在自燃时能够发出可怕的声音。雷萨尔生前体内呼吸进这种含有高浓度磷的空气,接受医院抢救时身体受药物作用,通过口鼻排出了一部分磷,这些磷分子在重症监护室里与温暖湿润的空气相作用发生极轻微自燃反应,从而使得护士在相对较暗的环境状态下能够看到雷萨尔嘴里闪着红色的荧光。 ...
常听老一辈的人说,即将死去的人,若身上配饰红色衣物,则头七归来以报仇怨,这在今人眼中自然是吓唬小孩子的谬论,特别是无神论为主流的今天的确与之格格不入。 X市有个著名的舞蹈学院,每年都会有优秀的学员踊跃考入,完成人生的一大梦想,惠美也走在了人群里,她拖着厚重的行李看了看校门,实在是激动不已,她拿出单反找准角度忘情的拍照留恋,边拍边退,一不小心撞了身后的学姐,“没长眼睛啊你?”后面一阵谩骂使得惠美连忙转身赔不是,她定定的看向学姐,打扮的真是花枝招展,甚为妖艳,不禁呆住了。也不知是不是学姐的同伴,小跑过来,拉着学姐,“小美,你又惹祸了,快走吧,来不及了!”小美冷哼一声,恨恨地瞪了一眼惠美便走了。那同伴笑着说,“她呀,就是这脾气,同学可别见外,我叫丽娜,你叫我娜娜姐好了,呵呵,对了,我们还有表演,拜~”惠美瞧着她们俩远去的背影,似是欣赏远去的仙女,才刚来这学院就遇见了如此俊俏的美女子,看来日后的压力很大啊。 惠美或许是运气好,她们这次入学恰逢市里举行舞蹈大赛,而地点也正设在了她们的学院,如此一来她们不必受那军训之苦,想起来极为高兴,她刷着朋友圈给闺蜜们报喜讯,正在这时,寝室外面传来忽大忽小的声音,“哎呀,明天就是舞蹈大赛了呢,姐妹们,都打起百分之百的精神啊,我们绝不能输给其他院校的!”“花姐,你忘了明天是什么日子吗?”“是啊,每年的今天,院校都会去避开这不吉利的日子,尽量放假或者是让新生军训,今年是怎么了?”惠美悄悄扒开门缝,望着那些女生,只见一群衣着华丽,浓妆艳抹的女生正嘀咕着。为首那花姐笑着说,“市里说啥那就是啥,他们怎么会管到我们院校的死人呢?”周围人一阵沉默,惠美也开始好奇,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死人?难道,这个学校曾经有不好的事情发生?门被人猛的推开,惠美吓得一个踉跄,坐在地上,门外的高挑姑娘怔怔望着惠美,显然是很不解了,高个女孩身旁是个文静瘦弱的女生,扶起惠美,充满关心的眼神盯着她实在不好意思。惠美拍拍身上的灰,笑着自我介绍,“我是惠美,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还希望多多关照。”那个高个女生抱着 零食自顾自走到里面,丝毫不理会她的话,反而是另一位女生点点头,向她握手表示认同。 场面似乎有些尴尬,她们俩看着高个女生,寻思着如何缓和这局面,然而高个女生的一句话使她们感到了惊恐,“我们的寝室死过人,惠美,我知道你听到外面的话了,那就请你记住,舞鞋千万别放在这里!”死人,舞鞋,这都是什么嘛?高个女生零食很快吃完了,吩咐着那女生,“雪,帮我再买一袋乐事,黄瓜味的,还有,一瓶可乐,谢啦。”雪翻开钱包,快出去的时候看了看惠美,“你呢?需要我带什么吗?”惠美坐在床上摇着头,继续看着怀里的书,其实心里是忐忑的,啥也看不进去。对面铺位的高个女生自言自语说,“雪跟我是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最初是不愿意带她来这院校的,因为我知道这里死了人,可我姐硬逼着,雪怕我一个人孤单便跟来了。”她把剩下的可乐一股脑全喝了,继续说着,“我姐脾气很坏,仗着爹是这儿的院长,经常欺辱同学,认识她的人都会恭敬的喊她一声美姐。”惠美忽然想起了什么,问道,“美姐?是不是小美学姐?”高个女生很是惊讶,“你认识她?”“这……”惠美不禁陷入沉思,之前的遭遇现在不知道如何提起,高个女生不以为然,“其实你们新生认识也挺正常的,每次开学她都会去迎新,校方还满喜欢她的。”她从枕头下摸出一本书,扔给了惠美,“借你看看,挺不错的,跟聊斋有点像。”惠美点点头,翻开第一页,上面书写着优美的两个字——夕月,估摸这书的主人夕月就是对面铺位的高个子女生了。 还没翻看几页,外面乱哄哄的吵成一片,“不好了,不好了,有人跳楼了。”夕月听罢跳下床,拉着惠美往外走,挤进人堆往下瞧,血淋淋的一片,惨不忍睹,惠美用手捂着有往后退。夕月嘀咕着,不对啊,她身上好像少了点什么。下面更是热闹了,一些女生哭花了脸,喊着花姐花姐的,惠美这才想起来,刚才走廊喧哗的女生是有个叫花姐的,真是世事难料,都准备明天比赛的人,可惜啊。夕月拍着惠美肩膀,示意她回寝室,夕月警惕的关上门,一字一顿的说,“花姐的舞鞋不见了。”“这很正常啊,也许是光着脚跳下去或者落在天台上了。”夕月摇摇头,“不会,他们刚排演完,鞋子来不及换的,天台我刚刚去过了,什么也没有。”惠美睁大了眼睛,头一回遇上如此邪门的事,着实令人瘆的慌。“如果我没看错的话,她们穿的是白色的舞鞋,而花姐很可能穿的——”惠美似乎听懂了,捂着嘴不敢相信回魂的传闻是真的。“我们该怎么办?”惠美一脸失色,只见夕月掏出电话,拨给了姐姐小美,“姐,出事了…”电话里面的声音不是很清晰,惠美也懒得去听,现在只有等雪回来了。 雪推开门,丝毫没有为刚才跳楼的事感到惊慌,难道现场已经被处理了?雪看着我们,一脸诧异的问,“你们俩怎么了?干嘛这么紧张啊?”夕月挂断电话接过雪的零食袋,美滋滋的吃着,也不为刚才的情形触动。惠美对雪使了眼色,两个一起进了卫生间,惊悚的遭遇一五一十的摆在雪的面前,雪却冷冷的回应,“没想到是她……”惠美顿时愣住,不解的问,“什么意思?哪个她?”雪摇摇头,在水管下清洗了脸便出去了,夕月笑眯眯的表示自己还未吃饱,于是她们俩又下楼买零食了。 看来这件事很蹊跷啊,夕月的淡然,雪的冷漠,这些都是值得怀疑的。门外响起了“砰砰砰”的敲门声,惠美以为两个人回来拿东西,放下书去开门,不曾想门外站着一位熟悉的少女——小美学姐!小美捂着嘴巴瞪了惠美一眼,“我妹妹人呢?”“出去了。”小美正欲离开,看见惠美床上的书,立马夺去愤愤的说,“你这不要脸的小偷,有什么资格看我们家的东西?”惠美急了,想解释,却被小美揪着长发往外拉,走廊的同学纷纷看过来,指指点点,惠美脸红的不行。小美刚才还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转眼间形同傀儡,被无形的力量缓缓推向窗边,人群有人惊呼,“快看,花姐!”胆小的早吓得没影了,而其余的女生只是远远观望,惠美眼睁睁看着花姐抱着小美翻过窗台,趴在边上,笑了笑,从6楼猛扑下去,“ 噗”的一声闷响,不用看也清楚楼下自然是血浆四溅,惠美慢慢爬起看向楼下,又是少了鞋子!身后传来一声疾呼,听那尖细的声音,定是月夕无疑。月夕靠着墙角,放声痛哭,雪和赶来的丽娜一同安慰也是无济于事。 今天一会功夫发生两起跳楼事件,使得校方开始重视,决定放假,将明天的活动取消。市长在校方领导的陪同下看望了死者寝室的学生,劝慰大家不要过于悲观,生活还是得继续。雪开始收拾行李,打算买票回家休息,夕月自打姐姐死了,就一直躲在被窝里默不作声,惠美则把书偷偷放在了夕月枕头下,拿起了自己的小说看起来。这时,丽娜来到寝室,对惠美微笑着打了声招呼,走近夕月床边,似乎耳语了几句,两个人神神秘秘的走了。寝室安静的可怕,只有雪来回走动的脚步声。惠美突生困意,打了个哈欠躺在床上睡着了。迷迷糊糊中,耳边有个柔美的女声在说些什么,她睁眼去辨认,好像是雪又好像不是。很快,她又睡着了。再次醒来的时候,身边已经站着两位警察,寝室外拉着警戒线,一些师生投来了恐惧的目光,她好奇的问,“发生什么事了?”“你涉嫌与三起跳楼自杀案有关,请配合我们进行调查。”惠美这时才看清,地上袋子里装着一具冰冷的尸体——雪,雪光着脚,嘴角仿佛透着笑意。 坐在警局里,惠美不安的看着刺眼的灯光,脑袋一片空白,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回事,警官身份的人走过来把材料放在桌上,在屋子里踱着沉重的步伐,每一步都深深的嵌入惠美心里。电话响了,“喂?什么?好好,我马上赶来。”警官一脸的惊诧,盯着惠美看了一会,吩咐属下,“把她放了。”那些警员也纳闷了,但是长官的命令就是圣旨,不敢过问,便解了惠美手铐,示意她离开。惠美也正奇怪呢,走出没好久,听见身后的议论,“她不是凶手,校内又有人自杀了。”惠美心里一紧,想起了夕月,一路奔回了学校,学院早已经是空空如也,不同于往日的热闹,门前几个学生看见是惠美来了,吓得魂都没了,纷纷避让。她回到寝室,门已经贴上了封条,走廊空荡荡的,好像都走光了。身后响起了熟悉的声音,“你来了?真可惜,你亲爱的室友全没了。”“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狠心?”惠美闭着眼哭诉,而身后的笑声回荡在走廊里,令人毛骨悚然,“为什么?就因为你们不该打扰到我!我原本是学院里最优秀的学生,就因为她们,妨碍我的人都得死。”“那我呢?”惠美淡淡的说。“你?你不淌这浑水,我压根没指望对付你,现在……哈哈哈”那声音笑得更惊悚了,惠美感觉全身的鸡皮疙瘩都在跳动。 X市曾经辉煌一时的学院就这么关闭了,院校学生被转送了同市区的其他院校,尔后这儿被推翻,打算搞房地产开发,每每夜里从这经过的人都能听见似有似无的女声在废墟里唱歌,但走过去,却只看见一双红色的舞鞋。 ...
夜幕降临时分,曾大伟和当地的官员开完会之后,让人开了几辆车带着一帮兄弟驶向海边。他兴奋地挥舞着肥厚的一双手。踌躇满志地指着广袤的一片红树林说:“兄弟们,把这些红树林砍掉后。哥哥就能呼风唤雨了,到时候少不了你们的好处!”兄弟们一听,仿佛看到了金山银山,立即欢呼起来。 就在这时,从林子里忽然钻出一个大肚子的女人来,她瞪着眼睛狠狠骂道:“天都黑了,你们就不能消停点,我们还要睡觉呢!”曾大伟转过头。借着淡淡的月光看到是个满面风霜的老妇。他顿时尖酸地讽刺道:“哟,这么大的年纪了。就算是露宿海边还要生。估计是想了一辈子的儿子吧!”这妇人一听。不置可否地笑笑,意味深长地说:“随你怎么说,老天自有公道!” 听这话,这老妇人自是不敢惹曾大伟。曾大伟在兄弟们的劝说下。骂骂咧咧地离开了海边。汽车刚上路不久,曾大伟突然感觉腹痛难忍,途中一连几次下车解决腹泻。不一会,快要虚脱的他又嚷着浑身发冷。兄弟们一摸,发现他肌肤滚烫,急忙把他这个“财神爷”送进了医院。 医生检查后。说曾大伟是痢疾发烧,挂上药水就能控制住。可一连过了两天,他的体温都还没有降下来,反倒陷入了昏迷中。这一来,可把闻讯赶来的曾母吓坏了。 这天,眼见又到了下午,曾大伟仍然未醒,曾母焦虑不已。她在病房内踱来踱去,猛地听到曾大伟在病床上嘟囔着:“妈,妈,红树林,果实榨油。救我……”曾母心里一惊。一下子想起了浑身是宝的红树林。随即,她急忙离开医院打车到了海边。 这个时候,天色已经黑尽。曾母在红树林里寻寻觅觅,想找一些大个的果实。她以前就听人说过。红树林的果实榨出的油恰好能治疗痢疾发烧的患者。就在这时,她隐约看到林中似乎蜷缩着一个人。不禁吓了一跳后退了几步。 林中的人影虚弱地爬了出来,艰难地站起来后。喘着气伸出手对曾母说:“我知道你是为儿子而来,我们同样为人母,我懂你的心情。你把这几颗果实拿回去榨油救他吧,但是,如果他以后还要打这片红树林的主意。他将继续陷入昏迷!” 曾母看清了,面前是个陌生的老妇人。对老妇人危言耸听的话,她感到奇怪,也隐隐有些不安。此前,她知道儿子曾大伟为了暴利。勾结官员拿到了林木采伐证。打算在这里砍伐红树林后修建什么项目。而这些红树林一旦被砍伐,这一带的生态将会受到严重影响。对于儿子的所作所为,曾母是极力反对的,她琢磨着。眼下这个机会,应该可以劝住儿子了。 曾母战战兢兢地接过那老妇递来的果实,确信这是上好的果子,向老妇连番感谢后,很快又沿路返回医院了。当曾母将榨出的果实油滴进曾大伟的嘴里后,曾大伟不久就醒了过来。当晚,他的体温就恢复了正常。曾母很惊讶,因为听人说服用了这个果油,最快也要第二天才能退烧的。那么,在红树林中偶遇的老妇人。她到底是什么人呢?曾母百思不得其解,她抚摸着曾大伟的额头。语重心长地将海边那位神奇老妇人的事说了一遍。哪知,曾大伟一听,顿时又来了劲。大骂道:“那寒酸老太婆的心思我知道,她是怕我砍掉了红树林她就没地方住了。她这个唬人的方法是不是太小儿科了!”曾母见他不知好歹,也担心他真的继续昏迷。便虎着脸喝道:“你这次要是不听妈的话。我就去找曾氏的族长!”曾大伟长这么大。从来就不怕母亲。但对族里的长辈却很顾忌。于是,只好乖乖躺在床上。 第二天。曾大伟趁母亲还在熟睡的时候,偷偷带领几个弟兄,赶到了海边的红树林。他怒气冲冲地提着汽油桶,恶狠狠地向红树林的枝干淋过去。丛林中还有一个简易的帐篷,曾大伟咬牙切齿地说:“让你这可恶的老太婆在这里住,一把火烧了清净!”为了解恨,他亲自一桶一桶地淋着汽油。直到他累得浑身是汗才停下。 就在手下递来打火机。等待曾大伟点燃红树林中那个简易帐篷的时候。远远地传来了曾母声嘶力竭的声音:“大伟,不能烧,那是我的家啊!!”曾大伟愣愣地看着母亲跌跌撞撞地冲了过来。才知道母亲被自己赶出门之后,为了不让当地人知道他的不孝,曾母只能乔装躲到这没有人烟的海边,搭了个简易棚子暂时栖身。 愕然的曾大伟有些不知所措,他从没想到母亲过得如此凄苦。他张了张嘴,刚想说些什么,忽然,树林中发出了一些奇怪的炸裂声。曾大伟和曾母循声找去,他们通过电筒的光线看见了神奇的一幕:红树林母树的树身正在裂开,体内无比饱满的果实也在怦然炸开——孕育多日的子树轻盈跃出,在清澈的月光下闪着让人震撼的光芒!曾大伟的心里此刻有种说不出的感觉,这才明白,红树林的繁衍方式在陆生植物中极其罕见,是胎生的植物:母树会把最后的养分全部注入果实,并用自己生命的终结,来庄严宣告子树的诞生! 曾母讶异地望着母树的残枝,忽然喃喃地对曾大伟说:“原来,救你命的那几个果子,就是她给我的!”说着,曾母重重地跪在地上,伸手想去将母树残破的肢体保护起来。 这一幕,终于彻底惊醒了曾大伟。他狠狠地扇了自己几巴掌,大骂自己不是人。接着,他又让手下立即找来水桶,拎着海水一桶一桶地浇在红树林的枝干上。他要把那些汽油——不,那些贪念全都稀释掉——红树林的母爱提醒并感动了曾大伟。他噗通一声跪在地上,抱着母亲止不住大哭起来。这一刻,他庆幸着自己还能拥着母亲。 这时。曾母手中的红树林母树全都化为灰烬。一阵风吹来,曾母恍惚看见,灰烬聚在一起,逐渐成了那名老妇人的影子。同时,也听到了她隐隐约约地说:“谢谢你,保护了我的孩子们……”曾母悲从中来,止不住大声说道:“是我要感谢您,不仅救了我儿子,也让他迷途知返,还保护着这里千千万万个老百姓……” ...
苏颜从拥挤的大学寝室搬了出来,住进了一间豪华公寓。这间公寓的产权人姜文浩是她的情人。一个四十多岁有家室的老男人,对她虽然极好,但却不能常常陪在她身边,所以送她这间别墅作为补偿。 她一个人孤零零地住进二百多平的公寓里,新鲜劲还没过去,就觉得这间公寓里有点不对劲儿,仿佛有什么东西总跟在她身后,脖后总有种冷飕飕的感觉。 刚住进来的第一夜苏颜就做了一个梦,梦里一个红衣女人向她扑来,她突然惊醒,一身冷汗。黑暗中看不清房里的摆设,但是对面那道白墙上却似乎有一双黑色的眼睛正瞪着自己,她一惊,脑袋炸开了,难道这屋子里闹鬼…… 她连忙拿起了电话,打给姜文浩,电话响了许久才被接起,她还没说话那头已经传来了一个压低的声音:“怎么这个时候给我打电话呀?” “浩!我害怕。”苏颜带着哭腔说着,手紧紧地握着手机,仿佛握着救命的稻草。 “乖!别怕,哥虽然不在你身边,但哥的心一直陪着你。”姜文浩低声安慰了她几句,然后就说再见。 “别挂……这屋子好像闹鬼……”苏颜颤声说着,眼睛忍不住四下看去,突然寂静的屋子里传来啪嗒啪嗒的声音,这声音像是从浴室里传出来的,好像喷头没关严,滴下的水正在不停地敲击着浴缸的表面……“ 你听……”苏颜慌忙按下了免提,谁知里面竟传来了嘟嘟声,原来姜文浩早就挂了电话。 苏颜气愤地扔了手机,滴答声还在继续,可她没有勇气去浴室一探究竟,快步跳上了床,抱着被子把头埋在被子里,不久她迷迷糊糊正要睡着,突然一阵“咔哒、咔哒、咔哒……”的脚步声从卫生间里传出来,难道是进贼了? 苏颜腾一下坐起,光着脚下了地,慢慢推开卫生间的房门,啪一下打开了灯,卫生间里很大,除了马桶、浴缸、水槽和镜子外,并没有别的东西。根本藏不下人,喷头也好好的没有滴下水,一切归于平静。苏颜心想大概是自己一个人太害怕了,产生了幻觉。 第二天黄昏,姜文浩打来电话,说他晚上有应酬就不过来了。 这一晚,苏颜睡得比较早,睡到后半夜时,迷迷糊糊中又听见“咔哒、咔哒、咔哒……”的声音,她浑身一激灵顿时惊醒,连忙爬起身来,直奔卫生间,一寸寸地查找,窗帘后,马桶后,浴帘后,所有能藏住人的地方都检查了一个遍,什么也没发现。 苏颜觉得奇怪和不可思议,正要回房睡觉时,突然闻到一股臭味,就像是动物尸体腐烂发出的臭气。让她恶心得想吐。她连忙跑出卫生间,用力地关严浴室的门,刚躺在床上。只听吱嘎一声,卫生间的门被推开了,室内传来了“咔哒、咔哒、咔哒……”的脚步声,一个红衣女子慢慢地走到她的床前,双手掐住了她的脖子,她奋力地挣扎着,猛然惊醒。 房间里那股腐烂的臭味更浓了,弥漫了整个房间,熏得苏颜屏住呼吸,以最快的速度拿起电话。打给了姜皓文,那头响起的是:“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或不在服务区内,请稍后再拨。” 万般无奈之下,苏颜只好拿着空气清新剂,在屋子里乱喷洒了一遍,臭味不但小而且更浓了,苏颜只好打给了物业,小区的张经理亲自来了,带着一个手下,一进屋差点吐了,他们满屋子转了一个遍,最后认定味道是从浴缸下传出来的,而且这味道就像是腐尸的味道,张经理也没了主意,看了一眼苏颜,苏颜说道:“报警吧!” 得到了业主的认可,张经理报了警,民警赶来了解情况后,说要打碎浴缸看一下。苏颜的心“突、突、突”地狂跳起来,心头闪过一丝不祥的预感。她拿起电话想征求一下姜文浩的意见,可他的手机还处在关机状态,她只好自己做主,点点头,民警找来大铁锤,砸开了浴缸下瓷砖,那股腐臭像是一下子涌了出来,差点把他们几个熏晕过去。 浴缸全部被砸了下来,露出了一具高度腐烂的女尸,那女尸穿着一身红色连衣裙,红色高跟鞋,可苏颜梦中见到的女人一模一样。更恐怖的是她的脸已经腐烂变形,肉里全身蛆虫,苏颜越看越怕,浑身不停地颤抖。脑袋里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能把尸体镶在浴缸下,除了业主谁还能办到,难道是姜文浩杀了这个女人? 就在这时,手机响了,电话那头响起姜文浩的声音。苏颜激动得语无伦次好半天才说明白,缸底下藏着一具女尸。“女尸?什么女尸啊?”姜文浩惊愕地问。 苏颜急了:“姜文浩是不是你杀了人……”她的话还没讲完,手机就被警察夺了去,警察简单和他聊了几句,然后挂了电话。 案件很快就破了,被害人果然是姜文浩的情人兰梦儿,当时也是住在这套别墅里,姜文浩的妻子不知道从哪里听到他金屋藏娇,找上门来和她大喊大叫,俩人很快扭打在了一起,姜文浩的妻子仗着自己又胖又膀,下死手掐死了兰梦儿。 姜文浩的妻子杀人后,不敢拿出去抛尸,正巧看见浴室还没修好,浴缸还没上上,她就想出个主意,把女人的尸体藏在浴缸底下,然后再封上瓷砖,神不知鬼不觉。谁知道臧得住尸体藏不住味道。姜文浩的妻子被关进了监狱。 苏颜顺理成章搬进了姜文浩的家,那晚她躺在姜文浩的怀里迷迷糊糊的没多久,突然,耳边又响起了“咔哒、咔哒、咔哒……”的脚步声。苏颜反射性坐起了,看见那个红衣女鬼,正一步步向他们床边走来,然后掐住了姜文浩的脖子。痛得他直蹬蹬腿。求助地看着苏颜,苏颜突然笑了,笑着说:“我不姓苏,我姓兰,兰梦儿是我亲姐,你虽然没有亲手杀了她,可是你看见你妻子杀了我姐,而你没有揭穿,还偷偷地帮她镶好了浴缸,说完她和红衣女子相对一笑,姜文浩的身体慢慢不动了…… ...